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因。徧行因。谓见疑无明等。徧于染法。此第八识。不与相应。非徧行因也)。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惟有如是三相。
初正释三门竟。
(壬)二重明因相三。初标。二释。三结。(癸)今初。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癸)二释为四。初明种子相。二明本新义。三明种子义。四明熏习义。(子)初中二。初正释。二结判。(丑)初又二。初正释种相。二明种实有。(寅)今初。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种子因用)。与本识(之体)。及所生(之)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如眼识种子。亲生眼识自果等。此种有生果之作用。故名功能。色心等种。其类非一。故名差别。本识为体。种子为用。种子为因。所生为果。体是能藏。用是所藏。因是能生。果是所生。故不一。离体无用。离因无果。故不异也。
(寅)二明种实有。
虽非一异。而(种子原)是实有。(以一切)假法(犹)如(空)无。非(可为诸法亲)因缘故。(难曰)。此(种子)与诸法。既非一异。应如瓶等。是假非实。(答曰)。若尔。(则)真如(与诸法亦非一异。岂亦)应是假有(耶。设)许(真如是假。)则便无真胜义谛。(既许真如非假。则知种子亦实)。然诸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是胜义实有也)。
先正明。次答难。后以二谛判。幷可知。初正释竟。
(丑)二结判又二。初结属相分。二判属三性。(寅)今初。
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而是此识(之)相分。非余(三分)。见分恒取此(种子。以)为(亲所缘缘)境故。
(寅)二判属三性又二。初正判。二释妨。(卯)今初。
诸有漏种。与异熟识。体无别故。无记性摄。(然彼能生之)因。(与所生之)果。俱有善等(三)性故。亦(可)名(为)善等。诸无漏种。非异熟识性所摄故。因果俱是善性摄故。唯名为善。
因。谓前七现行熏种之因。果。谓种子所发七现行果。余可知。
(卯)二释妨。
(难曰。)若尔。何故决择分说二十二根。一切皆有异熟种子。皆异熟生。(释曰。三无漏根)。虽名异熟。而非无记。依异熟故。名异熟种。异性相依。如眼等识。或无漏种。由熏习力转变成熟。立异熟名。非无记性所摄异熟。
决择分。瑜伽师地论之第二分也。二十二根者。眼。耳。鼻。舌。身。五净色根。男女二根。命根。意根。忧。喜。苦。乐。舍。五受根。信。进。念。定。慧。五善根。及三无漏根也。一未知当知根。二己知根。三具知根。名为三无漏根。初明种子相竟。
(子)二明本新义三。初净月师等唯立本有。二难陀师等唯立新熏。三护法正义本新合论。(丑)初中三。初释义。二引证。三结示。(寅)今初。
此中有义。一切(染净)种子。皆本性有。不从熏生。由熏习力。但可(令其)增长。
(寅)二引证。
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以)界即(是)种子(之)差别名故。又契经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义。瑜伽亦说。诸种子体。无始时来。性虽本有。而由染净新所熏发。诸有情类无始时来。若(堪)般涅槃法者。一切(有漏无漏)种子。皆悉具足。(若)不(堪)般涅槃法者。便阙三种菩提种子。如是等文。诚证非一。又诸有情。既说本有五种性别。故应定有法尔种子。不由熏生。又瑜伽说。地狱成就三无漏根。(决)是种(子)。非(是)现(行)。又从无始。展转传来。法尔所得。本性住(之种子)性。
般。入也。三种菩提。谓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也。五种性。谓一阐提种性。声闻种性。独觉种性。不定种性。如来种性也。三无漏根如前说。
(寅)三结示。
由此等证。无漏种子。法尔本有。不从熏生。有漏亦应法尔有种。由熏增长。不别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乱。
初净月师等。唯立本有竟。
(丑)二难陀师等惟立新熏亦三。初释义。二引证。三会违。(寅)今初。
有义。种子皆熏故生。(但以)所熏能熏俱无始有。故(言)诸种子无始成就。种子既是习气异名。习气必由熏习而有。如麻香气。华熏故生。
(寅)二引证。
如契经说。诸有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故。(乃有)无量种子之所积集。论说内种定有熏习。外种熏习或有或无。又名言等三种熏习。总摄一切有漏法种。彼三既由熏习而有。故有漏种必藉熏生。无漏种生亦由熏习。(故诸圣教)。说闻熏习。(谓)闻净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是(即)出世心(之)种子性故。
三种熏习者。一名言习气。二我执习气。三有支习气。具如第八卷中广明。净法界等流正法者。谓诸佛菩萨。以根本智。证清净法界妙理。以后得智。随顺众生。流出语言文字。诠显净法界理。令诸众生。寻名取悟。此所流出正法。与净法界相应。故名等流。
(寅)三会违。
有情本来。种性差别。不由无漏种子有无。但依有障无障建立。如瑜伽说。于真如境。若有毕竟二障种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