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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唐-王冰*导航地图-第3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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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樞之後,則環姚穴也,正在牌樞後,故言刺□樞後也。環姚者,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毫針者,第七針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環跳在胖樞中,《氣穴論》云:在兩□厭分中,此經云刺樞中,而王氏以謂□樞之後者,誤也。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正言也。經不病則邪在絡,故繆刺之。若經所過有病,是則經病,不當繆刺矣。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葉者也,是謂商陽。據《中誥孔穴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合谷、陽谿、偏歷四穴,并主耳聾。今經所指,謂前商陽,不謂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脈,手陽明脈,正當聽會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據《甲乙》、《流#15注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二問、三問、合谷、陽谿、偏歷、溫留七穴,并主齒痛。手陽明脈貫頰入下齒中,足陽明脈循鼻外入上齒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問,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視其脈,出其血,問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脈者、則刺之如此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
  若病繆傳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者,刺手背陽明絡也。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謂第二指厲兌穴也。手大指次指,謂商陽穴,手陽明井也。《針經》曰:齒痛不惡清飲,取足陽明。惡清飲,取手陽明。○新校正云:詳前文邪客足陽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誤剩次指二字,當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少陰,真心脈。足少陰,腎脈。手太陰,肺脈。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此五絡皆會於耳中,而出絡左額角也。
  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問而如死尸,身脈猶如常人而動也。然陰氣盛於上,則下氣重#16上而邪氣逆,邪氣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五絡閉結而不通,故其狀若屍也。以是從厥而生,故或日屍厥。
  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謂隱白穴,足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足心,
  謂涌泉穴,足少陰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謂第二指足陽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厲兌穴法。
  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
  謂少商穴,手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手心主,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刺手心主,詳此五絡之數,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絡。未會王冰相隨注之,不為明辨之旨也。
  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謂神門穴,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
  言使氣入耳中,內助五絡,令氣復通也。當內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氣泄,而極吹之,氣蹙然,後絡脈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鬢其左角之髮方一寸墦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髮,是五絡血之餘,故釁之。墦治,飲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藥,勢又炎上而內走於心,心主脈,故以美酒服之。(鬢,音易。)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四時刺逆從論篇
  厥陰有餘病陰痹,
  痹,謂痛也。陰,謂寒也。有餘,謂厥陰氣盛滿。故陰發於外,而為寒痹。○新校正云:詳王氏以痹為痛,未通。
  不足病生熱痹。
  陰不足,則陽有餘,故為熱痹。
  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厥陰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又其絡支別者,循經上睪結於莖,故為狐疝少腹積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與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謂三焦孤府為疝,故日孤疝。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斡,不足病肺痹。
  腎水逆連於肺母故也。足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有餘病皮痹隱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沒血。
  以其正經入肺貫腎絡膀胱,故為肺疝及積波血也。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
  脾主肉,故如是。
  滑則病脾風疝,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太陰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為脾疝心腹時滿也。
  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
  胃有餘則上歸於心,不足則心下痹,故為是。
  滑則病心風疝,澀則病積時善驚。
  心主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故為心疝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
  太陽與少陰為表裹,故有餘不足皆病歸於腎也。
  滑則病腎風疝,澀則病積善時巔疾。
  太陽之脈交於巔上,入絡腦,下循膂絡腎,故為腎風及巔病也。
  少陽有餘病筋痺脅滿,不足病肝痺。
  少陽與厥陰為表裹,故病歸於肝。
  滑則病肝風疝,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時筋急。厥陰之脈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故目痛。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帝曰:余願聞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秋者,天氣始收,勝理閉塞,皮膚引急。
  引,謂牽引以縮急也。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得氣而調,故不亂。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岐伯曰: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血氣溢於外,則中不足,故少氣。○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絡脈至令人目不明,與《診要經終論》義同文異,彼注甚詳於此,彼分四時,此分五時,然此有長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時各闕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膚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
  血逆氣上,故上氣。○新校正云:按經闕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內著不散故脹。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傳;
  血氣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傳,謂寒不寒,熱不熱,壯不壯,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
  卻,閉也。血氣內閉,則陽氣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血氣上逆,則怒氣相應,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經闕夏刺秋分。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血氣上逆,滿於肺中,故善忘。
  秋刺絡脈,氣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別本作血氣不行○全元起本作氣不衛外,太素同。
  令人臥不欲動;
  以虛甚故。○新校正云:按經闕秋刺長夏分。
  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慄。
  血氣內散,則中氣虛,故寒慄。
  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以血氣無所營故也。
  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痺;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陽氣不壯,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經闕冬刺秋分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經之病。
  不可不從也。反之一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不轉,謂不逆轉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診要經終論》曰:中心者環死。《刺禁論》曰:一日死,其動為噫。
  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診要經終論》闕而不論。《刺禁論》曰;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語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診要經終論》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論》曰: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中腎六日死,
  新校正雲:按《甲乙經》作三日死#20。
  其動為吞。
  《診要經終論》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論》曰: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吞。然此三論,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動變不同,傳之誤也。
  刺傷人五藏皴必死,其動則依其藏之所變候知其死也。
  變,謂氣動變也。中心下至此,并為逆從,重文也。
  標本病傳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論篇》前。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復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一求乞計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鈴中焉。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
  道不撰惑,識斷深明,則無問於人,正行皆當。
  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識猶褊淺,道朱高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著之至也。言別陰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尋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學之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雖事極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淺近,而悉貫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標後病,鈴饉察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謹察問甚,以意調之,
  問,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難#21也。以意調之,調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拾法而以意妄為調之也。
  問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并,謂他脈共受邪氣而合病也。獨,為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參也。并甚則相傳,傳急則亦死。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勝金,傳於肺也。肺在變動為咳故爾。
  三日脅支痛,
  肺金勝木,傳於肝也。以其豚循脅肋故如是。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木勝土,傳於脾也。脾性安鎮,木氣乘之,故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三日不已死。
  以勝相伐,唯弱是從,五藏四傷,豈其能久,故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謂正子午之時也。或言冬夏有異,非也。晝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大氣入藏,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經》曰:病先發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病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詳《素問》言其病,《靈樞》言其藏,《甲乙經》及并《素問》、《靈樞》二經之文,而病與藏兼舉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脅支滿痛,
  肺傳於肝。
  一日身重體痛,
  肝傳於脾。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與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與孟月等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藏真散於肝,脈內連目脅,故如是。
  三日體重身痛,
  肝傳於肺。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經酸,
  謂胃傳於腎。以其脈起於足,循端內出胭內康,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故如是也。腰為腎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於食時,則卯正之時也。
  脾病身痛體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爾。
  一日而脹,
  自傳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經酸,
  胃傳於腎。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呂。)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腑痠,
  藏真下於腎,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之胎膀胱,是自傳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脹,
  膀胱傳於#22小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23:三日上之心,心脹。
  三日兩脅支痛,
  府傳於藏。○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三日之小腸,三日上之心。今云兩脅支痛,是小腸府傳心藏而發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哺,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
  胃病脹滿,
  以其脈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痠,
  胃傳於腎。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體重,
  膀胱水府傳於脾也。○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傳心,為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跌。
  夜半後,謂子後八刻丑正時也。日映,謂午後八刻未正時也。映,徒結切。
  膀胱病小便閉,
  以其為津液之府,故爾。
  五日少腹脹,腰脊痛,腑痠,
  自歸於藏。
  一日腹脹,
  腎復傳於小腸。
  一日身體痛,
  小腸傳於脾。○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公..一日上之心。是府傳於藏也。《甲乙經》作之脾,與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雞嗚,夏下哺。
  雞嗚,謂早雞嗚,丑正之分也。下哺,謂日下於哺時,申之後五刻也。
  諸病以次是#24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尋此病傳之法,皆五行之氣,考其日數,理不相應。夫以五行為紀,以不勝之數傳於所勝者,謂火傳於金,當云一日,金傳於木當云二日,木傳於。土當云四日,土傳於水當云三日,水傳於火當云五日也。若以己勝之數傳於不勝者,則木三日傳於土,土五日傳於水,水一日傳於火,火二日傳於金,金四日傳於木,經之傳日,似法三陰三陽之氣。《玉機真藏論》曰:五藏相通,移階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而當死。此與同也。雖爾,猶當臨病詳視日數,方悉是非。
  間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問一藏止者,謂隔過前一藏而不更傳也。則謂木傳土,土傳水,水傳火,火傳金,金傳木而止,皆問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謂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勝之氣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勝則不能為害,於彼所生則父子無剋伐之期,氣順以行,故刺之可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顧本作『盡』。
  #2足:原作『從』,據顧本改。
  #3入:顧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壯:顧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壯』。下同。
  #5合:原脫,據顧本補。
  #6屬:原脫,據顧本補。
  #7解:顧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脫『繆』字。
  #9經:據王注『經』下疑脫『循』字。
  #10舌:原作『肩』,據顧本改。
  #11三:顧本作『二』。
  #12注:顧本作『主』。下同。
  #13二:顧本作『二十』。
  #14刺:原脫,據顧本補。
  #15流:原作『經』,據顧本改。
  #16重:顧本作『黑』。
  #17七:顧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據顧本改。下同。
  #19痺:原脫,據顧本補。
  #20死:原脫,據顧本補。
  #21難:原作『中』,據顧本改。
  #22於:原脫,據顧本補。
  #23一萬:原脫,據顧本補。
  #24是:『是』字疑衍。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八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天元紀大論篇
  黃帝問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思憂恐。
  御,謂臨御。化,謂生化也。天真之氣無所不周,氣象雖殊,參應一也。○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喜怒悲憂恐,二論不同者,思者脾也,四藏皆受成焉,悲者勝怒也,二論所以互相成也。
  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余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
  論,謂《六節藏象論》也。運,謂五行應天之五運,各周三百六十五日而為紀者也。故日終期之日,周而復始也。以六合五,數未參同,故問之也。
  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夫五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