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以鸚矢醴,一劑知,二劑已。
按古《本草》鶉矢并不治鼓脹,惟大利小便,微寒,今。方制法當取用處湯漬服之。
帝曰:其時有復發者何也?
復,謂再發,言如舊也。
岐伯曰:此飲食不節,故時有病也。雖然其病且已,時故當病,氣聚於腹也。
飲食不節則傷胃,胃脈者,循腹裹而下行,故飲食不節,時有病者復。病氣聚於腹中也。
帝曰:有病胸脅支滿者,妨於食,病至則先聞腥躁臭,出清液,先唾血,四支清,目眩,時時前後血,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清液,清水也,亦謂之清涕。清涕者,謂從窈漏中漫液而下,水出清玲也。眩,謂目視眩轉也。前後血,謂前陰後陰出血也。
岐伯曰:病名血枯,此得之年少時,有所大脫血,若醉入房,中氣竭,肝傷,故月事衰少不來也。
出血多者,謂之脫血,漏下。、鼻魍、嘔吐出血,皆同焉。夫醉則血脈盛,血脈盛則內熱,因而入房,髓液皆下,故腎中氣竭也。肝藏血以養人,脫血故肝傷也。然於丈夫則精液衰乏;若女子則月事滯澀而不來也。
帝曰:治之奈何?復以何術?岐伯曰:以四烏□骨一□茹,二物并合之,丸以雀卵,大如小豆,以五丸為後飯,飲以鮑魚汁,利腸中
新校正云:按別本一作傷中。□,昨則切。蘆茹,上力居切,下音如字。
及傷肝也。
飯後藥先,謂之後飯。按古《本草經》云,烏劇魚骨、蔥茹等并不治血枯,然經法用之,是攻其所生所起爾。夫醉勞力以入房,則腎中精氣耗竭;月事衰少不至,則中有惡血淹留。精氣耗竭,則陰萎不起而無精;惡血淹留,則血痺著中而不散。故先玆四藥,用入方焉。古《本草經》曰:烏劉魚骨味鹹玲平無毒,主治女子血閉。蔥茹味辛寒平有小毒,主散惡血,雀卯味甘溫平無毒,主治男子陰萎不起,強之令熱,多精有子。鮑魚味辛臭溫平無毒,主治瘀血血痺在四支不散者。尋文會意,方義如此而處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蔥茹作蘭茹。詳王注性味乃蘭茹,當改蔥作蘭。又按《本草》烏劉魚骨玲作微溫,雀卵甘作酸,與王注異。
帝曰:病有少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此為何病?可治不?岐伯曰:病名日伏梁。
伏梁,心之積也。○新校正云:詳此伏梁與心積之伏梁大異,病有名同而實異者非一,如此之類是也。
帝曰:伏梁何因而得之?岐伯曰: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不可治,治之每切按之致死。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下則因陰,必下膿血,上則迫胃院,生鬲,俠胃院內癰,
正當衝脈帶脈之部分也。帶脈者,起於季脅,迴身一周,橫絡於齊下。衝脈者,與足少陰之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上行者,出齊下同身寸之三寸關元之分,俠齊直上,循腹各行會於咽喉,故病當其分,則少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也。以其上下堅盛,如有潛梁,故日病名伏梁,不可治也。以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按之痛問不堪,故每切按之致死也。以衝脈下行者絡陰,上行者循腹故也。上則迫近於胃胱,下則因薄於陰器也。若因薄於陰,則便下膿血。若迫近於胃,則病氣上出於鬲,復俠胃院內長其癱也。何以然哉?以本有大膿血在腸胃之外故也。生當為出,傳文誤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俠胃作使胃。
此久病也,難治。居齊上為逆,居齊下為從,勿動亟奪。
若裹大膿血居齊上,則漸傷心藏,故為逆。居齊下則去心稍遠,猶得漸攻,故為從。從,順也。亟,數也。奪,去也。言不可移#11動,但數數去之則可矣。
論在《刺法》中。
今經亡。
帝曰:人有身體髒股腑皆腫,環齊而痛,是為何病?岐伯曰:病名伏梁,
此二十六字,錯簡在《奇病論》中,若不有此二十六字,則下文無據也。○新校正云:詳此并無注解,盡在下卷《奇病論》中。
此風根也。
此四字此篇本有,《奇病論》中亦有之。
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齊下,故環齊而痛也。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
亦衝脈也。齊下,謂脖腴,在齊下同身寸之一#12寸半。《靈樞經》曰:肓之原名日脖腴。脖,薄沒切。腴,烏朗切。
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高梁芳草石藥,石藥發疸,芳草發狂。
多飲數波,謂之熱中。多食數波,謂之消中。多喜日癟,多怒日狂。芳,美味也。
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高梁,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
熱中消中者,脾氣之上溢,甘肥之所致,故禁食高梁芳美之草也。《通評虛實論》曰:几治消瘴甘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又《奇病論》曰:夫五味入於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此肥美一之所發也。此人叉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此之謂也。夫富貴人者,驕恣縱欲輕入而無能禁之,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帝思難□,故發問之。高,膏。梁,米也。石藥,英乳也。芳草,濃美#13也。然此五者,富貴人常服之,難禁也。
岐伯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
脾氣溢而生病,氣美則重盛於脾,消熱之氣躁疾氣悍,則又滋其熱。若人性和心緩,氣候舒勻,不與物爭,釋然寬泰,則神不躁迫,無懼內傷,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悍利也。堅,定也,固也。勁,剛也。言其芳草石藥之氣,堅定固久,剛烈而卒不歇滅,此二者是也。
帝曰:不可以服此二者,何以然?岐伯曰:夫熱氣慄悍,藥氣亦然遇,恐內傷脾,
慄,疾也。
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熱氣慄盛則木氣內餘,故心非和緩則躁怒數起,躁怒數起則熱氣因木以傷脾,甲乙為木,故至甲乙日更論脾病之增喊#14也。
帝曰:善。有病膺腫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癱#15腫。
頸痛胸滿腹脹,此為何病?何以得之?
膺,胸傍也。頸,項前也。胸,膺問也。
岐伯曰:名厥逆。
氣逆所生,故名厥逆。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灸之則瘡,石之則狂,須其氣并,乃可治也。
石,謂以石針開破之。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陽氣重上,有餘於上,灸之則陽氣入陰,入則瘡;石之則陽出內#16,虛則狂;
灸之則火氣助陽,陽盛故入陰。石之則陽氣出,陽氣出則內不足,故狂。
須其氣并而治之,可使全也。
并,謂并合也。待自并合則兩氣俱全,故可治。若不爾而灸石之,則偏致勝負,故不得全而瘠狂也。
帝曰:善。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病,謂經閉也。《脈法》曰:尺中之脈來而斷絕者,經閉也。月水不利若尺中脈絕者,經閉也。今病經閉脈反如常者,婦人妊娠之證,故云身有病而無邪脈。
帝日.一病熱而有所痛者何也?岐伯曰: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也,人迎一盛少陽,二盛太陽,三盛陽明,入陰也。夫陽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縝脹而頭痛也。帝曰:善。
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與此論同。又按《甲乙經》三盛陽明無入陰也三字。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四竟
#1直上者:原作『直著』,據顧本改。
#2上:原脫,據顧本補。
#3則:『則」下原有『血』字,據顧本刷。
#4俞脈:原作『前腴』,據顧本改。
#5俞:原作『前』,據顧本改。
#6相:原作『前』,據顧本改。
#7凝:原作『熱』,據顧本改。
#8今:原作『命』,據顧本改。
#9下:原作『中』,據頗本改。
#10乏:原作『之』,據顧本改。
#11可移:此二字原倒,據顧本乙正。
#12一:顧本作『二』。
#13美:原作『米』,據顧本改。
#14減:原作『感』,據顧本改。
#15庫:原作『膺』,據顧本改。
#16出內:顧本作『氣虛』。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腰痛篇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
足太陽脈,別下項,循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別下貫臀。故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貫臀作貫紳。、《刺瘧》注亦作貫腫。《三部九侯》注作貫臀。民,苦笑切。
刺其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
中,委中也。在膝後屈處眉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陽合腎,腎王於冬,水衰於春,故春無見血也。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顧,
足少陽脈,繞髮際,橫入脾厭中。故令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俯仰。少陽之脈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頭行手陽明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其支別者,目銳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頤,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故不可以顧。○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行手陽明之前作行手少陽之前也。
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
成骨謂膝外近下,腑骨上端,兩起骨相并問,陷容指者也。腑骨所成柱膝脾骨,故謂之成骨也。少陽合肝,肝主#2於春,木衰於夏,故無見血也。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如有見者,善悲,
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頻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又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以下脾。故令人腰痛不可顧,顧如有見者。陽虛,故悲也。
刺陽明於腑前三瘠,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
按《內經中誥流注圖經》陽明脈穴俞之所主,此腰痛者悉刺腑前三痔,則正三里穴也。三里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明合脾,脾王長夏,土衰於秋,故秋無見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故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康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脊內康作脊內痛。《太素》亦同。此前少足太陰腰痛證,并刺足太陰法,應古文脫簡也。
刺少陰於內踝上二瘠,春無見血。出血#3太多,不可復也。
按《內經中語流注圖經》少陰脈穴俞所主,此腰痛者,當刺內踝上,則正復溜穴也。復溜見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二寸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如張弓弩弦,
足厥陰脈,自陰股環陰器,抵少腹;其支別者,與太陰少陽結於腰脾下俠脊第三第四骨空中,其穴即中髏下髏,故腰痛則中如張弓弩之弦也。如張弦者,言強急之甚。
刺厥陰之脈,在端踵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
端踵者,言脈在端外側,下當足跟也。端形勢如外魚之腹,故日魚腹之外也。循其分肉,有血絡累累然,乃刺出之,此正當蠡溝穴分,足厥陰之絡,在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厥陰三#4經作居陰,是傳寫草書厥字為居也。○新校正云#5:按經云厥陰之脈令人腰痛,次言刺厥陰之脈,注言刺厥陰之絡,經注相違,疑經中脈字乃絡字之誤也。踹,時轉切。
其病令人善言,嘿嘿然不慧,刺之三瘠。
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絡於舌本,故病則善言。風盛則昏冒,故不爽慧也。三刺其處,腰痛乃除。○新校正云:按經云善言、嘿嘿然不慧,詳善言、嘿嘿二病難相兼,全元起本無善字,於義為允。又按《甲乙經》厥陰之脈不絡舌本,王氏於《素問》之中五處引注,而注《厥論》與《刺熱》及此三篇,皆云絡舌本,注《風論》注《痺論》二篇,不言絡舌本,蓋王氏亦疑而兩言之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而引肩,目吭吭然,時遺搜,
解脈,散行脈也,言不合而別行也。此足太陽之經,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循肩髒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下入胭中。故病斯侯也。又其支別者,從髒內別下貫腫,循牌外後廉而下合於胭中。二脈如繩之解股,故名解脈也。
刺解脈,在膝筋內#6分問郡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
膝後兩傍,大筋雙上,股之後,兩筋之問,橫文之處,弩肉高起,則郵中之分也。古《中語》以蟈中為太陽之郵,當取郵外廉有血脈橫見,迢然紫黑而盛滿者,乃刺之,當見黑血,鈴候其血色變赤乃止,血不變赤,極而寫之鈴行,血色變赤乃止,此太陽中經之為腰痛也。
解脈令人腰痛如引帶,常如折腰狀,善恐,
足太陽之別脈,自肩而別下,循背脊至腰,而橫入牌外後康,而下合胭中。故若引帶,如折腰之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如引帶作如裂,善恐作善怒。
刺解脈,在邸#7中結絡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
中則委中穴,足太陽合也。在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經刺法也。今則取其結絡大如黍米者,當黑血箭射而出,見血變赤,然可止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有兩解脈,病源各異,恐誤,未詳。
同陰之詠令人腰痛,痛如小錘居其中,怫然腫,
足少陽之別絡也。并少陽經上行,去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五寸,乃別走厥陰,并經下絡足附,故日同陰脈也。怫怒也,言腫如咦怒也。○新
校正云:按《太素》小錘作小針。怫,音弗。
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瘠。
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陽輔穴也,足少陽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
陽維起於陽,則太陽之所生,奇經八.脈,此其一也。
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端下問,去地一尺所。
太陽所主,與正經并行而上,至瑞下,復與太陽合而上也。端下去地正同身寸之一尺,是則承光穴,在銳端腸下肉分問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以其取端腸下肉分問,故云合端下問。○新校正云:按穴之所在乃承山穴,非承光也。山字誤為光。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仰則恐仆,得之舉重傷腰,衡絡絕,惡血歸之,
衡,橫也,謂太陽之外絡,自腰中橫入脾外後康,而下與中經合於摑中者。今舉重傷腰,則橫絡絕,中經獨盛,故腰痛不可以俯仰矣。一經作行#8絕之脈,傳寫魚魯之誤也。若是行脈,《中誥》不應取太陽脈委陽殷門之穴也。
刺之在部陽筋之間,上郵數寸,衡居為二瘠出血。
橫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郵陽,謂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筋之問,謂膝後胭上兩筋之問殷門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日上郵數寸也。委陽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殷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故日行#9居為二瘠。○新校正云:詳王氏云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按《甲乙經》委陽在浮郵穴下一寸,不得言上側也。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欲飲,飲已欲走,
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循腰下會於後陰,故日會陰之脈。其經自腰下行至足,今陽氣大盛,故痛上漯漯然汗出。汗液既出,則腎燥陰虛,故汗乾令人欲飲水以救腎也。水入腹已,腎氣復生,陰氣流行,太陽又盛,故飲水已,反欲走也。
刺直陽之脈上三瘠,在嬌上郵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直陽之脈則太陽之脈,俠脊下行貫臀,下至胭中,下循端,過外踝之後,條直而行者,故日直陽之脈也。踏謂陽踏所生申脈穴,在外踝下也。郵下,則胭下也。言此刺處在胭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郵中之穴,下當申脈之位,是謂承筋穴,即端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可灸三壯。今云刺者,謂刺其血絡之盛滿者也。兩瑞皆有太陽經氣下行,當視#10兩瑞中央有血絡盛滿者,乃刺出之,故日視其盛者出血。○新校正云:詳上云會陰之脈令人腰痛,此云刺直陽之脈者,詳此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也,文變而事不殊。又承筋穴注云揣中央如外,按《甲乙經》及《骨空論》注無如外二字。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佛然,甚則悲以恐,
是陰維之脈也,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瑞分中,并少陰經而上也。少陰之脈前,則陰維脈所行也。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甚則悲以恐也。恐者生於腎,悲者生於心。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涌泉、太鍾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涌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