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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遗理而著言,执名以责实,不弃实而存名。是乃言理兼通,名实俱正。灵气谓之神,休气谓之鬼,烦气谓之虫豸,杂气谓之禽兽,奸气谓之精邪。气之浊者,愚痴凶虐;气之刚者,高严壮健;气之柔者,仁慈敦笃。所以君子行正气,小人行邪气。万善之要者,道德孝慈功能也。万恶之要者,反道背德,凶逆贼杀也。若乃强然之善者,天亦福之。自然之善者,即可知也。若乃强然之恶者,天亦祸之。自然之恶者,即可知也。但有为小善者,勿为无福;
为小恶者,勿为无祸。小善者,如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起于足下,为一善以至于万善,一一而皆有福应。既万善功满,乃为九天大帝。为小恶者,如积小以成大,从微至著,为一恶以至于万恶,一一而皆有祸应。既万恶业满,乃为薜荔狱囚众,永无原放之期也。
形者,气之聚也,气虚则形羸。神者,精之成也,精虚则神悴。形者人也,为万物之最灵;神者生也,是天地之大德。最灵者是万物之首,大德者为天地之宗。万物以停育为先,天地以清净是务。故君子养其形而爱其神,敬其身而重其生。莫不禀于自然,从于自在,不过劳其形,不妄役其神。形者,生之具。神者,生之本。形不得神,不能自生;神不得形,不能自成。形神更相生,更相成。形神合同,可以长久。形者,神之舍也,神之主也。主人安静,神即居之;
主人躁动,神即去之。神之无形,难以自固;形之无神,难以自驻。若是形神相亲,则表里俱济。
  夫人只知养形,不知养神;不知爱神,只知爱身。殊不知形者,载神之车也。神去即人死,车败则马奔,自然之至理也。  若乃养其身,爱其神,自合于至真。除其好,去其躁,自合于大道。则有神有余而形不足者,亦有形有余而神不足者。神有余者,贵也;形有余者,贱也。假如石韫玉而山辉,水有珠而川媚,乃知形有神而遂灵,神有灵而乃圣。是以庖牺、女娲、神农、夏后,蛇身人面,牛头虎足,虽非有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也。
阴阳粹灵,胎化而成,乃成乃生,乃性乃情。所以性者阳也,情者阴也;性者静也,情者动也。性有愚智,情有利欲。性者,仁义礼智信也;情者,喜怒哀惧好恶欲也。夫清净恬和,人之性也;恩宠爱恶,人之情也。凡人不能爱其性,不能恶其情,不知浊乱躁竞多伤其性,悲哀离别多伤其情。故圣人云:“顺物者物亦顺之,逆物者物亦逆之。不失物之性情,乃自然性情之道者也。”理好憎之情,则爱弗近也;和喜怒之性,则怨弗犯也。故喜怒乱气,嗜欲伤性。
性之相近,习以之远。如水性欲清,泥沙污之。人性欲平,嗜欲害之。与性相害,不可两立。一起一废,不可俱兴,故圣人损欲而从其性也。性同者相善,情同者相成。扶其情者,害其神;为其贤者,困其性。若是无其能者,
无所求也。无其能者,唯圣人耳。夫生死之道,弘之在人。生死常也,确乎在天。但禀以自然,则生死之道,无可而无不可也。或未生而已死,或已死而重生;或不可以生而生,或不可以死而死;或可以死而不死,或可以生而不生;或有生而不如无生,或惜死而所以致死。是以致死之地则生,致生之地则死。或为知而不可以死,或为时而不可以生。或云劳我以生,生者好物也,不可恶其生。或云休我以死,死者恶物也,不可好其死。凡人心非不好其生,不能全其生;
非不恶其死,不能远其死。
  草木反者,带甲而生;鸟兽驯者,守节而死。经冬之草,覆而不死;在廪之粟,积而不生。一溉之苗,死必在后;有蠹之木,死必在前。卵生者轻清,生必在前;胎生者重浊,生必在后。草生在英,木生在心。及草木之死也,乃英心而无异。鸟生乃在天,兽生乃在地。及鸟兽之死也,乃天地以同归。
晴空之中有蠓蚋者,因雨而生,见阳而死;朽壤之上有菌芝者,生于朝,死于夜。则知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故与时争者昌,与人争者亡。是以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者,以其不争也。夫不祥者,人所不争;垢辱者,人所不欲。能受人所不欲者则足矣,得人之所不争者则宁矣。制生杀者,天也;顺性命者,人也。非逆天者,勿杀也;非逆人者,勿伐也。故王法当杀而不杀,纵天贼;当活而不活,杀天德。为政如是,使后世攸长。
  君子之立身,以玄德为父,以神明为母,清净为师,太和为友。为虎为龙,与天地同终;为玄为默,与道穷极。非时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