动和气,灾异屡臻。臣愚以为诸非礼聘未曾幸御者,一皆遣出,使成妃合。一曰通怨旷,和阴阳。二曰省财用,实府藏。
三曰修礼制,绥眉寿。四曰配阳施,祈螽斯。五曰宽役赋,安黎民。此诚国家之弘利,天人之大福也。
夫寒热晦明,所以为岁;尊卑奢俭,所以为礼:故以晦明寒暑之气,尊卑侈约之礼为其节也。易曰:“天地节而四时成。”春秋传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孝经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尊卑之差,上下之制也。
昔季氏八佾舞于庭,非有伤害困于人物,而孔子犹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洪范曰:“惟辟作威,惟辟作福,惟辟玉食。”凡此三者,君所独行而臣不得同也。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所谓害于而家,凶于而国者也。宜略依古礼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别,严*(笃)**[督]*有司,必行其命。此则禁乱善俗足用之要。
奏闻,即□官去。 后遭党锢,隐于海上,又南遁汉滨,积十余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
爽见董卓忍暴滋甚,必危社稷,其所辟举皆取才略之士,将共图之,亦与司徒王允及卓长史何颙等为内谋。会病薨,年六十三。
着礼、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又集汉事成败可为鉴戒者,谓之汉语。又作公羊问及辩谶,并它所论□,题为新书。凡百余篇,今多所亡缺。
兄子悦、彧并知名。彧自有传。
论曰:荀爽、郑玄、申屠蟠俱以儒行为处士,累征并谢病不诣。及董卓当朝,复备礼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爽已黄发矣,独至焉,未十旬而取卿相。意者疑其乖趣舍,余窃商其情,以为出处君子之大致也,平运则弘道以求志,陵夷则濡迹以匡时。荀公之急急自励,其濡迹乎?不然,何为违贞吉而履虎尾焉?
观其逊言迁都之议,以救杨、黄之祸。及后潜图董氏,几振国命,所谓“大直若屈”,道固逶迤也。
悦字仲豫,俭之子也。俭早卒。悦年十二,能说春秋。家贫无书,每之人闲,所见篇牍,一览多能诵记。性沉静,美姿容,尤好著述。灵帝时阉官用权,士多退身穷处,悦乃托疾隐居,时人莫之识,虽从弟彧特称敬焉。初辟镇东将军曹操府,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彧及少府孔融侍讲禁中,旦夕谈论。
累迁秘书监、侍中。
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其所论辩,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之。其大略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故古之圣王,其于仁义也,申重而已。
致政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夫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道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是谓四患。
兴农桑以养其*(性)**[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以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人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嚱陶作士,政不行焉。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人,野无荒业,财不贾用,力不妄加,以周人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化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丑焉。善恶要乎功罪,毁誉暛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惑诈伪,以荡觽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善无不显,恶无不章,俗无奸怪,民无淫风。百姓上下鷪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恣,恣则怨,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是谓秉威。
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四患既蠲,五政又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交之。不肃而成,不严而化,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是谓为政之方。
又言:
尚主之制非古。厘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乙之训。王姬归齐,宗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