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精者不自咎。反责方之不验。 若是人可谓咎乎。可使钞方合耳。 可用昌蒲五两。所以用十两。末知道门戸之人耳。可用茱萸根皮二两。紫云芝英三两。 此<用>[周]君口诀。(此是论合初神丸事。其方在苏传中。即周紫阳所撰。故受此诀。是告长史也) 右一条书。
成治朮一斛。清水洁洗令盛。讫乃细捣为屑。以清水二斛合{者火}令烂。以绢嚢盛。绞取汁。置铜器中。汤上蒸之。内白蜜一{豆斗}。大干枣去核。熟细捣。令皮肉和会。取一{豆斗}。又内朮蜜之中。绞令相得如餔状。日食如弹丸三四枚。一时百病除。二时万害不伤。三时面有光泽。四时耳目聪明。三年颜如女子。神仙不死。又法。成朮一斛。水盛洗。洗乃干。干乃细捣为屑。大枣四{豆斗}。去核乃捣。令和合清酒五{豆斗}。会于铜器中。煎撹使成饵状。
日服如李子三丸。百病不能伤。而面如童子。而耐寒冻。又法。朮散五斤。茯苓{者火}三沸。捣取散五斤。右二物合和。更捣三千杵。盛以密器。旦服五合。百灾百毒百疫不能犯。面童而壮健。久服。能飞越峯谷。耳聪目明矣。(此三方有掾写。似是紫微夫人所授。继朮叙后者)錬麻腴法。清水三斛。麻腴一斛。薤白二斤。合三物会煎之。以木盖盖上。勿令腴烟散出。取一斛止。内酒中服之。亦可单服。(此一方有长史写。乃别出四蕊丹方中。而世之方本。
又加葱白二斤)太极眞人遗带散。白粉服一刀圭。当暴心痛如刺。三日欲飮。飮既足一斛。气乃絶。絶即是死也。既敛。失尸所在。但余衣在耳。是为白日解带之仙。若知药名者。不复心痛。但飮足一斛。仍絶也。既絶已。自觉所遗尸者在地也。临时自有玉女玉童。以青舆共来载之也。欲停者。当心痛三日。节与飮耳。其方亦可举家用。云霞衣九两是其首。(此一条不知出何处事。即应是白翳散也。
世未见方)
右一条书。
斋者不宜杂不斋者而相混。并未体正道。后宜改之。 上道之高。神虎经是也。自非传授者。皆不得令其见所写之纸也。此又一未体矣。 南眞云。写神虎文不精。则万物不为己用。心将徒劳耳。得纸更留心。谨写烧香。先者写上书。当恒烧香文之左右。亦初不能令专。使烟清恒也。精诚务在匪懈。求道唯取于不倦耳。 此亦近于替乎。
夫得道者常恨于不早闻受。失道者常恨于不精懃。〈可〉[何]谓精耶。专笃其事也。何谓懃耶。恭缮其业也。既加之以检愼。守之以取感者。则去眞近矣。尔其营之勿忘也。(此前五条并似止告杨君)受书则师。乃耻之耶。眞心既有不尽。获考者非一人。子往师苏林守一。当先斋受戒。能得此度世。几未可量也。九华眞妃言。守五{豆斗}内一。是眞一之上也。皆地眞人法也。上党王眞。京兆孟君。司马季主。皆先按于此道而始矣。鲁女生。邯郸张君。
今皆在中岳及华山。正守此一。亦可得渐阶上道而进。复为不难也。五斗内一。涓子内法。昔所授于峨嵋台中。本其外守一玄一之属。莫有逮其踪者也。小君言。(五{豆斗}眞一。即今苏传中分至日所存用者是也)中君曰。良懃不休。吾当与其流珠眞。此亦中眞之上道也。(流珠亦九宫家事。其经未出世。此前五条并似令告牙也)又云。性躁暴者。一身之贼病。求道之坚梯也。遂之者眞去。改之者道来。毎事触类。皆当柔迟而尽精洁之理。如此几乎道者也。
(此语似令告掾)小茅君云。丹砂雄黄雌黄。家家皆有之。至于无一人合药者也。皆如传国玺印。父传子。子传孙耳。好道而不专。疲志而不固。华名锺于胸心。荣味交于外视。万万皆是也。适足疲我三官之司矣。(此语似令告牙)可令许斧数沐浴。濯其水疾之气也。消其积考之{病暇}也。亦致眞之阶。右紫阳眞人言。
沐浴不数。魄之性也。违魄返眞。是练其浊秽自亡矣。 右紫微夫人言。
上道法。衣巾不假人。不同器皿者。车服床寝不共之也。所以遏秽垢之津路。防其邪风之往来耳。此甚易行。而更以为难。所为信道不笃。欲飞反沈者也。心遘何必言哉。其自当知所为。(此三条以令告长史) 右南岳夫人语。(右十六条并杨书。又杂掾写) 人卧床当令高。高则地气不及。鬼吹不干。鬼之侵人。常依地而逆上耳。(高谓三尺已上也) 人卧室宇。当令洁盛。盛则受灵气。不盛则受故气。故气之乱人室宇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