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某甲)比丘為僧持功德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羯磨付託法

  (作法者。即起身將功德衣請在手中。歸本位坐。羯磨付衣與彼受差者。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當持此衣。為僧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當持此衣。為僧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與(某甲)比丘受作功德衣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法者。白羯磨已。即起坐付功德衣與受差者。守衣人亦即起身迎上。接衣放於桌上。居中向上。頂禮一拜。問訊已。然後雙手持衣徃最下側立。作如是言)。

  五張衣示眾法

  此衣如法作成。其衣財。名體等義。和尚已為大眾開示過了。我(某甲)此時。但張與大眾看就是。
  (根本律中。名張羯恥那衣。張者。開示也。此義文略。今准會正云。眾僧如法羯磨與衣已。持衣者。應兩手捉衣。先開張示。令大眾皆要得知此衣相。是五條十隔四周安緣也。說已。持衣比丘。即以兩手張衣。戒邊向外。從右邊從容而上。面向大眾。側身行之。口中恒作如是言)。
  此衣五條十隔。四周有緣。
  (如是至左邊下一周行已。將衣摺起。雙手捧之。向上對眾受云)。

  六為僧授受法

  此衣。眾僧當受作功德衣(三說)。
  此衣。眾僧今受作功德衣(三說)。
  此衣。眾僧已受作功德衣(三說。至第三遍。加一竟字)。
  (說已。雙手捧衣。巡行眾僧座次。先至第一座。其受衣者。即應蹲踞。雙手提衣邊。作如是言)。
  其受者已善受。此中所有功德。名稱屬我。(一說。持衣者言)善。(受者答)爾。
  (如是第一座受已。至第二座。乃至最下座。次第巡受左一行受已。至右一行。二。三。四。乃至若干行。亦如是受。其受者。各各儀式。文詞。並皆如上。善見律云。有三種人。不得受迦絺那衣。一者。破安居人。二者。後安居人。三者。異住處人。如若有者。但令集和隨喜。制無受衣之法。若衣至座前。應云。我是後安居。持衣者。即越之。大眾逐一受已。仍至中間。以衣放桌上。合掌復云)。
  為僧受功德衣竟。(尚云)善。(答)爾。
  (向上一拜。持衣歸位坐。和尚復開示五利賞德。及人事久衣。令其開解。以便出入衛防。乃至云)。
  受衣已竟。念偈回向(舉云)。
  受衣功德殊勝行(云云)。
  (回向已。大眾起座。禮謝各散。迎請者。亦不必送。至晚巡寮。其奉差者。持此衣回堂。為眾畜自身邊。期滿日捨。律攝云。持功德衣苾芻。不得出界外經宿。若經宿者。眾僧失功德衣也)。

  七四人受衣法

  (若一界內。惟有四比丘者。既無餘眾可差。作法自不同前。亦無有欲可說。應如是受。其集僧問和。如常所行。亦應答云)。
  受迦絺那衣羯磨(作法者。應如是白)。
  大德僧聽。今日眾僧受功德衣。若僧時到。僧忍聽。眾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白已。上座問云)。
  誰能為眾持功德衣。(答)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白餘二人云)二大德憶念。此住處僧得可分衣。現前僧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眾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二人答云)可爾。
  (說已。為眾持衣者。應起身禮上座足一拜。其張衣受衣等。儀式〔書〕同前。捨衣亦爾)。

  八三人受衣法

  (自恣惟三比丘者。有衣須受。既不滿數。僧法俱不應作。但將衣先置公所。三人齊集已。一人白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誰能為眾持功德衣(若能者答云)。
  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應白餘一人云)。
  大德憶念。此住處比丘得可分衣。現前眾應分。我等今持此衣與比丘(某甲)。此比丘當持此衣。為我等受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餘一人應答云)可爾。
  (眾中若有上座者。持衣人應禮一拜。若無則已。即取衣展開。令餘二人看已。摺起雙手捧云)。
  此衣我等當受作功德衣。(三說)此衣我等今受作功德衣。(三說)此衣我等已受作功德衣(三說。第三句加一竟字)。
  (其詣第一位受。及所對語言。皆如僧法。二人受已。仍持至中間報云)。
  我等受功德衣竟。(第一人云)善。(答)爾(須以衣畜自身邊。待臘月十五日出)。

  九對首受衣法

  (若但二人受衣者。應先議定一人持衣。臨時二人同一拜已。餘一人向持衣者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願大德將此可分衣。持作功德衣。於此住處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