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黑染也。
  【科】通曰。大師說教。義有多門。各稱時機。等無差異。
  瑜伽論云。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號大師。千途唱異。會歸同致。故曰。無差也。
  【科】般若經說。自是一門。彌陀等經。復為一理。
  門約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現焉。
  【科】何者。
  【科】一切諸佛。並有三身。法佛無形體。非色聲。若以色聲相取。此即為邪。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眾相寂靜。超過尋思言議之道。故曰。無形非聲也。
  【科】良為二乘及小菩薩。聞說三身不異。即謂同有色聲。但見化身色相。遂執法身亦爾。乃以化身之相。求見法身。妙理精微。相聲永絕。既以色聲求覩。故說為邪。
  如薩婆多。執佛化身。以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執。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故曰。精微永絕○有人疑曰。三身不異。不似相宗之所談也。今會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法華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
  【科】彌陀經等。勸念佛名觀相。求生淨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體難緣。且教念佛。觀形禮讚。障斷福生。願行相資。求生淨土。擬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緣。
  准觀經云。具足身相。猶為難緣。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況極妙之真身乎。觀佛身形。觀經所說。禮拜讚。歎論文所勸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論其報化。諸師異解。今師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述記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義耳。
  【科】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觀形念號。求見化身。冀命終時。親來接引。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報盡乘華。即生彼國。
  廣見古今者。名為通人也。且安樂集。列六大德曰。並是二諦神鏡。斯乃佛法綱維。皆共詳審大乘。歎歸淨土。如曇鸞法師。臨命終時。寺傍左右。道俗皆見。幡華映院。盡聞異香。音樂迎接。遂往生也。餘之大德。臨命終時。皆有徵詳。蓋其通人歟。
  【科】初心後境。理契無違。念號觀形。並非邪道。豈得獨懷一執。不悟聖心。異說紛紜。令他致惑。
  念觀俱正。故曰並非。紛紜。亂貌。非特損自。亦至謬他。亂想之過。甚哉。
  【科】尋斯要決。皂白足分。猶預既無。歸心妙業。勿生亂想。反墮三途。眾苦迫傷。悔之何及。
  准觀經云。諸惡所歸。自然迫促。當斯之時。悔復何及。
  【科】第二。佛藏經云。若有比丘。見有佛法僧戒可取者。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非彼師。非我攝受。
  此經十品說。都不出此意也。
  【科】疑曰。佛藏經說。心外見佛。皆說是魔。佛非彼師。說彼非佛弟子。如淨土教。專遣念佛名。觀佛相好。求生佛國者。即非佛弟子。佛非彼師。云何得佛護念。往生淨國。
  阿彌陀經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稱讚經云。慈悲加祐。令心不亂。鋒楯若此矣。
  【科】仰尋二教。無不佛言。兩說既殊。若為取判。
  【科】通曰。教跡萬差。同歸一實。隨根差立。義別言詮。
  會隨機權。歸一乘實。故曰同歸。隨宜詮義。言教差別。故曰義別○律師考此文曰。乖一乘方便之義。今會云。約不定性。會三歸一。名同歸一實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實之旨。法華玄贊。此說一乘。故義貫通。若言佛乘。舉果攝因。名云菩薩乘。舉因攝果。稱斯之謂矣。斯乃攝論所說。彼宗盛談焉。廣如贊文也。
  【科】審察兩經。文乖理一。
  【科】何者。
  【科】佛法僧戒。有三種不同。一者真諦。二者別相。三者住持。
  別釋中略後一蓋至下具錄也。
  【科】真如體淨。二障斯亡。本覺圓明。即為真佛。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非漏隨增。性淨圓明。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真體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覺悟平等。自性具無量德。離諸戲論。故曰。本覺圓明。或可法爾無漏。本有種子。名為本覺。斯據今師自釋楞伽之文。而存二義也。律師考此文曰。違立始覺菩提之義。豈其然乎。
  【科】守性不改。勝智軌成。大士同緣。萬行斯著。即為真法也。
  任持凝然。故云不改。可範生解。謂之軌也。諸佛軌之。而得成佛。菩薩乘之。到如來地。故曰成緣。大功德法之所莊嚴。有無為依。故曰行著。
  【科】冥符理會。乖諍絕言。此真僧也。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故云冥符。是一切法平等自性。故曰理會。言思路絕。離於戲論。故名為乖諍絕言也。斯乃實和合之相也。
  【科】性潔澄嚴。體淨無垢。即為真戒也。
  諸漏永盡。性淨圓明。故曰潔嚴。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無垢。是戒珠之真實者也。
  【科】據斯勝義。故說真諦。
  此非世俗。故云勝義。
  【科】涅槃經云。若能觀三寶。常住同真諦。此即是諸佛最上之誓願。即其義也。
  大眾所問品之偈也。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