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且刪且衍。以為之書。執筆悲懣。不覺涕泗橫流。而人之所知。不如人之所不知。信哉。近有一夥不明大法之人。祇欲攀高自大。曩者阿難調達。均為釋尊之弟。羅睺善星。同是如來之胤。非道有優劣亦邪正。葢自取之耳。今集中。自四祖以下。迨雙桂印止。于中麟膞猩脣不勝枚舉。僅取觚翰雅尚者。摘其黼藻。及馳他國說法者。名實章程。而乘願入峽利生者。總戢帙內。間有一知半解隱逸嵓阿者。列書號名于目次之後。或烽烟兩地難于捃拾。祈鴻魚以示之。俾金雞銜粟蕃衍中華。斷不類婆須密天皇悟之故事。費後昆之筆舌也已。
  旹。
  康熈壬子成都府昭覺寺丈雪通醉謹識于不動軒。

  古今採摭

  佛祖綱目  佛祖通載  佛祖統紀  傳法正宗  禪宗正脈  宗門統要  景德傳燈  五燈會元  人天眼目  禪燈世譜  禪林寶訓  傳燈錄  續傳燈錄  摘要指南  緇門警訓  蓮宗寶鑑  古尊宿錄  禪源諸詮  弘明集  廣弘明集  頌古聯珠  碧嵓集  蘿湖野錄  唐弘秀集  明弘秀集  五燈緒略  清五燈纘緒  五燈嚴統  峩眉誌  [鹵-※+夕]川誌  諸方日錄  高僧傳  神僧傳  續高僧傳  宋高僧傳  明高僧傳  徑石滴乳集

  辯譌

  唐之止訛說。乃昉法師作。宋之磐法師輯統紀。蔓引昉言。斥嵩禪師定祖圖。以禪經為證。自取其不實。謂師子遭難而無傳矣。吁宗教之徒。競相是非。如獅子身蟲。非外來也。爰婆須密正傳。本位居七。反遺之。誤以末田地填其數。將謂後無人矣。且師子具宿命通。預以大法。囑婆舍斯。斯接不如密。密接般若多羅。羅接菩提達磨。廿八世。明如皎日。若依統紀。則闕三矣。讓祖本金州人。今興安州也。爰興安屬興元。興元今漢中。是訂漢中本屬蜀。及唐以龍安易之。因爾漢中歸秦矣。時以彼方古錐。仍收集內。遂從讓祖。始江陵城西天王寺道悟。而城東亦有天皇寺道悟。兩師同時同諱。後道原禪師。輯傳燈錄。認為一人。費盡後賢筆舌。洞宗刊緒略。強歸天王悟于洞。濟宗輯嚴統。仍收天王悟于濟。少林聞之作纘緒。又揑大慧易虎丘。付帕為嫡嗣。三者之釁。始于原矣。
  廬山惠永法師。本內江潘氏子。一本河內鄱氏。
  東林總禪師。本劍州施氏子。綱目備具。而會元誤為延平者(謂延平劍故。以劍州認延平也。可笑)。
  合州釣魚臺自回禪師。會元誤為台州。

  校譌篇

  佛祖統紀西土二十四祖紀 末田地系阿難旁出。紀于第四。訛矣。
  四祖優婆毱多 五祖提迦多 六祖彌遮迦 婆須密位居第七。紀以遺之。故後數不及。且又少二十五祖婆舍斯。二十六祖不如蜜多。二十七祖般若多羅。
  二十四祖師子尊者 縮為二十三。丈雪新添上祈楞嚴主人災梨以成之 前昉法師。譏嵩禪師。廣引抵塞為不實。翻以師子尊者。受罽賓之難。其系以絕。臆何妒哉。如普德勗[、/(、*、)]作七祖傳。亦以宗門互之。是乃引蔓宗傳之別篡也。

  凡例

  輯斯錄者。自祖道傳於東土。歷朝以來。流通無滯。因明季宼亂。惟蜀最久。恐遺失世譜宗派無稽也。今彙成一書。又附高僧神僧於後。離為二十卷。顏曰錦江禪燈。苐蒐羅難罄。挂漏猶多。冀將來有志補輯者。尋討纂述焉。  採摭歷代諸家語錄。凡產於蜀。而闡揚宗教於異地。或產四方。而建法幢於西川者。略摘上堂小參機緣頌古法語行實。儻現宰官長者居士身。弘護法門。有機緣者。與夫山林隱逸物外高流。如獲言句。已編入帙。俾徵慧命攸歸。淵源有自。若訛謬濫廁者。不敢收入。  採集規式。略依指月寶積諸錄之例。歷代宗支。乃共一源。不析五派。惟於卷目之下。贅大鑒下第幾世。以便披覽。識其所自。蓋海內[打-丁+(乖-北+比)]竿相望。總不越南嶽青原之外也。從大鑒下第一世起。至三十九世止。  是編專言錦江者。蓋天下山水。實由岷山導江發源。入於錦江。而天下洋溢。昔般若多羅。有金雞銜粟之讖。祖道世系。亦自錦江發源。遂及寰區。詎云錦江之燈。不交映於震旦。而震旦之燈。不聯輝於錦江乎。且蜀難之後。兼有冐籍有宗。雜遝緇林者。妄樹[打-丁+(乖-北+比)]竿。恐珷玞混玉。涇渭難分。以證攸歸。莫待後昆悞入羣隊。瞎却正眼。  燈以傳道。統以繼脈。設道之不明。統之不正。先聖所憂也。邇來予見法門有遙嗣無稽者。不得不憂深而慮遠。故輯此書。如憲章祖述之旨。必傳持有譜。承接有系。然後刪繁取要。詳略會同。始收入錄。俾後之學者。開卷而有得也。  集書以來。三十餘稔。甞郵書海內。乞之當代宗師尊宿。不勝枚舉。有見示言句者。止得芳名佳號者。有言句者。依次入錄。表章於前。止有名號者。謹列於後。以待來纂修補入。敢以俟諸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