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神異典二氏部彙考卷上
  (圖書集成)神異典二氏部彙考卷下
  金

  海陵天德元年。廢度僧道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章宗明昌元年。春正月戊辰。制禁自披剃。為僧道者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二年。二月壬辰。勅親王及三品官之家。毋許僧尼道士出入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三年。勅釋道拜父母。其禮數。一准常儀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三月癸巳。尚書省奏。言事者為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害風俗。莫此為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勅云。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親。是為子而忘其生。傲親而徇於末。自今以後。並聽拜父母。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准常儀。臣等以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承安元年。勅大定十五年。附籍僧尼道士女冠。年六十以上。並令受戒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元年。六月丁卯。勅自今長老太師大德。不限年甲。長老太師。許度弟子三人。大德二人。戒僧年四十。以上者度一人。其大定十五年。附籍沙彌。年六十以上。並令受戒。仍不許度弟子尼道士女冠。亦如之。
  承安二年。降僧道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夏四月。尚書省奏。比歲北邊。調度頗多。請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師德號。以助軍儲。從之。
  泰和二年。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晬日。放僧道戒牒三千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興定二年。詔沿邊諸州僧道。惟本處受度。聽依舊居止外來者。遣入郡譏其出入 按金史宣宗本紀。興定二年。冬十月戊午。尚書省言。獲姦細叛亡。率多僧道。詔沿邊諸州。惟本處受度。聽依舊居止。來自河北山東。遣入內郡。譏其出入。

  元

  憲宗元年。夏六月。以僧海雲。掌釋教事。以道士李真常。掌道教事 按元史憲宗本紀(云云)。
  憲宗 年。召僧道二家。同詣上所辨析。以僧勝。勅道士樊志應等。削髮為僧 按元史憲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世祖居潛邸時。憲宗有旨。令僧道二家。同詣上所辨析。二家自約。道勝則僧冠首而為道。僧勝則道削髮而為僧。既而僧家勝。上遣近臣脫懽將道者。樊志應等十有七人。詣龍光寺削髮為僧。焚偽經四十五部。天下佛寺。為道流所據者。二百三十七區。悉命歸之。
  世祖中統二年。採訪僧道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五月。遣王祐於西川等路。採訪僧道。八月賜慶壽寺。海雲寺。陸地五百頃。
  中統三年。以星變。勅作佛事並設醮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三年。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鉤鈴。丁亥勅聖安寺。作佛頂金輪。會長春宮。設金籙周天醮。
  至元三年。夏四月庚午。勅僧道。祈福於中都寺觀。
  至元四年九月。癸丑。申嚴西夏中興等路。僧尼道士之禁。
  至元七年。九月庚子。勅僧道。也里可溫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為民。
  至元十二年。秋七月癸未。詔遣使江南。搜訪僧道陰陽人等。
  至元十三年。六月庚午。勅西京僧道。也里可溫答失蠻等有室家者。與民一體輸賦。
  至元十九年。冬十月己丑。勅河西僧道。也里可溫有妻室者。同民納稅 按以上。俱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命作佛事設醮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五年。冬十二月。命亦思麻等。七百餘人作佛事。坐靜於玉塔殿。寢殿。萬壽山護國仁王等寺。凡五十四會。天師張宗演。設醮三日。
  至元二十七年。春二月。順州僧道士。四百九十一人。饑給九十日糧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九年。秋七月癸亥。也里嵬里沙沙嘗簽僧道儒。也里可溫答赤蠻為軍。詔令止隷軍籍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元貞元年。賜天師張與棣等玉圭。又賜帝師佛冠。為造宮塔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春二月。賜天師張與棣。宗師張留孫真人張志仙等十三人玉圭。各一製寶玉。五方佛冠賜帝師。三月以東作方殷。罷諸不急營造。惟帝師塔。及張法師宮不罷。
  大德元年。詔定僧道禁制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夏六月。詔僧道犯姦盜重罪者。聽有司鞫問。十一月壬戌。禁僧道擅據鑛炭山場。十二月戊戌。中書省臣同河南平章孛羅歡等言。富戶規避差稅。冐為僧道。且僧道作商賈。有妻子。與編氓無異。請汰為民。宋時為僧道者。必先輸錢縣官。始給度牒。今不定制。僥倖必多帝令議擬以聞。
  大德六年。冬十一月。詔江南寺觀。凡續置民田。及民以施入為名者。並輪租充役。
  大德八年。夏四月。命僧道為商者輸稅。 按以上。俱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十二月。詔僧道也里可溫答失蠻。並依舊制納稅 按元史武宗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詔徵僧道租稅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二年。夏六月乙亥。中書省臣言河南江浙省言宣政院。奏免僧道也里可溫答失蠻租稅。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