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變真常。即有無故。隨緣起滅。雖隨緣而常不變故。不在有無。雖不變而常隨緣故。不出有無。不出有無故。應化即真。不在有無生滅非實故。曰微妙之道。存乎不即不離之間矣。
△二正答。文四。初顯超言念三。初敘名相有無。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 此敘有也。可相者。執相也。徧計執之故。有有無相。生由相立名。因名致言故。可以言而求名相也。 無相無名。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此敘無也。若離徧計則相滅。名亡無名可說。以何為聞。則有名者。求聞於道殊。不知道無可說。以何為聞也。 △二陳涅槃超絕。文二。初引經。 經曰。涅槃非法。
非即有無法故不在也。
非非法。
非離有無法故不出。
無聞無說。非心所知。
合云。無說無間。取文□故。不可以是有無。非有無而說之故。無聲名句□可聞。亦非解心所知。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也。 △二陳意。
吾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
理圓言偏。言生理喪。論主既不敢致言。難者欲何可聞。 △三明假言顯旨。
雖然。
擬議之辭雖然理絕言詮。
善吉有言。眾人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言言之。此明假言詮示也。梵云須菩提。常途三譯。一云善吉。無心而受等者。受言無執。心聽言無聞。惑此二句。似同而別。聞聽屬耳識。執受屬意識。此則耳識及同時意識聞教。受義無執。滯於斷常故。曰無心而受無聽而聽也。受法之機。無惑說法之者。可以寄言。既以無言之言而說。無受之受而聽。則說者聽者。同符玄默。淨名亦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間無得。斯之謂歟。
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庶望也。汝既欲聞。吾於無言之中。亦且寄言。△二正示妙存。文三。初引經標宗。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此標妙存之義宗。竝引維摩詰經。前即阿舍利弗章全文。次則觀眾生品意。彼云。天女曰。佛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煩惱者。根本有六。隨有二十。魔者。具云魔羅。此云殺者。即婬怒癡等。殺慧命故。界者。性義。佛此云覺。然三乘教。皆須伏斷根隨煩惱。種習俱離。方證無為真理。永斷婬怒癡性。方入佛性。
斯則離妄為真。未得一切解脫故。今欲令其人究竟滅度。則了煩惱實性。本無生滅故曰無為。又邪魔正覺。體性無異故。不出婬怒癡邪性。證入真覺正性。性無邪正故也。然淨名據事理不二。天女約真妄體同故。此二文語異而意同。觀其大旨。正在妙存。謂煩惱魔界。是有無所攝。今既得涅槃。入佛果故。不在有無也。又涅槃不離煩惱。佛界不出魔界。即不出有無也。是則涅槃佛界。猶是對妄之真。不出不在。真妄兩亡。方曰妙存玄道矣。
△二釋經玄旨。
然則玄道在於妙悟。
玄道當以微妙而了悟。不可以情計而測度。 妙悟在於即真。
悟微妙則在於即事而真。
即真則有無齊觀。
齊觀者。有無即真故。不出與不在齊觀也。 齊觀則彼己莫二。
出有無曰彼聖也。在有無曰己凡也。即出而在。即在而出故。彼己不二。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天地萬物。皆有無所攝。我者涅槃妙理。非有無也。玄道在於不出不在之間故。天地萬物與我涅槃同。不二之根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萬物同真。則有無自盡。有無與非有。非無有異故。乖於會通之道。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釋成妙存。此則理事存泯。同時方為正解也。△三重徵再釋。
何則。
何謂不出不在道存乎其間。
夫至人(寄人顯法)虗心冥照。理無不統。雖有能證之人。無別所證之體故。能照之心。虗而冥寂。即所證理。不二之理。無不統攝。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懷藏也。胸中內也。六合者。四方及上下也。靈鑒心也。有餘者。莊生云。恢恢焉猶有餘地者哉。蓋美道之無際也。且六合已無邊表藏於靈鑒妙心。而靈鑒之心。猶有遺餘。此則絕待之體。無處不周。非謂大有一物。都包六合。而更有餘鏡喻也。方寸與神。皆心也。
鏡現萬象而常淨。心現萬有而常虗。上句釋天地同根。此句釋萬物一體。
至能拔玄根於未始。即羣動以靜心。恬淡(上)淵默。妙契自然。 上標至人。此顯能德能如是證也。拔取也。涅槃玄根無始無終。唯聖人得之。羣動者。二死兩障。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