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恶之不可R如是。臧坚以刑人之唁为辱,此何人哉?林甫、国忠因力士以相,其原见于此。李揆当国,以子姓事辅国,不耻也,绍京何责焉?
  
  《郑薰传》云:“宦人用阶请荫子,薰却之不肯叙。”亦庶几有守矣。《文苑英华》有薰所撰《仇士良神道碑》云:“孰称全德,其仇公乎?”其叙甘露之事,谓“克歼巨孽,乃建殊庸”,以七松处士而秉此笔,乃得佳传于《新史》,岂作史者未之考欤?碑云:“大中五年,念功录旧,诏词臣撰述,不敢虚美。”以元恶为忠贤,犹曰不虚美乎?宣宗所褒表者若此,唐之不竞,有以哉!宣宗召韦澳,问:“内侍权势何如?”对曰:“陛下威断,非前朝比。”上闭目摇手曰:“尚畏之在。”士良之立碑,其亦畏昏林党欤?
  
  席豫未尝草书,曰:“细犹不谨,而况巨耶?”然豫为黜陟使,言安禄山公直无私,其迷国之罪大矣,安在其能谨哉?《唐史》立传褒之,未有著其罪者,何小人之多幸也?席建侯,即豫也。《唐史》避代宗讳称字。孔光党王莽,则不言温室树,不足以为谨。席豫党禄山,则未尝草书,不足以为谨。
  
  《容斋续笔》辩严武无欲杀杜甫之说。愚按:《新史?严武传》多取《云溪友议》,宜其失实也。
  
  《通鉴》载李德裕对杜,称“小子闻御史大夫之命,惊喜泣下。”致堂谓:德裕岂有是哉?杜,李宗闵之党,故造此语以陋文饶,史掇取之。以文饶为人大概观焉,无此事必矣。愚按:此事出张固所撰《幽闲鼓吹》,杂说不足信也。
  
  《李泌传》:加集贤殿崇文馆大学士。泌建言学士加“大”,始中宗时。及张说为之固辞,乃以学士知院事。至崔圆复为大学士,亦引泌为辞而止。愚按:崔圆相肃宗,在泌前。《会要》:贞元四年五月,泌奏张说恳辞“大”字,众称达礼。至德二年,崔圆为相,加集贤大学士,因循成例。望削去“大”字,此乃泌引圆为辞,传误矣。
  
  韦济试理人策第一。致堂谓:济被识擢,不闻以循良称,是实不副言矣。愚考《通鉴》开元二十二年,相州刺史韦济荐方士张果。盖逢君之恶者,不但实不副言也。少陵《赠韦左丞诗》,即济也。
  
  《旧史?敬宗纪》:李翱求知制诰,面数宰相李逢吉过。愚谓:翱为韩文公之友,此逢吉所深忌也,面数其过,可谓直矣。求知制诰,乃诬善之辞。荆公尝辩之曰:“世之浅者,以利心量君子。”
  
  《老学庵笔记》云:“旧制两省中书在门下之上,元丰易之。”愚观李文简《历代宰相表》云:“中书、门下,班序各因其时。代宗以前,中书在上。宪宗以后,门下在上。大历十四年,崔v甫与杨炎皆自门下迁中书,不知何时升改。”放翁所记,盖未考此。
  
  《李靖兵法》世无全书,略见于《通典》。今《问对》出阮逸,因杜氏所载附益之。
  
  《唐六典》:太子令书画诺,本朝至道初改为准。此东宫画诺也。陆龟蒙《说凤尾诺》云:“东宫曰令,诸王曰教,其事行则曰诺,犹天子肯臣下之奏曰可也。”晋元帝为琅邪王,批凤尾诺;南齐江夏王学凤尾诺,则诸王亦画诺矣。《后汉书》云:“南阳宗资主画诺。”梁江州刺史陈伯之目不识书,得文牒辞讼,惟作大诺,则郡守刺史亦画诺矣。
  
  《唐六典》:开元礼,宣示中外,未有明诏施行。见《吕温集》。南丰谓:《六典》本原设官因革之详,上及唐、虞,以至开元。其文不烦,其实甚备,可谓善于述作者。
  
  《李德裕传》:韦弘质建言,宰相不可兼治钱谷。嘉v六年《制策》:胡武平撰。钱谷,大计也,韦贤之言不宜兼于宰相。盖弘字避讳,误以“质”为“贤”。
  
  刘秩为祭酒,上疏曰:“士不知方,时无贤才,臣之罪也。”元稹守同州,《旱灾自咎诗》曰:“上羞朝廷寄,下愧闾里民。”秩、稹可谓知所职矣。其言不可以人废。
  
  《唐宗室表》宰相十一人:林甫、回、程、石、福、勉、夷简、宗闵、适之、岘、知柔。《传》止云九人,盖不数福、宗闵。宗室为状头有李肱。
  
  唐制举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凡七十六科,至宰相者七十二人。本朝制科四十人,至宰相者,富弼一人而已。中兴复制科,止得李一人。
  
  唐宏词之论,其传于今者,唯韩文公《颜子不贰过》。制举之策,其书于史者,唯刘一篇。不在乎科目之得失也。
  
  李泌,父承休,聚书二万馀卷。诫子孙不许出门,有求读者,别院供馔。见《邺侯家传》。邺侯家多书,有自来矣。
  
  《艺文志》:员m《太玄幽赞》十卷。开元四年,京兆府童子进书,召试,直弘文馆。《李泌传》云:“开元十六年,员m九岁升坐,词辩注射,帝异之。”年岁皆不同。盖《泌传》所载,本《邺侯家传》,当以《志》为正。
  
  韦应物,史逸其传。沈作次《应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