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即一。又盧舍那佛普賢行因成就因果與三乘等別。又問云普賢因果法門體性不與世間道理事同因。何從凡夫世間得成普賢解行等果。答普賢因果不從凡夫世間尅得。何以故。若未成則不說普賢。若已成則舊來如此道理時事皆悉不同凡夫之法。本來無物。無物能成。普賢對凡舊來非有無所可成。唯普賢望普賢。說成說不成。可准知之。大經下引證。
  【科】若隨門顯現即五位之中位位內六決定義等名為種性。亦即此法名為果相。以因果同體唯一性故。廣如經說。餘可准知。
  五位即住行向地及果位也。六決定者。一觀相善決定。二真實善決定。三勝善決定。四因善決定。五大善決定。六不怯弱決定。此六何以名決定。有六義故得名決定。一約行體決定堅固不退故。二望所證決定已證。三約煩惱決定能斷。四約所信決定不疑。五約所化決定能度。六望佛果決定能成。由六義得名決定。孔目云。此六決定是十地體通十地故亦通十住已來。經云。十住中有五決定。十行亦同除大善。十回向有三決定。謂觀相及大善不怯弱。此之廢興顯位高下增微故。通義可知。此義通彼修生及本有普賢性起在此位中。何以故。同是證故非彼三乘及小乘所知。探玄云。大海十相別諭十地。總一大以諭佛地。又云地有二分別。所盡大虗以譬果分。能盡十相以諭因分。是故通能所依為一種性也。
  【科】問云何種性約諸教差別不同耶。【科】答此亦有二義。一約法辨隱顯相收。二約機明得法分齊。
  【科】初義者由此種性緣起無礙具五義門。是故諸教各述一門。隨機攝化義不相違。
  【科】何為五者。一是隨執非有門如小乘說。二隨事虧盈門如始教說。三從理遍情門如終教說。四絕相離言門如頓教說。五性備眾德門如圓教說。
  【科】義雖有五然種性圓通隨攝遍收隱顯齊致也。
  【科】二明得法分齊者。或一切皆無唯除佛一人如小乘說。或一切皆有唯除草木等如終教說。或亦有亦無如始教說以許一分無性故。或非有非無如頓教說以離相故。或具前四如一乘攝方便處說。或即因具果通三世間如圓教說。餘可准知。
  並如所依心識。准知可解。
  【科】第三行位差別者於諸教中皆以三義略示。一明位相。二明不退。三明行相。
  【科】初者依小乘有四位。謂方便見修及究竟。又說小乘十二住以為究竟。及說三界九地十一地等廣如小論說。
  方便謂七方便。一五停心。二別相念。三總相念。四煖。五頂。六忍。七世第一。此七總名道前方便。二見道。三修道。四究竟道。孔目云。從小乘位十二住即合四果共成十二住。十二住者。一聲聞自種性乃至第十二一切種阿羅漢。住三界九地者。一五趣雜居地乃至第九非非想處地。欲界為一。上二為八十一地者。九地復加十未至定地十一滅受想地。
  【科】二不退者。此中修行至忍位得不退故也。
  忍位等如前門說。
  【科】三其行相亦如彼諸論說。
  即愚慧勝劣行相如毗曇等論。
  【科】問何故小乘行位等相不廣顯耶。答此中意者以義差別顯教不同而小乘異大乘理無疑故不待說也。
  文皆可見故下斷惑分齊中但標起而已。
  【科】若依初教亦以三義顯初位相者此中有二。
  【科】一為引愚法二乘令迴心故施設迴心教亦但有見修等四位及九地等名同小乘或立五位謂見道前七方便內前三種為資粮位以遠方便故後四善根為加行位是近方便故餘名同前。
  施設下謂大乘經中有將大小二乘地位和合而說如乾慧等地是大小雜列作十地也又如大小二乘同說見修等皆為引令二乘迴心施設此法也故云引愚法等此教通於三乘又說見謂見道通大小乘小乘義者見謂推度為義謂能推度見諦理故名見道見即是道屬主受稱有云八忍名見八智名道即見之道依士得名大乘義者真見道得無分別智親證諦理非比智知相見道以後得智修道修謂修習道謂聖道於此位中勤修聖道故名修道等者名同小乘故。
  【科】又亦為說乾慧等十地第九名菩薩地第十名佛地者欲引二乘望上不足漸次修行至佛果故又彼佛果不在十地外同在地中者以引彼故方便同彼以二乘人於現身上得聖果故不在後也。
  十地者初乾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見地五薄地六離欲地七辨地八辟支地九十如章欲引等者此乃三乘雜列從初至十示勝劣故又彼下既二乘在現身得果故同彼說在地中得佛是方便善巧也。
  【科】又此位相及行相等廣如瑜伽聲聞決擇及雜集論說。
  位相即上十地等孔目云地者位也行相者謂五乘人所觀行相也。
  【科】問何故瑜伽等所明聲聞行位相而不同彼毗曇等耶答不同相者有二義意一為顯小乘人愚於諸法不了說故二為方便漸漸引向大乘故是故所明行位等法皆悉方便順向大說故不同也此既非是愚法小乘又非菩薩即知是彼三乘教中聲聞乘也。
  見修乾慧等位相如何與前毗曇等不同耶答有二意故不同一欲顯小乘不達法空對之以說毗曇等所宗之經也二欲迴小入大方便漸同順向大說故不同也此既下指此迴心教也退非愚法進非菩薩即是三乘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