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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易禅解---第45页

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而贞在其中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不劳力而波涛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庙以事先。尽其一念诚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初六。用拯。马壮吉。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风而用拯。拯则出水而登陆矣。坎于马为美脊。今初六顺于九二。故为马壮而吉。
九二。涣奔其杌。悔亡。象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卓然安处中流。得其自悦悦他之愿。故悔亡。
六三。涣其躬。无悔。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阴居坎体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阴柔得正。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应与。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此则天下一家。万物一体。名虽为涣。而实乃有丘矣。圣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发大号以与民同悦。如汗之发于中而浃于四体。盖四之涣群。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远也。人有大患。为其有身。常情执之。保为己躬。正理观之。乃脓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风。以涣六三之躬。六三可谓忘身为国。故志在外而无悔。然非上九为其远害。则六三何能兴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贤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无私。九五如治世圣王。与民同乐。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险。既拔苦必得乐。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远害必兴利。故无悔也。
(兑下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以风而涣。以泽而节。节则不溃不涸。而可以常润。故亨。夫过于涣必竭。故受之以节。然过于节则苦。又岂可常守乎。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得中则不苦。苦则穷。穷则不可以处常。不苦则说。说则并可以行险。惟节而当位。斯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穷。天有四时。王有制度。皆所谓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若冕旒。若宗庙。若乐舞。若阶陛。若蓍龟。若爵禄等。皆有其数以为度。制使各得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不奢不俭。若见君。若事亲。若接宾。若居丧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议使各当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可继可传。如泽节水。称其大小浅深。要使不溃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节之义亦多矣。或时节。或裁节。或品节。或名节。或樽节。或符节。或节制。或节文。或节限。或节操。今且以时节言之。刚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顺时而止。不出户庭。既知裁节。则品节名节皆善矣。复以节制言之。上应六四。水积尚浅。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若以时节言之。既在可为之位。又有刚中之德。六三已辟其门。而乃上无应与。固守小节。岂非大失。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九五。水积渐深。便宜通之使流。胡须阻塞以致洪泛。岂非失时之极。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若以时节言之。阴不中正。居下之上。又为悦主。故始则恣情适意而不知节若。后则忧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谁也。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上六。水已泛滥。而泽口不能节之。徒有嗟若而已。将谁咎乎。
六四。安节。亨。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时节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圣君。故为安节。所谓太平宰相也。复以节制言之。下应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独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所谓当位以节者也。无过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时。极之九二所能阻碍。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若以时节言之。纯阴而居节之极。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穷。虽正亦凶。彼执为正。实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则不穷。不穷则凶可亡矣。复以节制言之。水以流下为其节操。六三兑口上缺。不能节制。故上六尽其流下之节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为苦节。故曰其道穷也。
(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四时有节。故万物信之。而各获生成。数度德行有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