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乾姜、椒著上食之。
作悬熟法:□肉十斤,去皮,切脔。葱白一升,生姜五合,橘皮二圳,秫米三升,豉汁五合,调味。若蒸七斗米顷下。
《食次》曰:“熊蒸:大,剥,大烂。小者去头脚。开腹,浑覆蒸。熟,擘之,片大如手。——又云:方二寸许。——豉汁煮秫米;□白寸断,橘皮、胡芹、小蒜并细切,盐,和糁。更蒸:肉一重,间米,尽令烂熟。方六寸,厚一寸。奠,合糁。”
又云:“秫米、盐、豉、葱、□、姜,切锻为屑,内熊腹中,蒸。熟,擘奠,糁在下,肉在上。”
又云:“四破,蒸令小熟。糁用□,葱、盐、豉和之。宜肉下,更蒸。蒸熟,擘,糁在下;乾姜、椒、橘皮、糁,在上。”
“豚蒸,如蒸熊。”
“鹅蒸,去头,如豚。”
“裹蒸生鱼:方七寸准。——又云:五寸准。——豉汁煮秫米如蒸熊。生姜、橘皮、胡芹、小蒜、盐,细切,熬糁。膏油涂箬,十字裹之,糁在上,复以糁屈牖□祖咸反之。——又云:盐和糁,上下与。细切生姜、橘皮、葱白、胡芹、小蒜置上。□箬蒸之。——既奠,开箬,□边奠上。”
“毛蒸鱼菜:白鱼、□音宾鱼最上。净治,不去鳞。一尺已还,军。盐、豉、胡芹、小蒜,细切,著鱼中,与菜,并蒸。”
又:“鱼方寸准——亦云‘五六寸’——下盐、豉汁中,即出,菜上蒸之。奠,亦菜上。”又云:“竹篮盛鱼,菜上,蒸。”又云:“竹蒸并奠。”
“蒸藕法:水和稻穰、糠,揩令净,斫去节,与蜜灌孔里,使满、溲苏面,封下头,蒸。熟,除面,写去蜜,削去皮,以刀截,奠之。”又云:“夏生冬熟。双奠亦得。”
●正、音、煎、消法第七十八
□鱼□法:先下水、盐、浑豉、擘葱,次下□、羊、牛三种肉,□两沸,下□。打破鸡子四枚,泻中,如瀹鸡子法。鸡子浮,便熟,食之。
《食经》□□法:“破生鸡子,豉汁,□,俱煮沸,即奠。”又云:“浑用豉。奠讫,以鸡子、豉□。”又云:“□沸,汤中与豉汁、浑葱白,破鸡子写中。奠二升。用鸡子,众物是停也。”
五侯□法:用食板零□,杂□、肉,合水煮,如作羹法。
纯□鱼法:“一名□鱼。用□鱼。治腹里,去腮不去鳞。以咸豉、葱、姜、橘皮、酢,细切,合煮。沸,乃浑下鱼。葱白浑用。——又云:下鱼中煮。沸,与豉汁、浑葱白。将熟,下酢。又云:切生姜令长。——奠时,葱在上。大,奠一;小,奠二。若大鱼,成治准此。”
□鸡:“一名‘□鸡’,一名‘鸡□’。以浑。盐,豉,葱白中截,乾苏微火炙——生苏不炙——与成治浑鸡,俱下水中,熟煮。出鸡及葱,漉出汁中苏、豉,澄令清。擘肉,广寸馀,奠之,以暖汁沃之。肉若冷,将奠,蒸令暖。满奠。”又云:“葱、苏、盐、豉汁,与鸡俱煮。既熟,擘奠,与汁,葱、苏在上,莫安下。可增葱白,擘令细也。”
□白肉:“一名‘白□肉’。盐、豉煮,令向熟,薄切:长二寸半,广一寸准,甚薄。下新水中,与浑葱白、小蒜、盐、豉清。”又:“□叶切,长三寸。与葱、姜,不与小蒜,□亦可。”
□□法:一名“□肉”,一名“□肉盐豉”。一如□白肉之法。
鱼法:用鲫鱼,浑用。软体鱼不用。鳞治。刀细切葱,与豉、葱俱下,葱长四寸。将熟,细切姜、胡芹、小蒜与之。汁色欲黑。无酢者,不用椒。若大鱼,方寸准得用。软体之鱼,大鱼不好也。
密纯煎鱼法:用鲫鱼,治复中,不鳞。苦酒、蜜中半,和盐渍鱼,一炊久,漉出。膏油熬之,仅赤。浑奠焉。
勒鸭消:细研熬如饼□,熬之令小熟。姜、橘、椒、胡芹、小蒜,并细切,熬黍米糁。盐、豉汗下肉中复熬,令似熟,色黑。平淡满奠。兔、雉肉,次好。凡肉,赤理皆可用。勒鸭之小者,大如鸠、鸽,色白也。
鸭煎法:用新成子鸭极肥者,其大如雉。去头,□治,却腥翠、五藏,又净洗,细□如笼肉。细切葱白,下盐、豉汁,炒令极熟。下椒、姜末食之。
●菹绿第七十九
《食经》曰:“白菹:鹅、鸭、鸡白煮者,鹿骨,斫为准:长三寸、广一寸。下杯中,以成清紫菜三四片加上,盐、醋和肉汁沃之。”又云:“亦细切,苏加上。”又云:“准讫,肉汁中更煮,亦啖。少与米糁。凡不醋,不紫菜。满奠焉。”
菹肖法:用□肉、羊、鹿肥者,□叶细切,熬之,与盐、豉汁。细切菜菹叶,细如小虫丝,长至五寸,下肉里。多与菹汁令酢。
蝉脯菹法:“□之,火炙令熟。细擘,下酢。”又云:“蒸之。细切香菜置上。”又云:“下沸汤中,即出,擘,如上香菜蓼法。”
绿肉法:用□、鸡、鸭肉,方寸准,熬之。与盐、豉汁煮之。葱、姜、橘、胡芹、小蒜,细切与之,下醋。切肉名曰“绿肉”,□、鸡、名曰“酸”。
白瀹瀹,煮也,音药。豚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