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行法。直犯佛教。即須懺悔。不壞本所學六法。如法行已。年限滿足。二部受具也。十歲曾嫁者。或云如此方養媳。或云西域風土不同。有十年即長成如十五六歲者。即十歲嫁。此亦不過偶有。非謂一槩而言。十歲既成大人相狀。故佛制二歲學戒。十二受具。一遵佛制。二除眾疑。餘者不得。末法時中。定須年滿。
  一曰。不婬。
  【記】不婬者。潔身慕道也。式叉摩那。身不犯婬。口不說婬。心不存欲。及不染心相著。觀心如幻。四大本空。惟道是重。故曰不婬。
  二曰。不盜。
  【記】不盜者。自他清淨也。式叉摩那。不盜他物。不竊他財。艸葉毛米。不與不取。亦不教他。乃至斫。壞。燒。埋。皆不為作。一切財物。無貪戀心。故曰不盜。
  三曰。不殺。
  【記】不殺者。慈心一切也。式叉摩那。不自手斷人命。亦不教他人。不與非藥。乃至墮胎。壓禱呪術。皆不為作。亦不以刀杖加害。贊歎其死。慈念羣生。猶如赤子。故曰不殺。
  四曰。不妄語。
  【記】不妄語者。出言誠實也。式叉摩那。不自稱言。得上人法。禪定。解脫。證了聖果。天龍鬼神。來供養我。不兩舌惡罵。自呪呪他。亦不說人。長短好惡。不論俗語。不談世事。乃至搬弄是非。皆不為作。言常說實。贊歎三寶。護身口意。不惱他人。故曰不妄語。
  五曰。不非時食。
  【記】不非時食者。守持禁戒也。式叉摩那。常思禪悅。法喜。以為飲食。食不失度。以時而受。若過中者。便不復啖。雖有甘美。無極上味。終不復飡。亦不教人。食過中食。假使國王供來。終死不犯。故曰不非時食也。
  六曰。不飲酒。
  【記】不飲酒者。增長智慧也。式叉摩那。自不飲酒。亦不飲人。不止酒舍。不觸禍泉。色香美味。皆不貪飲。離愚痴垢。清淨戒體。乃至喪身失命。皆不違犯。故曰不飲酒。
  集。律制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此下三眾應持上下二衣。一當安陀會。一當鬱多羅僧。乃是縵衣。非割截田相衣也。所持鉢盂。是銅器。非應量鉢多羅也。今本山凡是十八歲已下至七歲。欲受沙彌戒者。如律令造二頂縵衣行持。若是年滿二十。來乞受具足戒者。其所辦三衣。皆是割截田相。及應量器。雖無縵衣。亦方便許受沙彌十戒。著用行持。一。則受具不遠。莫過以沙彌戒。為比丘戒之基本故。二。則衣具難得。欲令求覓縵衣。及成戒障因緣故。又則舊本中。將比丘五篇戒相。開列沙彌戒相後。今則削去不存。附兩乘布薩正範後。佛制不聽沙彌。及白衣。知五篇戒相。恐受具成遮。犯賊住之咎故。
  縵衣
  【記】成實論云。沙彌聽畜一禮懺衣。名曰鉢吒。唐言縵條。縵者。無紋也。謂無有條相故。言禮懺衣者。謂披著之時。令增修善法故百一羯磨云。求寂之徒。縵條是服。善見論云。披著衣時。當誦此偈。
  大哉解脫服。無相福田衣。披奉如戒行。廣度諸眾生。
  【記】大哉者。贊美之辭。小三眾離塵脫俗。方能披著此衣。雖無田相。亦能生長善法也。上二句贊衣功德。第三句是自利。第四句是利他也。無相者。謂是縵服故。名義云。佛法至此一百八十年。出家未識割截。秪著縵衣也。披奉如戒行者。謂五戒十戒。是諸戒根本。戒身清淨。定慧發生。故式叉摩那等。雖居小眾。然能依戒行持。發心廣大。上求下化。故云廣度眾生也。
  優婆塞戒相。
  【記】梵語優婆塞。此云近事男。由受三皈五戒。可以親近三寶。承事眾僧。廣修諸善。植種福田故。亦云清信士。謂篤信三尊。乞求戒法。雖處居家。能清淨守持。則諸惡不造。故稱清信士也。相者。事相也。謂得戒于內。藉事行持。顯發于外也。
  一曰。不殺生。
  【記】優婆塞以慈為本。故曰不殺。守持殺戒清淨。生生世世。感得長壽無病。佛言。殺生之人。有二種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以是因緣。故當戒殺。
  二曰。不偷盜。
  【記】優婆塞少欲知足。故曰不盜。守持盜戒清淨。生生世世。感得倉庫盈溢。多饒財寶。遠離貧窮。逼迫之苦。佛言。偷盜之人。有二種果報。一者貧窮困苦。二者償他宿債。以是因緣。故當戒盜。
  三曰。不邪婬。
  【記】優婆塞守貞復禮。故曰不邪婬。守持邪婬戒清淨。生生世世。感得賢良妻妾。如意眷屬。佛言。邪婬之人。有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得不隨意眷屬。以是因緣。應戒邪婬。
  四曰。不妄語。
  【記】優婆塞出言信實。故曰不妄語。守持妄語戒清淨。生生世世。感得眾人愛敬。言語信伏。佛言。妄語之人。有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信受。二者常被他人。毀謗。以是因緣。應戒妄語。
  五曰。不飲酒。
  【記】優婆塞信受佛語。故不飲酒。守持酒戒清淨。生生世世。感得智慧精明。離諸顛倒。佛言。飲酒之人。有二種果報。一者生則愚痴。二者死墮地獄。以是因緣。故當戒酒。此之五支。名曰學處。亦名學迹。亦名徑路。亦名學本。如世五常。義如居家五戒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