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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清-性权-第147页

有見思習。塵沙習。菩薩修學塵沙法門。治其劣慧。於一一門。用四諦觀。伏其正使。於一一門。行六度行。熏見思習。故樹王下。三十四心。於塵沙法上。證四真諦。故令正使。及二習氣。俱時而盡。故能二諦皆究竟也。方異二乘弟子。偏障佛眼佛智也。
  【□註】若止觀三(十六)云。得法眼。照俗諦。(文)得相似法眼。有漏智照耳。
  【■記】此釋止觀明菩薩法眼照俗也。先引文。次正釋。謂菩薩修因之時。所得法眼。雖非名字觀行。亦非分證究竟。但是相似法眼。於俗諦境上。只可依稀而見。彷彿而知。但是有漏智照。是故塵沙但言伏而非斷也。
  △二明法二。初標。
  從初發心。緣四諦境。發四弘願。修六度行。
  【□註】生滅四諦。為所依境。弘者。大也。要制其心。志求滿足。名為誓願。
  【■記】此釋所緣四諦境也。如前註云。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滅則滅有還無。道則對治易奪。是名生滅四諦。此三藏菩薩依之而發弘願也。要。求也。世出世之願。無過此四。故謂之弘。願而加之以誓。所以堅其成也。
  【□註】度者。越生死流。到彼岸也。誓若無境。名為狂願。不行六度。其願則虗。又此化他四門徧學。異乎二乘一門自行。
  【■記】此明三乘廣狹。修行有異。謂菩薩乘人。心既廣大。故於有等四門一一遍學。不為自利。唯樂利人。而二乘之流。心既狹劣。行亦孤陋。但依空法。取證道果。唯求自度。不欲度人。自其所以有異乎此也。
  【□註】又二乘雖無破戒。乃至愚癡。行非利生。不名六度。蓋奪而言之。
  【■記】此明二乘。行非六度也。謂一往觀之。二乘競競守戒。似修戒度。乃至無愚痴行。似般若度。稱實言之。既是自私自利。而非利生行業。但名自行不名六度。六度者。度他六蔽也。是則與之則是。奪之則非也。
  【□註】別對諦緣三祇百劫。名四階成道。
  【■記】此對諦緣結名四階。謂聲聞人。修四諦行。緣覺人。修十二因緣行。菩薩人。修四階行。然此四階成道。名出楞伽。謂初僧祇。二僧祇。三僧祇。百劫種相好也。
  △二釋二。初發願修行二。初發願。
  一未度者。令度。即眾生無邊誓願度。此緣苦諦境。二未解者。令解。即煩惱無數誓願斷。此緣集諦境。三未安者。令安。即法門無量誓願學。此緣道諦境。四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即佛道無上誓願成。此緣滅諦境。
  【□註】四教義三初云。一未度者令度。即是度天魔外道。愛見二種六道眾生。未度三界火宅之苦諦。令得度也。二未解者令解。即是愛見二種眾生。未解愛見二十五有業。令得解也。三未安者令安。即是愛見二種眾生。未安三十七品一切諸道。令安道諦也。四未得涅槃者令得涅槃。即是愛見二種眾生。未滅二十五有生死因果。皆令得滅諦涅槃也。
  【■記】以上如文可知。
  △二修行二。初結前生後。
  既已發心。須行行填願。
  【□註】觀音玄記上(七)云。若非行山。莫填願海(文)。
  【■記】此釋以行填願。蓋由觀音玄義云。欲滿此願。必須修行。修行不出福慧。慧即般若。福即五度。互於資導。以行順願。事理圓足。故記云。若非行山。莫填願海。行即福慧。義當六度。五資於慧。慧導於五。其猶目足。不可互缺。五除事障。慧除理障。此二功圓。悟理得事矣。
  △二正明修行二。初總標。
  於三阿僧祗劫。修六度行。百劫種相好。
  【■補】修六度行者。行施。乃盡命傾財。持戒。則防遮護性。忍辱。則就刀割水。精進。則如救頭然。禪那。乃四儀湛寂。智慧。則一念圓明。大願之心普被。有作之道徧施。度生死流。登涅槃岸。故曰六度。第一名施度。梵語檀那。秦言徧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布施有二。一。財施。謂飲食衣服。田宅六畜。奴婢珍寶。一切己之所有資生之具。以及妻子。乃至身命。悉屬他有。為他財物。故云猶屬財施。有所須者。能施與之。皆名財施也。二。法施。若從諸佛菩薩經論。及善知識。聞說世出世法。以清淨心。為人演說。皆名法施也。第二名戒度。梵語尸羅。此云戒。戒以防非止惡為義。謂能防惡律儀無作之非。止三業所起之惡也。大論云。云何為戒。若惡止更不作。若心生。若口言。若從他受。息身口惡。是為戒。又戒。訓警也。謂警策三業。遠離過非也。又戒名為制。能制一切不善法故。第三名忍辱。梵語羼提。此云忍辱。謂內心能安。忍外所辱之境。故名忍辱。忍辱有二。一生忍。二法忍。生忍復二。一。於恭敬供養中。能忍不着。則不生憍逸也。二。於罵詈打害中能忍。則不生瞋恨怨惱也。二。法忍亦二。一者非心法。謂寒熱風雨飢渴老病死等。二者心法。謂瞋恚憂愁。淫欲憍慢。諸邪見等。菩薩於此二法。皆能忍而不動。是名生法忍也。第四名精進。梵名毗梨耶。此云精進。欲樂勤行善法。不自放逸。謂之精進。精進有二。一身精進。若身勤修善法。行道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