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 《經》云:日月同宮,月要占於日前。如月躔井,日躔畢是也。又曰:金水會垣水,忌退於金後。如水躔井,金躔畢是也。又有相尅前後之分。如土在井,水在畢,為禍輕。如土在畢,水在井,則禍重。大抵生我之星宜在後,尅我之星宜在前。餘倣此推。
  迎 迎者,星在前也。且如命限在寅,而卯上有星,謂之隔宮迎。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謂之隔度迎。隔宮者輕,隔度者重。
  送 送者,星在後也。如命限在寅,丑上有星,謂曰隔宮送。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謂之隔度送。隔宮者遠,隔度者近。
  明 明者,晝生日、木、土、水、炁、計、孛,夜生月、火、金、羅,謂之向明。為身命、田財#2、官福、經緯、驛馬、三元、祿等星為奇。
  晦 晦者,夜生日、木、土、水、黑、計、孛,晝生月、火、金、羅,謂之背曜。或掌身命、田財、官福,有文魁、名甲等星俱失次也。
  升 升者,日在東方,宜寅、卯、辰、巳、午、未時生人。月在西方,宜申、酉、戌、亥、子、丑生人。
  沉 沉者,日在西方而夜生,月在東方而晝生,兼為官福、身命、田財、妻嗣等用者,謂日失格。
  順 順者,五星自北而西,自南而東,順度相生,而無諸星駁雜為美。如木、火、土、金、水、次第相生則吉。
  逆 逆者,五星自北而東,自南而西,逆度相尅,又有眾曜混雜為忌。如水、火、金、木、土,相逢尅戰則凶。
  衰 衰者,春土夏金,秋木冬火,四季水。又衰病、死絕、胎養、宮為衰,已上等星宮位,忌掌用神坐衰地尤甚。
  旺 旺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又長生、冠帶、帝旺為旺,已上等星宮位,宜掌用神臨旺地尤切。
  掩 掩者,羅計掩蔽也。或晝掩諸星於西北,或夜蔽眾曜於東南也。
  蝕 蝕者,日月同羅計也。以朔日晝生,望月夜誕,遇羅計則蝕,忌坐命安身於日月度也。
  衝 衝者,對宮衝尅也。如火在子,水在午。又如木在丑,金在未,對照沖尅,乃為不吉。餘可類推。
  制 制者,用星受制也。如木為用星,.被金所制。又土為用神,被木所制。用星者,即身命、官福、田財、妻嗣等,主是也。受他星尅制不吉。
  朝 朝者,相向也。如眾曜拱南,南方會坐命。如群星朝北,北方坐命。又如計羅截諸星於東,命坐於東。截諸星於西,命坐於西。皆謂之朝也。
  拱 拱者,三合也。如日月拱身命,拱官福,拱田財,拱妻子。又如福祿。拱身命,拱官祿,拱田財,拱妻子。又如田財拱身命,拱官福,拱妻子。
  夾 夾者,兩傍也。如日月夾身命,夾官福,田財,夾妻子。又如福祿夾身命,夾官福,夾田財,夾妻子。又如田財夾身命,夾官福,夾妻子。
  輔 輔者,輔弼也。如身命主輔弼日月之前後。又官福星輔弼日月之。左右。又田財、妻嗣等主得日月漏提挈者,皆為合格。
  分 分者,羅計截諸星兩路也。或分截文武兩班,或分截文東、武西,或分出日月並明,或分出官福清健。
  會 會者,諸星聚一宮一度也。如十一曜會聚身命。如十一曜會聚官福,或會聚田財,且諸星順度相生,無尅戰為妙。
  引 引者,在前也。引宜度遠,如日月引從,官福引從,田財引從,妻嗣引從。或文魁引從,名甲引從,官印引從,得地者佳。
  從 從者,在後也。從宜度近,如金水引從,宜水前金後。木火引從,宜火前木後。土金引從,宜金前土後。蓋後能生前,而前不能生後故耳。
  截 截者,羅計攔截也。或截諸星於東南,又在晝生。或截眾曜於西北,又是夜生。又如羅計中分,截出文東、武西。
  漏 漏者,截出吉星也。或晝生漏,出日、木、土、水、黑、計於陽宮陽度。或夜生漏,出月、火、羅、金於陰宮陰度。
  守 守者,身命住宮也。所住之宮,與諸星相會,以定貴賤。
  岐 岐者,兩岐隔界也。如尾二在卯,尾三過寅,乃隔宮同度岐界也。又如子上虛九,與危初度,是同宮隔度岐界也。但凡身命,官福等星,坐度宜深,不宜纏兩岐隔界之度也。
  已上八門起例看法,乃星家綱領,學者模範,宜細玩焉,得於心矣。
  儒門崇理折衷堪與完孝錄卷之七竟
  #1『十一』原作『十二』,據上下文義改。
  #2『田財』原作『田則』,據上下文義改。
  儒門崇理折衷堪輿完孝錄卷之八
  安葬簡儀小引
  嘗聞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葬親豈可不從厚。然陰地僅一線,乃造化妙機也。今之世宦大家,往往肆其美麗,以燿生者之觀。
  甚至於鑿損造化之真氣,於都惜哉。今考先賢造葬格言數條於後,俾仁人孝子,或可適從,云。
  治棺
  朱子曰:油杉為上,相木次之,土杉又次之,其制方直頭大足小,僅取容身,勿令高大。及為虛簷高足,內外皆為灰漆,底佈炭屑一二寸,加七星板其上,其於林米油灰瀝青,一名松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