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正信為善根。
二,以正真留意,上應天心。
三,以忠利於國,孝穆於親。
四,以正信從師訓。
五,以正直和穆六親眷屬。
六,以正絕聽是非,邪不干正。
七,以市價斗稱,平直交易。
次授六不聽曲詞:
一,察有嗔妬奸濫不明者,不得受狀。
二,凡人欺詐奸盜,事屬暗昧,不得受狀。
三,假以財物,求檮妄動吏兵,害物傷命,不得受狀。
四,為冤僧嫉妬,欲求報對者,不得受理。
五,財物不明,亡者往來追攝,似乎 機變者,不得受理。
六,民有冤枉,已經明斷,妄訟官吏,欲求警報者,不得受理。
牒具如前。
仰遵科式,毋失規儀。精進修持,功勤香火。味三光之煥景,佩六甲之符章。保命護身,佐天助國。或螟蝗為害,或水旱不調。或精魅為妖,或生靈疾苦。事無巨細,按律誅禳。毋殖貨財,毋私諂曲。勿背盟約,泄慢樞機。使教法以興行,俾衆生而向信。天鑒不遠,宜勉之。故牒。
太歲 年 月 日 時牒。
保舉師具位,姓某押。
監度師具位,姓某押。
度師具法位,姓某押。
補帖
玉清神霄大法司:
當司據鄉貫某,齎質信詣某君門下,傳授高上神霄保仙祕法。除已申奏三師外,補充高上神霄太平輔化弟子,奉行神霄大法,行右殿軍同會書府事法職,須至出帖照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