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旋以媒来,遂归于傅。
  成欢之夕,有大赤蛇出于床下,绕床三匝。夫妇惊呼,家人破尸视之,已垂死矣,蛇啮妇心食之,须臾而灭。
  非非子曰:吾邑李甲未娶时,读书外舅家,与妻兄同学。戏请曰:“令妹可得一见否?”妻兄曰:“吾家惟妹寝最后。吾夜半归,呼其启门,可从吾后窃窥之。非是则无由矣。”如其言,果见之,盖国色也。次日驰归告父母:“明日必迎妇!”父母怜而从之。请于妇家。以期太迫辞。使者返,甲曰:“后日亦可也。”又请之,则又辞。次日又请之,妇家曰:“至近亦须一月后。恶有请期三日而亲迎者乎”使者既返,甲已病。父母忧之,将复请次日而告山病。甲曰:“无庸也,疾不能待矣”次日遂死。其妻末期年,竟别适。余尝闻而恶之,然以视丰城之妇,其轻重盖迥不侔矣。
  绣鞋
  王屋之阴,有童子采樵入山。雪后失径,饥甚。林壑幽翳中,忽闻麦饭香。即之,甲第一区,金环朱户,蓬头小婢方炊麦西庑,乞食得饱。复引入后院,倚檐高树一株,花大如盎。数美人宴集花下,被服奇艳,饮馔芳烈,并非人间所有。婢令叩头谢讫,随出。
  告其家,寻路同入,屋舍杳然。咸以为诳。回过竹林中,拾得绣鞋一只,精丽异常。山中故无此物,心知其仙,携归什袭笥中。准杨妃锦袜之例,诣观者辄与百钱。
  予亲见之,瘦不盈握,镂绣嵌珠,异香袭人,非兰非麝,把玩不能去手。因邀至拾鞋处,馀雪未消,莲印宛然,类石家香尘,绝无沽鹬迹。怅惘良久。
  后数日,闻其家启笥,鞋失所在。
  一此篇得之吴兰雪。
  异石
  河南修武县,去城三十里许有清真观。观外有阁临溪;老松数十株,荫映如画。溪水作绿玉色,清彻鉴人;浅不盈尺,灌田数顷,虽大旱不竭。中产异石,能行。拾置磁斗中,养以清泉,五色陆离,终日浮漾若游鱼然。偶碎其一,中有小虫,状类蛾蠓,去之,遂不能自运。盖虫生于石,以石为屋,载而行之,殆蜗之属欤
  观为元长春子邱处机同邑人刘志敏所建,土人以石之异,传为刘海戏蟾处,遂讹为海蟾宫云。
  ――此篇亦吴兰雪笔记。
  绀霞
  吴仲子兰雪,少多诗梦。今记其一:
  年十五时,梦行溪上。春水揉蓝,落花如绣,心艳之,欲穷其源。行里许,见短垣一带、篱门半掩,侧足而入。园中桃花数百株,芳菲弥望。穿树而行,径甚缭曲。花片打人,绛雪满衣。已而乱红深处,露一六角亭,画帘蜿地,隐隐有坠钗声。吴故文怯,止不敢前,觉鬓云眉翠,依约可接。方徘徊间,有搴帘微笑者,望之如朝霞和雪、与桃花争丽。吴痴立久之,闻帘钩V然,始惊其去。启帘窥之,竟杳矣。亭中绿窗斐几,笔砚甚设,衣香缕缕,尚萦画屏绣幔间也。惆怅如失,感成绝句,于几上拾得浅碧笺书之。诗曰:
  新绿重重树,莺啼自在春。
  桃花红作雨,愁杀隔帘人。
  掷笔遂觉,心异而志之。
  他日,又梦至其处。遥闻亭中笑语,遂隐身花丛中。俄见丽人从数鬟,自亭中出,绡衣玉佩,向之帘间人也。数鬟争拾落花,以衣襟裹之,聚而较量,拔簪摘翠,小语呶呶。丽人绰约临风,对花不语,恍若有思。数蝶依依,绕其左右。吴于是目眩魂消,殊有化蝶之想,遽折花枝遥掷之。丽人觉,谓鬟曰:“人间刘阮再来矣。盍归乎”遂迁延避去。吴怅然,尾至亭中,竟不复见。几上词笺一幅,取观之,墨渖尚湿,俨如前诗意相答,末署“绀霞”二宇。词不尽记,有“溪上桃花红奈何,春风吹又多”之句。方拟袖之,为啼鸟所惊,惘然而悟。
  耳食录卷七
  彭公子
  东乡艾生善卜日。凡乡里婚嫁丧葬,及一切动作琐碎事多就卜焉。遵其所谓宜者则吉,犯其所谓忌者则凶,往往奇验。乡之人以是神之。
  有彭公子者,豪而愎,素不信艾。买得好绢将制衣,伪卜期于艾,艾造某日可,某日必不可。公子心嗤之,故以不可之日制焉。且多召衣工,务观成于一日。艾闻而往戒之,曰:“公衣犯大忌,必不可服。即服,当以明年之某月某日某时,庶无患。公宜信之,毋谓鄙人之言略不验也。”公子阳诺,次日即衣之。方挈领,忽有人影出衣中,U然遂灭。公子始疑惧,然转念一衣之微,何关休咎或目眩所致。卒衣之。
  以事如冈上。冈上者,小市廛名也。事毕而归,道逢担者负棘薪过之甚疾。棘端勾其衣,衣为之裂。乃止担者而呵之。担者不逊,公子怒,三掌其面而去之。
  是夜但者归,号痛语妻子曰:“彭公子击我,伤甚,我死矣。
  尔曹不可忘!”言毕遂死。妻子鸣于里正,夜奔公子,声以毙命,明发将诣县诉之。当公子之事担者也,里正在焉,乃谓公于曰:“日间之事,余实见之。公子拳之,亦太甚,动中U会,是以速毙。”公子知其诬证而莫能辨也,私许里正金,求其排难,愿以万缗归担者妻子,且经纪其丧,以求毋讼。里正主之,遂息讼。计公子所费,不下三万金,而家藏顿尽。
  或以语艾,谓不听公言,果至于此。艾叹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