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即散心定。即是等持。若等引定。是第五自在中收。如何說在遍計中耶。見無用等。言通彼根塵定轉也。有云。除無漏位。以因中遍定心影像無實用者並名遍此色體者。此釋不然。下許定中而有假色。若假皆遍計收。定中更有何假法而言通假耶。
  章。一者總義者。
  略聚眾色而總之。
  章。今此色者至持業為勝者。
  言即色者簡彼通色。彼通色故持業勝。
  章。色既通名初後解勝者。
  今者既意明極迴色。初持業釋。極過即色。色在於極。第二釋者。迴色之極。逈色即是色處。逈色極但是法處。法處極持逈色。不該談故為不好。於三釋者。逈之極色色談於極。故為勝也。
  章。逈色者。
  總者逈中攝彼光明暗影。故得總名。
  章。處所寬廣復能為依者。
  處所寬者。義同總也。依逈色有光明等。
  章。恐濫虗空者。
  恐濫虗空無為也。
  章。又逈色通至但稱極逈者。
  此舉例答。如以逈色為空界。准上釋名。然但名逈不以通空。即名極空。今者極逈亦復如是。雖復通空不以通空即名極空。為此但名極逈色也。
  章。散合二名即成兩釋者。
  散依主釋。合持業釋。名為二釋。有云。准此合釋但一依主。謂受之所引色故等者。今觀合釋。但是持業。依主者即不可也。
  章。又別解脫至亦名受所引者。
  以彼隨心從不隨心。有云。或以是無表因故。說彼別緣得名者。此不可也。與下釋何別。
  章。亦亦兩解者。
  亦是散合。成其二解。此散即持業。合即依主。
  章。猶如變化者。
  此定果色如變化也。
  章。彼果者。
  此定果色是彼定前加行心果。由加行先期欲變後方變也。
  章。彼境者。
  定果色定所行境。
  章。解脫勝處至實用都無者。
  此即皆是假心中變多等。由此假相能起遍往來無礙。
  章。佛智具能現諸影故者。
  諸佛亦有假影像也。如緣龜毛等所有影像。及知外道所執我等。佛不緣不名遍智。若緣於彼。影像即實。此等影種豈可生彼龜毛現行耶。故知假也。
  章。然由聖者至極殊勝故者。
  令他所見以有形像名為成實。極殊勝也。非是令他有受用故名為殊勝。
  章。瑜伽唯說至略而不說者。
  此會初引瑜伽。彼文但言威德定色而是實色。故略不說。餘假想也。
  章。由三品心至後是實色者。
  下中品起。影色上品起者。名成熟色。初即影像。後成熟。
  章。若與能緣體雖離者。
  問。五識緣境依本質。能緣既與本質相離。如何得有合中知耶。答。約相分合中知。八識皆是合中知攝。若隔相分名離中知。識杖質皆離中知。進退俱過。若言境親近識之者為合中知者。既俱言離。何得有親。應尋善釋。
  章。諸非實色至無用者。
  即緣龜毛等所有相分。與能緣見同種生。
  章。或與質同種生者。
  即極微等。
  章。別從種生。
  定果善實色。
  章。依此二理者。
  即次前三。或有色用假實二理。
  章。集量論說疎所緣緣等者。
  此論說云。但疎所緣皆有本質。
  章。論說極微有十五故者。
  欲界十色處。色.無色界定果五塵。以定報同。故合為五。應撿彼論。
  章。次影逈至色無別處所者。
  此極逈依空界色上下分。成影過及空一顯。色.無色無別處故。不可取無色界也。
  章。然從緣彼種類影逈者。
  色界定色種類。
  章。說彼大造者。
  所發定色。即以種類色之大種造也。前者本質至名教以為本質者。前即所說。隨有本質及無本質。總以名教為本質。
  章。許識行相至定有本質者。
  此意說云。若質為所緣。相分為行相。若相分為所緣。見分為行相。若唯影像。如何相分名為行相。若唯本質。如何見分名為行相。既說見相分通名行相。故俱有質影二也。思之。
  章。折緣諸色因名教者。
  本質如前者。若緣諸色。若折諸色。并杖名教而為質。皆有本質。同前師說。
  章。劫盡常假者。
  假字錯也。合為隱字。如外道計劫壞之時父母而常微。各各散隱而不減無。
  章。離說行相至通一切心。
  若但行相通見。誰言一切心.心所法皆相分為行相耶。
  章。正智緣如行一故者。
  見分行也。
  章。若緣如智至有真如者。
  若根本智亦有相分。相分通隔。更說於誰能親證如。既不親證。誰智如有。
  章。又諸菩薩至依何本質者。
  此意證云。此位雖有影像威儀而無本質。明影像非皆有。即此菩薩定前加行願入定已。十方佛土現種種身說種種法以為佛事。由此加行入定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