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迷心對一切違情境。便起忿怒。名嗔。歷欲界五行中五恚。即恚使。今的指於非己法邊也。
【□註】癡。不識見中苦集。
【■記】法界言。迷惑不了之心。名為無明。若迷心緣境。隨有所起。念念永失。不知慙愧者。皆名癡也。歷三界五行中十五癡。即是無明。今的指不識前五見苦集名癡也。
【□註】慢。我解他不解。
【■記】法界。言自恃輕他之心。曰慢。乃至歷三界五行中十五慢。皆是慢使。今的指前五見我解他不解名慢也。
【□註】疑。猶豫不決。
【■記】法界言。迷心乖理猶豫不決。曰疑。歷三界四行十二種疑。並是疑使。今以所見猶豫不決釋疑也。
【■備】法苑言。四諦修道。名為五行。以見惑中苦集滅道為四行。思惑為一行。邪見與疑非思。故三界四行為十二。貪癡慢。三界見思。具故。三界五行為十五。上界不行嗔。故欲界見思為五行五恚。然今的當貼見說。
【□註】利鈍。利則造次恒有。鈍則推利方生。五鈍。亦名見中思。亦名推利思。亦名背上使。利使若去。鈍使亦亡。故屬見攝。
【■記】觸著即發。造次恒有者為利。少待而起。推利方生者為鈍。五鈍下。明鈍中思。亦屬見攝。輔行言。三種見惑。一俱生見。五鈍中有利。如蟲獸凡夫。亦能起我我所。即是利從鈍背上起。故屬鈍。二推理見。未發禪來。雖世智推理辨聰。見想猶弱。故十使同屬於鈍。三發得見。從因定發。見心猛盛。則十使從強受名皆屬利也三種思惑一俱生。與形俱生如男女托胎。妄與父母生愛惡心。此是邪思。還歸見惑。二依見思。如外道依見而起嗔。此利中鈍名背上使。見諦斷時。正利去背亦去。三界繫思即三界九品思。此名鈍使。亦名事障。號正三毒。然輔行意。乃明見思利鈍互相攝屬。今文但明鈍中之思。仍屬見攝。若欲會之。輔行俱生思。即此見中思。輔行依見思。即此推利思。背上使也。
【■補】毗曇言。利雖有鈍。此鈍屬利。從利使背上起。利使。如刀口。鈍使。如刀背。鈍使從利使後起。名背上使。
【■備】蟲獸凡夫起我我所者。止觀言。如諸蝡動實不搉理。而舉螯張鬐。怒目自大。底下凡夫。何嘗執見。行住坐臥。恒起我心。故五鈍非無利也。餘解。翻譯名義詳引。
△二約界釋成二。初通示。
此十使。歷三界四諦下增減不同。成八十八。
【□註】四諦下惑。增減不同。前云集諦雖在惑業。今歷四諦者。集是能迷。苦是所迷。又道滅雖是出世間因果。由迷苦集。道滅亦迷。如不識病。亦迷於藥。
【■補】道滅是惑之正主對。既迷苦集。必然道滅亦迷。故亦有惑也。
△二別明二。初欲界。
謂欲界苦十使具足。集滅各七使。除身見。邊見。戒取。道諦八使。除身見。邊見。四諦下合為三十二。
△二上界。
上二界四諦下餘皆如欲界。只於每諦下除嗔使。故一界各有二十八。
【□註】此四諦惑。俱舍頌云。苦下具一切。集滅各除三。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嗔。輔行下五(九)問。四諦下惑。依何理教。增減不同耶。答。依阿毗曇。上界不行嗔。無相害故。有善欲故。性寂靜故。心滋潤故。然止而不行。非能斷也。故法華中蜈蚣喻嗔。通三界。妙樂六(三十二)云。小乘中云。上界無恚。非盡理也。
【■記】此料揀四諦。各使有無。今先引毗曇。證說上界無嗔。行慈無相害。苦下無嗔。有十善欲。集下無嗔。有禪定。則性寂靜。滅下無嗔。有定。而兼到佛僧邊聞法。則心滋潤。道下無嗔。以上界均定水寂靜滋潤故。然止而不行下。依大乘斷嗔。通三界者。法華云。蜈蚣蚰蜒。毒蛇之類。為火所燒。爭走出穴。文句云。厭色界定。出向無色。如毒蛇類。火燒出穴。若爾嗔通三界也。句記釋云。色界如穴。厭下如燒。欣上如出穴。前欲界以蜈蚣譬嗔。此中例之。不別分出。既曰蜈蚣。復是無色。故譬彼嗔色界中曰毒蟲。即兼蜈蚣。是則上界但不起嗔之現行。非無嗔之種子也。
【■備】法華火燒出穴四句。科中判明無色界。故譬無色。同欲有嗔也。
【□註】問。何故身邊唯在苦耶。答。此見依身。故名身見。依於身見。而起邊見。餘三非身。故無此見。又見苦斷故。故在昔下。四空無色有身見者。雖無麤色。而有細色。所執未亡。即是身見。非想八苦其義可知。
【■記】毗曇云。身見邊見。唯迷苦諦。以凡夫皆執苦為我故。身見從苦諦生。依身苦報。計斷計常。故邊見亦迷苦生。雜心論問。何故身邊見苦斷耶。答。苦處轉故。果處轉。故見彼則斷不遠。隨至根。此見不隨根。故初見諦則斷。
【■補】身為眾苦之本。邊見依身而起。故苦處轉。果處轉。見彼苦諦。則斷不遠。隨至根本無明。非想八苦見前。
【■備】辨訛曰。四空無色。有身。見等句。似謂無色界無色。恐無身見。不知餘四蘊。亦有身見。不獨色蘊也。私謂。玉師非不知四蘊有身見。而四空獨指其色者。點人之所易忽也。
【□註】問。戒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