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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唐-王冰*导航地图-第3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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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玄府,行於皮裹,傳為駙腫,本之於腎,名日風水。
  勇而勞甚,謂力房也。勞勇汗出則玄府開,汗出逢風則玄府復閉,玄府閉已則餘汗未出,內伏皮膚,傳化為水,從風而水,故名風水。
  所謂玄府者,汗空也。
  汗液色玄,從空而出,以汗聚於裹,故謂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腎俞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屍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當其中者,督脈氣所發,次兩傍四行皆足太陽脈氣也。
  故水病下為駙腫大腹,上為喘呼,
  水下居於腎,則腹至足而駙腫。上入於肺,則喘息貴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標本俱病,
  標本者,肺為標,腎為本。如此者,是肺腎俱水為病也。
  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
  肺為喘呼氣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腎為水腫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為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分其居處以名之,則是氣相輸應。本其俱受病氣,則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
  街,謂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俠齊兩傍,則腎藏足少陰脈有及衝脈氣所發,次兩傍則胃府足陽明脈氣所發,此四行穴則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陰之所交結於腳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衝。
  腎脈與衝脈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衝。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陰絡,水之所客也。
  經所謂五十七者,然屍上五行行五,則背脊當中行督脈氣所發者,脊中、懸樞、命門、腰俞、長強當其處也。次俠督脈兩傍足太陽脈氣所發者,有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內俞、白環俞當其處也。又次外俠兩傍足太陽脈氣所發者,有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當其處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俠中行任脈兩傍衝脈足少陰之會者,有中注、四滿、氣穴、大赫、橫骨當其處也。次俠衝脈足少陰兩傍足陽明脈氣所發者,有外陵、大巨、水道、歸來、氣街當其處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內踝之上有足少陰陰踏脈并循踹上行,足少陰脈有大鍾、復溜、陰谷三穴,陰踏脈有照海、交信、築賓三穴,陰踏既足少陰脈之別,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數之,猶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償。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命門在第十四椎節下問,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腰俞在第二十一椎節下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繆刺論》注并《熱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熱》注、《氣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從二分之說。○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長強在脊骯端,督脈別絡,少陰所結,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五穴者,并督脈氣所發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少一穴,按《氣府論》注十二椎節下有陽關一穴,若通數陽關,則不少矣。○次俠督脈兩傍,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俠督脈兩傍,去督脈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壯。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中膂內俞在第二十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俠脊膂腫起肉,留十呼。白環俞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如大腸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所謂腎俞者,則此也。又次外兩傍,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次伏菟上兩行,中注在齊下同身寸之五分兩傍,相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府》注云俠中行方一寸,文異而義同。○四滿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氣穴在四滿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氣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橫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次外兩傍穴,外陵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云:外陵在天樞下一寸。與此正同。○兩傍,去衝脈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歸來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氣街在歸來下。○新校正云:按《氣府》注、《刺熱》注、《熱穴》注云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誤上。諸注不同,今備錄之。○鼠誤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陽明脈氣所發。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壯。氣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餘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壯。所謂腎之街者,則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鐘在足內踝後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跟後衝中,《刺瘧》注、《刺腰痛》注作跟後街中動脈,此云內踝後,此注非。○足少陰絡別走太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照海在內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交信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躋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築賓在內踝上端分中,陰維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陰谷在膝下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所謂腎經之下行名日太衝者,則此也。
  帝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探入,故取絡脈分肉問。帝曰:夏取盛經分勝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留溢,
  新校正云:按別本留一作流。
  熱專分勝,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勝,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
  絕,謂絕破,令病得出也。
  所謂盛經者,陽脈也。帝曰:秋取經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
  三陰已升#1,故漸將收殺。
  金將勝火,陽氣在合,
  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
  陰氣初勝,濕氣及體,
  以漸於雨#2濕霧露,故云濕氣及體。
  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寫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始#3秋之治變。
  帝曰:冬取井榮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
  去,謂下去。
  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榮以實陽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榮,春不凱鈕,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未冬之治變。
  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此與《四時刺逆從論》及《診要經終論》義頗不同,與《九卷》之義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余論其意,未能領別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岐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自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傍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次兩傍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頂在自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問陷者中,刺如自會法。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如上星法。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會法。然是五者皆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壯。次兩傍穴,五處在上星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絡卻在通天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卻後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卻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兩傍,臨泣在頭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目窗、正營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靈、腦空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腦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餘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臨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寫胸中之熱也。
  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氣穴》注作七壯,《刺瘧》注、《刺熱》注作五壯。○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問動脈應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陰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缺盆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背俞即風門熱府俞也,在第二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孔穴圖經》雖不名之,既日風門熱府,即治熱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熱論》云背俞未詳何處,注此指名風門熱府,注《氣穴論》以大杼為背俞,三注不同者,蓋亦疑之者也。
  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寫胃中之熱也。
  氣街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氣街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上康,足陽明與太陽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
  下廉,足陽明與少陽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雲門、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寫四支之熱也。
  雲門在巨骨下,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動脈應手,足太陰脈氣所發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穴》注作手太陰,《刺熱》注亦作手太陰。○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中誥孔穴圖經》無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足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中誥孔穴圖經》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節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脈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腰俞刺入二寸當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寫五藏之熱也。
  俞傍五者,謂魄戶、神堂、魂門、意合、志#6室五穴,俠脊兩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壯。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寒氣外凝,陽氣內鬱,勝理堅緻,玄府閉封,緻則氣不宣通,封則濕氣內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而為熱,汗之而愈,則外凝內鬱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數日者也。(緻,馳二切。)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五竟
  #1升原作『成』,據顧本改。
  #2雨原作『下』,據顯本改。
  #3始原作『治』;據顧本改。
  #4次原作『刺』,據顯本改。
  #5前原作『蘭』,據顧本改。
  #6志顧本作『五』。
  #7三下『志』字仿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調經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刺法喜向,有餘寫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帝曰:願盡聞之。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神屬心,氣屬肺,血屬肝,形屬脾,志屬腎,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支九竅,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針經》曰:兩神相薄,合而成形,常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三六先身生,是謂精。上焦開發,宣五穀味,需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勝理發泄,汗出勝理,是謂津。津之滲於空竅,留而不行者,為液也。十六部者,謂手足二,九竅九,五藏五,合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節者,非謂骨節,是神氣出入之處也。《針經》曰:所謂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皆神氣出入游行之所,非骨節也。言人身所有則多,所舉則少,病生之數,何以論之?
  岐伯曰:皆生於五藏也。
  謂五神藏也。
  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此成形。
  言所以病皆生於五藏者何哉?以內藏五神而成形也。
  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藏。
  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几也。骨髓者,通言表裹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為有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五藏二字。
  五藏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隧,潛道也。經脈伏行而不見,故謂之經隧焉。
  血氣者人之神,邪侵之則血氣不正,血氣不正,故變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經脈者,所以次死生,處百病,調虛實,故守經隧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經隧作經渠,義各同#1。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
  心之藏也。《針經》曰: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也。悲,一為憂,誤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云:悲,一為憂,誤也。按《甲乙經》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憂。皇甫士安云:心虛則悲,悲則憂,心實則笑,笑則喜,夫心之與肺,脾之與心,互相成也。故喜發於心,而成於肺;思發於脾,而成於心,一過其節則二藏俱傷。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也。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秋,憂為正也。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邪客於形,灑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
  并,謂并合也。未與邪合,故日未并也。灑淅,寒貌也,始起於毫毛,尚在於小絡,神之微病,故命日神之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灑淅作悽厥,《太素》作洫沂。楊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日沂。謂邪氣入於勝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神有餘,則寫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
  邪入小絡,故可寫其小絡之脈出其血,勿深推針,針深則傷肉。以邪居小絡,故不欲令針中大經也。絡血既出,神氣自平。斥,推也。小絡,孫絡也。《針經》曰:經脈為裹,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平,謂平調也。○新校正云:詳此注引《針經》日與《三部九侯論》注兩引之,在彼云《靈樞》,而此曰《針經》,則王氏之意指《靈樞》為《針經》也。按今《素問》注中引《針經》者多《靈樞》之文,但以《靈樞》,今不全,故未得盡知也。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但通經脈令其和利,抑按虛絡令其氣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初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者。
  岐伯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按摩其病處,手不釋散,著針於病處,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氣內朝於針,移其人神氣令自充足,則微病自去,神氣乃得復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移氣於足,無不字。楊上善云:按摩,使氣至於踵也。
  帝曰:善。氣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
  肺之藏也。肺藏氣,息不利則喘。《針經》曰:肺氣虛,則鼻息利少氣,實則喘喝胸憑仰息也。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皮膚微病,命日白氣微泄。
  肺合皮,其色白,故皮膚微病,命日白氣微泄。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氣有餘,則寫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氣,謂榮氣也。針寫若傷其經,則血出而榮氣泄脫,故不欲出血泄氣,但寫其衛氣而已。針補則又宜饉閉穴俞,然其衛氣亦不欲泄之。○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欲道藏府陰陽,故補寫皆從正經,別走之絡,寫某陰經,別走之路,不得傷其正經也。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白氣微泄者。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勝理,真氣乃相得。
  亦謂按摩,其病處也,革,皮也。我將深之,適人叉革者,謂其深而淺刺之也。如是脅從,則人懷懼色,故精氣潛伏#2也。以其調適於皮,精氣潛伏,邪無所據,故亂散而無所休息,發泄於勝理也。邪氣既泄,真氣乃與皮腆相得矣。○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革,改也。夫人聞樂至,則身心听悅,聞痛及體情鈴改異,听悅則百體俱縱,改革則情志鈴拒,拒則邪氣消伏。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
  肝之藏也。《針經》曰:肝藏血,肝氣虛則恐,實則怒。○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經》及《太素》同。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孫絡外#3溢,則經有留血。
  絡有邪,盛則入於經,故云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血有餘,則寫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脈盛滿則血有餘,故出之。經氣虛則血不足,故無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謂補之。《針解論》曰:徐而疾則實。義與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
  血絡滿者,刺按出之,則惡色之血,不得入於經脈。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涇沒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