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三约生死涅槃释。(癸)今初。
  
  实我若无。云何得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答)。所执实我。既常无变。后应如前。是事非有。前应如后。是事非无。以后与前。体无别故。若谓我用。前后变易。非我体者。理亦不然。用不离体。应常有故。体不离用。应非常故。
  
  先问难。次答破也。答中先约前后有无破。谓我既常恒无变。则前必如后。后必如前。后若如前。则前本无忆识诵习恩怨等事。后不应有。前若如后。则后既有忆识诵习恩怨等事。前不应无。以后与前体无别故。次若谓下。约体用常。无常以破转计。恐转计云。我用不妨前后变易。我体则常无变。故破之云。理亦不然。以体用决不相离。用不离体。则体常用亦应常。体不离用。则用既无常。体亦应非常故。
  
  然诸有情。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故所设难于汝有失。非于我宗。
  
  此既约前后体用以破我执。乃申明得有忆识等事之理也。本识。谓第八识。一类。谓唯是无覆无记。相续。谓无间而转。任持种子。谓能持世。出世种。一切法。谓前七转识。及心所法。幷色法等。更互为因。谓诸法现行熏于本识。即以诸法为本识之因。本识所藏种子生起现行。即以本识为诸法之因。由此熏习力故。得有忆识等事。何须有实我哉。故所设难。于汝有失者。结前两番破斥。非于我宗者。结后申明正理也。
  
   (癸)二约造业受果释。
  
  若无实我。谁能造业。谁受果耶。(答。)所执实我。既无变易。犹如虚空。如何可能造业受果。若有变易。应是无常。
  
  此亦先问难。次答破也。若无变易。则无造无受。犹如虚空。虚空岂是实我。若有造有受。则有变易。应是无常。无常又岂实我哉。
  
  然诸有情。心心所法。因缘力故。相续无断。造业受果。于理无违。
  
  此亦既约无变易有变易以破我执。乃申明得有造业受果之理也。八识心心所法。现行种子互为因缘。相续生起。恒无间断。造业受果。理皆得成。又何须别执实我哉。
  
   (癸)三约生死涅槃释。
  
  我若实无。谁于生死轮回诸趣。谁复厌苦求趣涅槃。(答)。所执实我。既无生灭。如何可说生死轮回。常如虚空。非苦所恼。何为厌舍求趣涅槃。故彼所言。常为自害。
  
  此亦先难问。次答破也。文义幷显。
  
  然有情类。身心相续。(于相续中。起诸)烦恼。(造作诸)业。(以此惑业之)力。(所以)轮回诸趣(受苦。复由)厌患(诸趣)苦故。(所以)求趣涅槃。
  
  此亦既破彼执。复申正理也。初正释妨难竟。
  
   (壬)二结成唯识。
  
  由此故知。定无实我。但有诸识。无始时来。前灭后生。因果相续。由妄熏习似我相现。愚者于中。妄执为我。
  
  初破我执竟。然此虚妄我执。乃分段生死之根本。无余涅槃之大障。毫忽未尽。仍名有漏。故大佛顶经云。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悞为真实。正谓此也。此且约俱生我执言之。若夫大小不定之戏论。即离俱非之谬谈。则是分别所起。名为见惑。此惑不除。终成凡外。是故欲为佛弟子者。先须向此论文。随义观察。必使我执。荡然不萌。方于佛法有造修分。其或不然。纵令持戒。坐禅。广学。博问。我见未伏。只成附佛法之外道而已。可不畏哉。
  
   (庚)二破法执二。初总问征起。二正破诸执。(辛)今初。
  
  如何识外实有诸法。不可得耶。外道余乘所执外法。理非有故。
  
   (辛)二正破诸执三。初叙破外小所执。二立量以显唯识。三结判俱生分别。(壬)初中二。初破外道。二破余乘。(癸)初又三。初假问征起。二别破十三家。三总破四句。(子)今初。
  
  外道所执。云何非有。
  
   (子)二别破十三家五。初破数论。二破胜论。三破自在天等八论。四破二种声论。五破顺世师论。
  
   (丑)初又二。初叙执。二破斥。(寅)今初。
  
  且数论者。执(神)我(之性)是思。受用萨埵。刺阇。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然(此)大等(二十三)法。(以萨埵等)三事合成。是实非假。现量所得。
  
  萨埵。此翻有情。亦翻勇。亦翻贪。刺阇。此翻尘坌。亦翻微。亦翻嗔。答摩此翻闇。亦翻黑。亦翻痴。彼计冥初自性。即萨埵。刺阇。答摩三事。能成一切诸法。自性初生大。亦名觉慧。觉生我慢。慢生五微。亦名五唯。一声。二触。三色。四香。五味也。五唯生五大。一空。二风。三火。四水。五地也。五大生十一根。一耳。二身。三眼。四鼻。五舌。(名五知根)。六语具。七手。八足。九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