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十一月即位。改元天福。
己亥 上竺僧道端。一夕見山間光明。往視之。得香木。命工刻觀音像。白光煥發。夜亡列燭之光。晝掩大陽之景。像成靈感尤盛。乾祐戊申。有僧從勳見曰。吾游洛。得古佛舍利一顆。寶之久矣。今願置菩薩毫相中。以助其神翊。師從之。至今舍利現頂冠肉鬢間(萑音文)。
庚子 五年。閩王曦。度民為僧。萬一千人。次年於城南西埠。建石塔七層。功未半而光發如盖者三夕。既成而光耀隆天者又三夕。王慰幸。遂勑額曰淨光。而於其下建僧宇焉(長樂集)。
辛丑 劉知遠。微時為晉陽李氏贅婿。甞牧馬。犯僧田。執而笞之。知遠至晉陽。首召其僧。命坐慰諭。贈遣特厚。眾心大悅(通鑑)。
後漢
劉氏知遠。都汴。初即位太原。後都大梁。二主共四年。
丁未 三月。高祖即位。更名暠。不忘晉。稱元天福十二年。
戊申 十三年正月。漢高祖崩○隱帝立。改元乾祐。
庚戌 乾祐三年。遣使訪河中鳳翔。收瘞戰死及餓莩遣骸。時有僧尼聚二萬矣。
後周
郭氏。都汴。三主共十年○勑聖節寺院。建道場(見前紀原)。
周太祖 辛亥正月即位。改元廣順。
吳越錢王。命永明道潛禪師。入府授菩薩戒。賜定慧慈化禪師。一日潛欲請塔下羅漢銅像。過新寺供養王曰善矣。昨夜夢十六尊者。乞隨入寺。何昭應之若是於師號加應真二字。留潛兩月還山。
癸丑 三年。韶國師。因吳越僧義寂曰。智者之教。年祀寢遠。必多散矣。唯新羅國有善本。願藉禪師慈力。使再開東土人天眼目。師以聞王。王乃遣使航海。傳寫以還。迨今天台俱備者。皆忠懿王。與韶國師之力也。而韶適與智者同姓。疑其後身也(僧史)。
甲寅 四年。太祖崩。紫世宗立。改元顯德。明年勑。天下寺院。非勑額者併之。凡三千餘所。僧尼凡欲出家者。必聽祖父母。父母。伯叔父之命。惟兩京大名俯。京兆府。青州。聽設戒壇。禁僧俗捨身。斷手足。煉指炷香。帶鉗之類。幻惑流俗(通鑑)。
乙卯 二年。詔郡國。歲造僧帳。有死亡歸俗。皆隨時開落。是歲寺存者。二千七百。廢三萬三百餘(通鑑)事物紀原載。明皇開元十七年。八月十日勑。僧尼宜依十六年舊籍。則僧尼供帳。始於此。又僧史略曰。唐文宗太和四年。正月。祠部請。天下僧尼。具名申省。以憑入籍。造帳自太和始也。
丙辰 有僧仁。及為節度使。周行逢信任軍府事皆預之。亦加檢校。司空畜室。出入導從。如王者(通鑑)秋七月。帝以縣官久不鑄錢。而民間多銷錢為器皿佛像。錢益少。九月。始立監。采銅鑄錢。自非州縣官。法物軍器。及寺觀鍾磬鈸鐸之類。聽留。外自餘民間銅器佛像。五十日內。悉令輸官。給其直。過期隱匿不輸。五斤以上者。其罪死。不及者論刑有差○上謂侍臣曰。卿輩勿以毀佛為疑。且佛以身世為妄。而利益人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尚欲割截布施。況此銅像。若朕身可以濟民。亦非可惜也。由是群臣不敢言○鎮州大悲觀音像極靈。州之士民。願以錢代之。制不許。方毀其胸。群力皆墮腕。而遂停其半○時沙門法敏。苦諫不納。乃著顯驗論(北山錄)。
己未 六年。世祖北征。疽發于胸。夏六月。殂于道。年三十九。時恭帝宗訓即位。方七歲。
庚申 顯德七年正月。恭帝禪位于點檢使趙匡胤。是為宋太祖。
楊文公談苑。顯德三年。悉毀銅像鑄錢。世宗謂宰相曰。佛教以頭目髓腦。利益眾生。尚無所惜。復以銅像而愛之乎。宋太祖太宗。目擊其事。由是益信佛法。故受命之初。復興天下佛寺(歐陽公外傳)。
顏丙詩云。後漢明皇教始來。永平優鉢火中開。霜鍾漸漸通三界。梵剎徐徐遍九垓。三武滅僧僧不滅。一韓摧佛佛非摧。法門若也無靈驗。應作中華一聚灰。
劉煦授司空平章事撰舊唐史。佛祖異跡並載之。至宋歐陽脩撰唐書。皆刪去。司馬光編通鑑。佛祖事跡。有助國化者。悉刪去之亦不存。此亦一偏見。而獨班然見於典籍。照垂于世。何慊乎哉(統論)。
潭州道林沙門疏言。詣大原府。訪求藏經。高士李節。餞以序曰。業儒之人。喜排釋氏。其論必曰。禹湯文武孔子之代。皆無有釋氏。釋氏興於衰亂之際。宜革絕之。使不得滋。此論者之言粗矣。抑能知其然。未知其所以然也。吾請言之。昔有一夫。膚腯而色凝。氣烈而神清。未甞謁醫。未甞禱鬼。恬然保順。罔有札瘥之患。固善也。即一夫不幸。而有寒暑風濕之痾。於是攻熨之術用焉。禳禬之事紛焉。是二夫豈特相返耶。盖病與不病。勢異耳。嗟呼三代之前世康矣。禹湯文武。德義播之。周公孔子。典教持之。道風雖衰。漸清猶存。詐不勝信。惡知避善。三代之季世病矣。道風大衰。詐以覆信。善以柔退。惡以強用。上下相仇。激為怨俗。釋氏之教。以清虗為禪定。以柔謙為忍辱。故怨可得而息也。以菲薄勤苦為修行。以窮達壽夭為因果。故賤陋可得安也。故其云。必煩惱乃見佛性。則本衰代之風激之也。夫衰代之風。舉無樂者也。不有釋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