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縣。州縣奏聞。舉國傳詠。即貞觀時也。 出弘贊第九。

  第五段 五百弟子授記品 授學無學人記品

  野雉忽爾轉身  閻王聳然彈指  融酥滿器  兵衛盈庭  神人警寢而進船  天帝收經而入藏

  野雉忽爾轉身

  師諱道生。遁蹟虎丘寺。有講臺石。至今存焉。一時居半塘。誦法華經。忽有一雉常來聽受。一日不見。師念之。夜入夢云。某因聽經。遂獲改報。今在某家為兒子。待過數年却來奉事。洎師詢之。果爾。及出家。無何童子之年便命終。因[療-(日/小)+土]于林。一夕俄而放光。輝照塘塢。鄉人異之。啟看。乃獲一舌。生青蓮華。因是起塔。後葺成寺。即今半塘寺是也。 出現應錄上之一。

  閻王聳然彈指

  釋慧度。吳興人也。菜食長齋。誦法華經。忽染祖暴亡。五日還活。自說見閻羅王。服遠遊冠。衣纓如今王者。侍衛亦然。始時儀容溫雅。亦判罪人事。便大瞋怒。鬚面動異。問度有何業。答誦法華經。王聳然彈指。召出金床與度坐。請誦一徧究竟。王曰。此功德不可思議。法師年壽未盡。亦以經力扶持。更延二紀。後果得二十四年。陳文帝元嘉時亡。春秋七十餘。 出弘贊第六。

  融酥滿器

  釋智藏。夏州人也。年少出家。住大興善寺。每誦法華經。以千徧為限。當損心吐血經數日。寺僧季暮告藏曰。傳聞損心用小便和麵作漿服之即差。藏云。誓於千徧之內不以穢物熏經。此雖為藥。終乖宿志。乃洒掃庭除。奉經置案。燒香旋繞禮拜祈誠。爾夜忽如睡夢。見一梵僧與藏取水和麵作漿。授之令服。藏飲之未半。欻然即悟。乃心力倍常。還遵舊貫。貞觀九年有夏州僧石法師聞藏誦經。奉酥三斤以充供養。藏盛以一器。初日以銅匙取中心桃許。明日更取乃見舊處融酥凝滿。從夏至秋日取如故。藏私心慶悅。始悟醍醐自出。到八月。分此舊酥與同寺僧靈響禪師。為響說之。又每聞異香及彈指之響。屢為幽人喚之令起。而前後所誦一萬餘徧。儀鳳三年。年八十八。終於淨影寺焉。但以戒足少虧。不獲深悟。識者恨之。 出弘贊第八。

  兵衛盈庭

  釋僧映。少出家。住江陽永齊寺。誦法華經。至于年老誦習無輟。與一法師竝房。法師意常嫌誦經聲高。妨癈看讀。請騫師諫之。爾日初夜月朗。僧映依常誦經。騫師欲往諫止。開戶望見映房前有數千人。身著甲鎧持弓帶仗。叉手胡跪以聽誦經。騫師即退歸房。明日備向此法師述昨宵所見。共往懺悔嫌恨之罪。映凡常行往恒聞前後有甲仗之聲。開皇年中卒於寺矣。 出弘贊第七。

  神人警寢而進船

  釋寶玦。張孝秀弟也。出家住匡山寺。誦法華經甚得通利。而不能善攝身口。梁邵陵王嫌之。夜遣二人密往殺玦。玦時在床臥息。忽夢見四人到床前。手搖玦云。邵陵王遣人來殺汝。汝那得安眠。玦因驚覺即起。向後開門。仍覺前戶有人入聲。心轉惶怖。出至房後本有池水。由來未經涉入。不測深淺。怳忽之間忽見一船二人倚篙待之。玦乃上船到彼岸竟。即見邵陵王所遣二人已在池邊。但[得-彳]水不得過。自後折節讀誦。善能斷契。人所倣効。時人呼為盧山殺契者是也。 出弘贊第六。

  天帝邀經而入藏 靜和宅主

  宅主。康宗大王之庶女。權臣晉康公之室也。知權勢氷山不久。歎浮生火宅無安。思修出要。幸聞圓妙始開白蓮社。同願剏成。力為外護。又塑成無量壽如來。下安于主殿。又願成金字蓮經。凡百粧嚴。無一不備。寄献于圓妙。妙請山人一如書寫。如後夢感神人自空而下曰。所寫金字法華已安忉利天第二額梨藏中。 出海東傳弘錄。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鬼莫能害  舌不可耕  皂客還輸本錢  仙翁特請一品  空中彈指  座上生香

  鬼莫能害

  紹興二十八年。無為軍指使李遇。迎新郡大守於城西。既行十餘里。忽見百許人從路旁出。皆如三五歲兒。大呼而前。合圍擊之。李初不懼與相敺。每奮拳必十數輩仆地。纔仆即起。已散復合。如是數四。有躍而登肩取巾解髮者。李益窘走不可脫。且擊且前。俄一老叟布袍草履。不知自何來。厲聲咄曰。此官人常持法華經。若損他。豈不累我。叱令退。鬼遂散。老人亦不現。老人疑土地神云。 出夷堅于志。詳見現應錄。

  舌不可耕

  龍朔年間。京師高文常讀法華經。一日乘馬出順義門。忽見兩騎追捉。問之。乃曰我是閻王遣來追汝。文慞惶逃避。皆不免。即被拽下馬。挽却頭髮。如同刀割。家人輿歸。至晚蘇云。閻王問我何故盜僧菓子。因何說三寶之過。遂依法伏罪。無敢措言。王判盜菓之罪合吞鐵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說過之罪。合耕其舌。因令放釋。遂蘇。少選還絕。口如吞物。通身皰赤。有苦楚相。又經一日醒云。某在地獄四日。吞丸乃盡。苦毒不可復言。方欲拔舌耕之。拔而不出。勘案所。乃曰常讀法華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