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邊不實。若體常住。有無理滅。離生死滅。而是可盡。又亦可離故。終屬生滅法攝也。
  問性空相空。屬何法。
  答亦有為緣集攝。
  問此二是理空中無生滅。又非相待假。何故。屬有為攝。
  答此是無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有無常法。則有此空。無常法滅盡。空亦隨盡。金剛心謝。空有俱忘。經然空得空。此空可斷。是以終歸有滅。故屬有為法攝也。
  問正取此可斷之法。作有為緣集者。此法終歸散滅。無集為有義。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即攝成有為緣集也。
  問有為法皆如之。而此人無我空。為屬有為。為屬無為。
  答屬有為之無為。
  問應身生滅。為屬有為。為屬無為。
  答此是無生之生。無滅之滅。屬無為之有為。(有為八問答例一切竟)。
  問何故名無為。
  答不為三相之所為。故名無為。
  問常樂我淨。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為為有乃名為無。
  答體無三相故。名無為。眾德而成故。緣集也。
  問既有眾義緣集。何謂得稱為無相。
  答皆是不生滅相故。名無相故。
  問若攬眾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即是有為。
  答不生之體。體備眾義。非假合共成。故非假名也。
  問若體備眾義。復以誰為而言緣集。
  答正以眾義非一。即是眾緣而集也。(無為五問答竟)。
  問自體者。若為有為無為作體。即是為他作體。何故名自體。
  答雖是有為無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實。故名自體。
  問實之體。既非有為。復非無為。為是何法。
  答是中道一實自性清淨心。
  問染是有為攝。淨是無為攝。今何故非無為而為淨耶。若非無為而得名淨。亦得名染不。
  答染淨不攝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問體非染淨。不得名染。名染者。體非有無。而得名妙有。亦應不得名妙無耶。
  答非有非無。不可都無。故名妙有。非有非無。不同無無。故名妙無。夫染即是著。不得名染。
  問有為無為為二。自體為一。今癈二以顯一為二自亦一自一耶。
  答二而不二不一一是乃名一非形二以論一。
  問此一而無二。更有何義。得名緣集。
  答一切諸法。皆是不二故。得名自體緣集。經云。凡夫謂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如此眾多。皆歸不二法門也。(自體中六問答竟)。
  問法界緣集者。為總前三法即是法界。為三法之外更有法名法界耶。
  答正總前三法。名為法界。然總別之殊。得言更有法界法起也。
  問據法界而言。為猶有前三之別。為平等沒三之名。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亦不存三。亦不沒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問何故名法。
  答實相故名如。論云。法名自體。
  問何故名界。
  答有二種。一總。二別。總者。該羅都城。名之為界。(如前所說)別者。諸法各有自相分齊。不相和雜。如色之與心法。自有分齊。(常無常等亦爾)。
  問法界若是總者。何故地論云。眾生界是總。法界等是別耶。
  答眾生與法界。各有總別義。
  問何者。是眾生總別。
  答攬一切法。成大眾生。名之為總。若言眾生是有情。石木等是無情之法。此眾生攝法不盡。故別也。
  問何者是法界總別。
  答不聞有情無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攝。名之為總。若言法寶非佛僧義。此法則別也。
  問十八界攝法界盡不。
  答小乘十八。攝分段法界盡。攝大乘法界不盡。唯有六識界。無七八識。大乘十八。攝法界盡也。
  問諸法界別。各不相成。何故名緣集。
  答攬諸法。總成一大法界。故名緣集。
  問緣集與緣起。若為取異。
  答集成是緣集義。殊能是緣起義。
  問何等人。能入法界。
  答入道種入十地證入等覺果入妙覺入體入法界。(此隨分半等入也)別入者。十信入始顯於先際。未有修入。名為等入位也。習種入有為界。性種入無為界。道種入自體界。初地已上。入平等法界。滿足即是佛。
  問何故名入。
  答入者證也。得證法相應。名之為入。
  問七識緣智能入。八識真智能入。
  答緣智起不能入。真智乃能入。
  問真智心境不二。若為云入。
  答法是本有。智是今照。照法相應。名之為入。
  問若爾。境智有二。
  答即法之照義是智與法相應照。
  問若爾。只應得道顯於法界。不得言入於法界。
  答據觀智。言入法界。實亦無入相。經云。一切眾生入真實無所入也。據自體。正得言顯法界。
  問入義可爾。從佛智慧出。其義云何。
  答緣起而寂名入。寂而緣起名出。據法界圓通。無出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