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五遍染者。以惽掉等违唯善故。
  
  惽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此之五法。唯于善心中无。而于不善及有覆无记心中皆有。故说五遍。其忘念不正知二法。若以痴一分为性者。则遍染心。若以念慧一分为性者。则不遍染心。散乱一法。虽通不善及有覆无记。然有时被制伏故。所以亦不说徧也。
  
   (寅)四诸识俱起门
  
  此(二十烦恼)虽染(性)故。非(与)第八(识)俱。第七识中。唯有大八。取舍差别。如上应知。第六识中。容有一切。小十粗猛。五识中无。中(二)大(八)相通。五识容有。
  
   (寅)五诸受相应门
  
  由斯中(二)大(八之相既通。得与)五受相应。有义。小十除(谄诳憍)三。(其)忿等(七法。)唯(与)喜忧舍三受相应。(而)谄诳憍(之)三(法。与)四(受)俱。(但)除苦(受。)有义。忿等(七法。与)四(受)俱。(但)除乐(受。)谄诳憍三。五受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说故。此受俱相。如烦恼说。实义如是。若随粗相。(则)忿恨恼嫉害。(但与)忧舍(二受)俱。(其)覆悭(二法。但与)喜舍(二受俱。)余(谄诳憍)三(法。更)增乐(受。若)中(二与)大(八。即)随粗(相。)亦如实义。(得与五受相应。)
  
  小十二义。后义为正。实义如是。即结成第二正义也。次更随粗相略判。可知。
  
   (寅)六别境相应门
  
  如是二十。与别境五。皆容俱起。不相违故。染念染慧。虽非(与)念慧俱。而(此二之)痴(一)分(摄)者。亦得相应故。
  
  染念。即忘念。染慧。即不正知也。
  
  念亦缘现(在与)曾习(相)类(之)境。忿亦得缘刹那过去(未久之境。)故忿与念。亦得相应。染定起时。心亦躁扰。故乱与定。相应无失。
  
  此释伏难也。难曰。念缘曾习境。忿缘现在境。何得相应。答释可知。又难曰。定无散乱。何得相应。释亦可知。
  
   (寅)七根本相应门
  
  中二大八。(与)十(根本)烦恼俱。二十定非(与)见疑俱起。此(小十)相粗动。彼(见疑)审细故。忿等五法。容(与)慢痴俱。非(与)贪恚并。(以即)是嗔分故。悭(与)痴慢俱。非(与)贪嗔并。(以即)是贪分故。憍唯(与)痴俱。与慢解别。是贪分故。覆诳与谄。(得与)贪痴慢俱。(以)行相无违。(但是)贪痴分故。
  
  忿等五法。谓忿恨恼嫉害也。既是嗔分。则一心中不容二嗔。又嗔与贪。定不俱起。故但得与慢痴俱耳。悭是贪分。不与贪嗔并起。憍亦贪分。不与贪嗔并起。而言与慢。解别者。贪令心下。慢令心举故也。问曰。法华文句。以憍释慢。此云何通。答曰。前文亦云。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说贪与慢或得相应。又复憍以醉傲为性。傲即慢也。世人每云憍傲。亦云憍慢。此中且约小随粗相。正憍醉时。未必陵他。故云解别耳。言行相无违等者。贪分所摄之覆诳与谄。不与痴违。痴分所摄之覆诳与谄。亦不与贪慢违也。
  
   (寅)八三性相摄门
  
  小七。中二。唯不善摄。小三。大八。亦通(有覆)无记。
  
  小七。谓忿恨覆恼嫉悭害也。五皆嗔分。故惟不善。覆兼贪痴。滋长罪垢。故唯不善。悭悋鄙涩。永塞福路。故唯不善。谄诳憍三。若与无惭愧俱。则名为恶。若未至于不顾自他。犹名有覆无记。大八若与十不善中随一俱起。则名为恶。若与其余任运烦恼相应。亦但名有覆无记也。
  
   (寅)九界系现缘门又三。初明界系。二明现起。三明互缘。(卯)今初
  
  小七。中二。唯欲界摄。诳谄(通)欲色(二界。)余(憍及八大。皆)通三界。
  
   (卯)二明现起
  
  生在下地。容起上(地之)十一。(谓八大及憍诳谄。以)耽(上)定。于他起憍诳谄故。
  
  上地无忿等五。以无嗔故。亦无覆悭。无不善故。故不言之。
  
  若生上地。起下后十。(谓中二大八。以)邪见(谤解脱。)爱俱(润生惑。)容起彼故。小十(则)生上(者)无由起下。非正润生及谤灭故。
  
   (卯)三明五缘
  
  中二大八。下亦缘上。(与)上缘(之)贪等相应起故。○有义。小十下不缘上。行相粗近。不远取故。有义。嫉等亦得缘上。于胜地法。生嫉等故。○大八(及)谄诳。上亦缘下。(与)下缘(之)慢等相应起故。梵于释子起谄诳故。憍不缘下。(以下地)非(其)所恃(境)故。
  
  小十二义。后义为长。余可知。九界系现缘门竟。
  
   (寅)十学等相摄门
  
  二十皆非学无学摄。此(二十)但是染。彼(学无学)唯净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