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朝,阳事,市,阴事,故前后之次如此。”上曰:“何必论阴阳。朝者,君子所会,市者,小人所集,义欲向君子而背小人也。”侍臣皆惊叹。盖上已鄙厌王氏之学矣。
  周之末,礼乐散亡,六国之君独魏文侯好古。汉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盖年一百八十余岁矣,献其乐书。孝文奇之。自言善鼓琴瑟,能导引,故寿如此。窦公亦异人也哉!考窦公所献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然则《周官》实周之遗书,非后世伪作,然自六国时已亡失不完矣。窦公所传,一章而已。今之存者,往往出于汉诸儒应募所作,非全书也。
  《礼记》驳杂,《月令》尤甚。《月令》用夏正,而车马衣服之制皆殷之旧也。周制,朝祀戎猎各以其事,而《月令》乃以四时为变。古者于卦蚍⒕舸头,于尝则出田邑;而《月令 孟秋》乃曰“毋封诸侯,毋以割地”,顾于立夏之日封诸侯。《周礼 龟人》“上春衅龟”,谓建寅之月也;而《月令 孟冬》“命太史衅龟策”,盖秦之正月也。三代之官,有司马无太尉,而《月令 孟夏》“命太尉赞杰后”。此殆吕不韦宾客之所为耶。
  《周官》:府、史、胥、徒。府治藏,史治书,胥、徒,民给徭役者;此今之役法也。
  《中庸》,子思子之言,犹可疑也。夫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和可也;发而中节,谓之中可也。和顺积中,何喜怒哀乐之有?有感而应焉,无过不及也,则谓之中而已矣,而何以易之?《列子》言喜之复也必怒,怒之复也必喜,皆不中也,可谓知言。
  宣王不藉千亩。子厚曰:“藉千亩,礼之饰也。若曰吾犹耕云耳,不若时使节用,则不劝而劝矣。启蛰得其耕,时雨得其种,苗之猥大得其耘,实之坚好得其获,取之均以薄,则三推之道存乎亡乎,皆可以为国矣。”子沈子曰:“先王之为是礼也,盖以身先天下,驱以归诸本,不可废也。如宗元之言,是圣王之典礼举为无用也,亡之可也。男女居室足矣,何必婚礼也?加布其首足矣,何必冠礼也?仰天俯地而祭之足矣,何必南北郊也?饮食酹之足矣,何必伛收舫⒁玻咳缡窃蛞牡叶已矣。《左氏》征战于千亩则诬矣。”
  《春秋》僖二十年新作南门,《传》皆以谓书不时。刘原父曰:“非也。南门者何?天子之法门也;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鲁不务公室而僭天子之门制,春秋常事,不书。今特书新作南门者,罪鲁之僭天子也。”原父自以为得《春秋》之遗旨,先儒之所不及,可谓新意矣。然予观唐人陆龟蒙所著书,有《两观铭》曰:“两观雉门,实僭天子。”然则原父之说,龟蒙为先得之矣。龟蒙自以为留心此道,抉摘微旨,以南门之说观之,亦信乎有所得也。
  贡父《春秋传》“郑伯克段”:“克之者何?戡之也;戡之者何?杀之也。”盖本《谷梁》之说,谓克者能杀也。信此则京城太叔已死于伐鄢之日矣。而左氏继之以太叔出奔共,又至于十一年郑伯入许曰:“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则是段未尝死也。不知何以云耳?
  左氏《国语》:“晋平公悦新声,师旷曰:公室将卑,君之明兆于衰矣。”柳子厚非之曰:“耳之于声,犹口之于味,苟悦新味,亦将卑乎?”子沈子曰:“子厚之言非也。人之视听好恶与夫嗜欲之反常者,是固有卑乱死亡之理。夫何讥焉?”又赵文子视日曰:“朝不及夕。”后子曰:“赵孟将死矣,非死必有大咎。”《内传》亦云:“人主偷必死。”子厚曰:“死与大咎非偷之能必乎尔也,偷者自偷,死者自死耳。”子沈子曰:“子厚之言非也。君子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以安身,固有常业也。而堕偷弗务焉者,非其声色嗜欲之浸淫,神明之耄昏,则其病蛊之溃攻,精爽之消亡也,其有不获死乎?且起居动静,语言之间,虽一颦一笑,灾祥见焉。故季札以乐卜,赵孟以诗卜,襄仲归父以言语卜,子游子夏以威仪卜,沈尹戍以礼卜。盖精神之所寓,不可诬也。”
  作史者务矜于文而违背道理者甚众,如左氏载季孙行父之言曰:“舜有大功二十以为天子,今行父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是行父欲积功以求舜之位也,而可以训乎?司马迁载张释之为廷尉,治渭桥犯跸者曰:“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是教人主果于杀戮,宁废法以快一时之忿,而不使群臣得以议论参决、据法以争也。此皆为文之过。如此类不可尽举,读书者宜详之。
  国朝六经之学,盖自贾文元倡之,而刘原父兄弟经为最高。王介甫之说立于学官,举天下之学者惟己之从,而学者无所自发明。叶石林始复究其渊源,用心精确,而不为异论也。其为《春秋》之说,谓“三《传》犹狱词,三《礼》犹律令,而《春秋》则一成而不可易者也。士师省其词,审听其曲直,而杀罚轻重归之于法,吾无庸私焉。吾于《春秋》,求为咎陶而已。”故其所著书名之曰《春秋谳》,则其义也。
  为《春秋》学者多异说,而获麟之解尤诞。《公羊传》称颜渊死,子曰:“天丧予”;子路死,曰:“天祝予;西狩获麟”,曰:“吾道穷矣。”此尤失契勘。按周敬王之三十九年,鲁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