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明彻。亦如今之眼镜相类。以眼喻心。以琉璃椀喻眼根净色。故云眼随见心随分别。
(壬)二破斥又二。初立例。二正破。
(癸)今初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此心)潜根内者。犹如(眼在)琉璃。(之内)彼人当以琉璃笼眼。(之时)当(其外)见山河。(亦复)见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实见琉璃。
(癸)二正破
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若见眼者。眼卽同境。不得成随。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琉璃合。无有是处。
设许见眼。眼卽同于外境。无能见用。则随见随卽分别之义不成。旣不见眼。则法喻不齐。心非潜在根内明矣。
(辛)四破转计见内二。初转计。二破斥。
(壬)今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众生身。腑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是义云何。
此复计心在内也。初计内时。佛以不能见内难之。今云见暗卽是见内。正转救初难也。
(壬)二破斥又三。初正破。二转破。三结破。
(癸)今初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对眼。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此中先以对不对双牒。次双破也。若与眼对下。先破对。又二意。一者旣对则非内。二者许内则有过。若不对下。次破不对。只须云何成见一句也。
(癸)二转破又三。初破其转计内对。二破其转许在空。三破其转许两觉。
(子)今初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不见面。内对不成。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廼在虚空。何成在内。
恐彼又转救云。开眼见外。名为外对。闭眼见暗。名为内对。则暗仍与眼对。而亦不取室暗为焦腑也。今卽牒而破之。旣许内对。则开眼时。亦可内对而见其面。若开眼不能内对而见其面。则闭眼亦何能成内对乎。又设许内对见面。则心眼俱在虚空仍违汝心在身内之计矣。
(子)二破其转许在空
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卽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觉。
恐彼救云。设许心眼俱在虚空。亦复何过。今更牒而破之。若在虚空。便非汝体。则如来今见汝面。卽应如来亦是汝身之眼。汝眼已知。身犹应未觉也。
(子)三破其转许两觉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卽汝一身。应成两佛。
恐彼更转救云。眼虽在空。何妨眼知身亦随觉。今更破云。若许眼在虚空。仍复与身两处皆觉。则现有二知。当成两佛矣。夫成佛时。虽复化身无数。祗如月印千江。岂可谓法身有二体耶。
(癸)三结破
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辛)五破转计随生二。初转计。二破斥。
(壬)今初
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我今思惟。卽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前之四章。俱是自心计度。此下三章。俱借圣教妄推。虽借圣教。不解教旨。以其误认缘影。不知心之实义故也。且如心生法生四句。显示因缘卽空假中道理。语言虽同。义关四教。若谓心生法生。心灭法灭。法生心生。法灭心灭。心法互为因缘。虽生灭宛然。而惟是因缘假合。别无时方微尘大自在等以为能生。亦非无因缘故自然而生。此则藏教义也。若谓心生法生。则心外无法。法本无生。法生心生。则法外无心。心亦无生。心法当体无生。是名因缘卽空。通教义也。若谓无明不觉。生于三细。是谓心生法生。境界风动。转识浪生。是谓法生心生。心法互为因缘。故有十界差别假名无量。别教义也。若谓心生法生。则一切惟心。法生心生。则一切惟法。互夺则心法两亡。双照则心法宛尔。而皆体是法界。不可思议。所谓因缘卽中。圆教义也。今阿难虽述其文。不达其义。坚执缘影为自心性。而云随合随有。不定内外中间处所。尚非藏教法生心生片义。况全义耶。
(壬)二破斥三。初牒计。二正破。三结破。
(癸)今初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
阿难虽则双述心生法生之文。而意惟在法生故心生。且又不知妄心无体。计此缘影以为能合。种种诸法以为所合。故佛牒计中不须更出前之两句。以前两句非彼妄计张本故也。
(癸)二正破又二。初破无体。二破有体。
(子)今初
是心无体。则无所合。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夫妄心的确无体。但阿难久执有体。不达本无。故今得以无体难之。是心者。指彼所执缘影也。旣不知缘影非心。则必妄谓有体。断断不敢承当无体之义矣。六尘十八界。全体皆卽自心。今独计此缘影以为自心。则尘界并为心外之法。更欲以此无体之缘心。来合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