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辦衣價。比丘到二家讚歎。為好故(如前)。  十 施主送衣價。與比丘執事人。執事人不與往取。過五六。更往求得衣(如前)。  十一 蠶綿作新臥具(如前)。  十二 新純黑羺羊毛作臥具(如前)。  十三 不用二分純黑羊毛二分白四分尨。作新臥具(如前)。  十四 臥具未及六年不捨。更作新者。除僧羯磨(如前)。  十五 作新臥具。不取故者縱廣一磔手揲新者上(如前)。  十六 自持羊毛行過三由旬(如前)。  十七 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如前)。  十八 自手受金銀錢。若使人受。若口可受(如前)。  十九 種種買賣寶物(如前)。  二十 種種販賣(如前)。  二十一 畜長鉢。過十日(如前)。  二十二 畜鉢未滿五綴。更求新鉢(如前)。  二十三 自乞縷線。使非親里織師織作衣(如前)。  二十四 人使織師為比丘織衣。比丘到織師家。囑托好織(如前)。  二十五 比丘與比丘衣。後悔復奪。不還彼衣(如前)。  二十六 有病畜酥油生酥蜜石蜜。過七日(如前)。  二十七 先春殘一月。求雨浴衣。半月前早用(如前)。  二十八 未滿夏。受衣畜。過十日前(如前)。  二十九 有疑畏。有緣事。離衣宿。過六夜(如前)。  三 十 知他欲與僧物。自迴入已(如前)。
  比丘犯此三十法。當速問僧中捨。不捨墮地獄。
  善男子等。九十波逸提。
  一 知而妄語。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種種毀訾語(如前)。  三 兩舌語(如前)。  四 與婦人同室宿(如前)。  五 與未受大戒人共宿。至三夜(如前)。  六 與未受大戒人同誦(如前)。  七 向未受大戒人。說比丘麤惡罪。除僧羯磨(如前)。  八 向未受大戒人。說過人法。言我知是我見是見知實者(如前)。  九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除有智男子(如前)。  十 自手掘地。若教人掘(如前)。  十一 壞鬼神村(如前)。  十二 妄作異語惱僧(如前)。  十三 嫌罵僧知事者(如前)。  十四 取僧臥具等。露地敷。若教人敷。去時不舉。不教人舉(如前)。  十五 僧房內敷僧臥具等。若教人敷。捨去不自舉。不教人舉(如前)。  十六 於他比丘住處。強敷臥具。令他避我(如前)。  十七 於僧房內。牽出他比丘。若使人牽(如前)。  十八 重閣上坐臥。脫脚繩牀大牀(如前)。  十九 用有虫水。澆泥澆草(如前)。  二十 作房舍等覆苫。過二三節(如前)。  二十一 僧不差。自往。教授比丘尼(如前)。  二十二 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沒(如前)。  二十三 謗教授比丘尼僧為飲食故往教(如前)。  二十四 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如前)。  二十五 為非親里比丘尼作衣(如前)。  二十六 與比丘屏覆處坐(如前)。  二十七 與比丘尼。期同道行。除有疑恐怖。伴行時(如前)。  二十八 與比丘尼同船。除直渡(如前)。  二十九 知比丘尼讚歎因緣得食。食除施主先有意(如前)。  三 十 與婦人期同道行(如前)。  三十一 施一食處過受(如前)。  三十二 展轉食。除病時施衣時作衣時(如前)。  三十三 別眾食除病時施衣時作衣時行道時船行時大會時沙門施食時(如前)。  三十四 檀越請食。無病過兩三鉢。受不分與餘比丘(如前)。  三十五 足食竟。或時受。請不作餘食法。更食(如前)。  三十六 知他比丘足食竟。更受請。不作餘食法。故使食。令犯(如前)。  三十七 非時食(如前)。  三十八 食殘宿食(如前)。  三十九 不受食若藥。著口中。除水及楊枝(如前)。  四 十 無病自為己。索好美食(如前)。  四十一 自手與外道男女食(如前)。  四十二 先受請。若前食後食。行詣餘家。不囑餘比丘。除病時作衣時施衣時(如前)。  四十三 食家中有寶。強安坐(如前)。  四十四 食家中有寶。在屏處坐(如前)。  四十五 獨與女人露地坐(如前)。  四十六 約比丘同至聚。落竟。不教與食。遣使去(如前)。  四十七 無病四月與藥。過受。除常請。更請分請盡形請(如前)。  四十八 往觀軍陣。除時因緣(如前)。  四十九 有因緣。至軍中。若過二夜。至三夜(如前)。  五 十 軍中往二宿三宿。或觀鬥戰遊軍象馬等(如前)。  五十一 飲酒(如前)。  五十二 水中戲(如前)。  五十三 擊攊他(如前)。  五十四 不受諫(如前)。  五十五 恐怖他比丘(如前)。  五十六 無病半月沐浴。過受。除熱時病時風時雨時遠行來時(如前)。  五十七 無病露地然火。若教人然。除因緣(如前)。  五十八 藏他比丘衣鉢坐具針筒。若自藏。若教人藏(如前)。  五十九 淨施五眾衣。不問主。輒著(如前)。  六 十 得新衣。不作三種染壞色青黑木蘭(如前)。  六十一 故斷畜生命(如前)。  六十二 故飲用有蟲水(如前)。  六十三 故惱他比丘。乃至少時不樂(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