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三】。【一】【注】知天人之所为者,皆自然也;则内放其身而外冥于物,与众玄同,任之而无不至者也。【疏】天者,自然之谓。至者,造极之名。天之所为者,谓三景晦明,四时生杀,风云舒卷,雷雨寒温也。人之所为者,谓手捉脚行,目视耳听,心知工拙,凡所施为也。知天之所为,悉皆自尔,非关修造,岂由知力!是以内放其身,外冥于物,浩然大观,与众玄同,穷理尽性,故称为至也。
【二】【注】天者,自然之谓也。夫为为者不能为,而为自为耳;为知者不能知,而知自知耳。自知耳,不知也,不知也则知出于不知矣;自为耳,不为也,不为也则为出于不为矣。为出于不为,故以不为为主;知出于不知,故以不知为宗。是故真人遗知而知,不为而为,自然而生,坐忘而得,故知称绝而为名去也。
【疏】云行雨施,川源岳渎,非关人力,此乃天生,能知所知,并自然也。此解前知天之所为。【释文】《天而生》向崔本作失而生。《知称》尺证反。【三】【注】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然身之所有者,知或不知也;理之所存者,为或不为也。故知之所知者寡而身之所有者众,为之所为者少而理之所存者博,在上者莫能器之而求其备焉。
人之所知不必同而所为不敢异,异则伪成矣,伪成而真不丧者,未之有也。或好知而不倦以困其百体,所好不过一枝而举根俱弊,斯以其所知而害所不知也。若夫知之盛也,知人之所为者有分,故任而不(强)〔强〕也,知人之所知者有极,故用而不荡也。故所知不以无涯自困,则一体之中,知与不知,闇相与会而俱全矣,斯以其所知养所不知者也。
【疏】人之所为,谓四肢百体各有御用也。知之所知者,谓目知于色,即以色为所知也。知之所不知者,谓目能知色,不能知声,即以声为所不知也。既而目为手足而视,脚为耳鼻而行,虽复无心相为,而济彼之功成矣。故眼耳鼻舌,四肢百体,更相役用,各有司存。心之明闇,亦有限极,用其分内,终不强知。斯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也,故得尽其天年,不横夭折。能如是者,可谓知之盛美者也。
【释文】《不丧》息浪反,下皆同。《或好》呼报反。下同。《不强》其两反。◎卢文弨曰:今本书作强。虽然,有患【一】。夫知有所待而后当【二】,其所待者特未定也【三】。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四】?【一】【注】虽知盛,未若遗知任天之无患也。【疏】知虽盛美,犹有患累,不若忘知而任独也。【二】【注】夫知者未能无可无不可,故必有待也。若乃任天而生者,则遇物而当也。【三】【注】有待则无定也。
【疏】夫知必对境,非境不当。境既生灭不定,知亦待夺无常。唯当境知两忘,能所双绝者,方能无可无不可,然后无患也已。【四】【注】我生有涯,天也;心欲益之,人也。然此人之所谓耳,物无非〔天也〕(一)。天也者,自然者也;人皆自然,则治乱成败,遇与不遇,非人为也,皆自然耳。【疏】近取诸身,远托诸物,知能运用,无非自然。是知天之与人,理归无二。故谓天则人,谓人则天。凡庸之流,讵晓斯旨!所言吾者,庄生自称。此则泯合人天,混同物我者也。
【释文】《庸讵》徐其庶反。《则治》直吏反。【校】(一)天也二字依世德堂本补。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一】。何谓真人【二】?古之真人,不逆寡【三】,不雄成【四】,不谟士【五】。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六】。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七】【一】【注】有真人,而后天下之知皆得其真而不可乱也。【疏】夫圣人者,诚能冥真合道,忘我遗物。怀兹圣德,然后有此真知,是以混一真人而无患累。
真(知)〔人〕之状,列在下文耳。【二】【疏】假设疑问,庶显其旨。【三】【注】凡寡皆不逆,则所愿者众矣。【疏】寡,少也。引古御今,崇本抑末,虚怀任物,大顺群生,假令微少,曾不逆忤者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