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精為主而化成五藏,故五藏之五行皆宗於水也。
右第三十一章
巨勝尚延年,胡麻也。還丹可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黑蒸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髮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老訪復丁壯,耆嫗成姥女。改形兔世厄,號之日真人。
坎中之金制為還丹,終不敗朽,故萬物之中最為寶也。土遊四季者,謂坎、離二卦管戊己,而布六十卦於三十日之內,分為四時。故一月奪一年之氣候。坎金離砂自入爐鼎之外,則用之以養內丹。其金砂之入五藏,不啻如雲霧之散,如風雨之潤,故能需蒸四肢以反老成童者,豈不有本於此哉?
右第三十二章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類者。植禾當以黍,覆雞用其子#53。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價。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胡粉乃以鉛為之,今投於火而復為鉛。冰雪自水而結之,投於溫湯亦化為水。是猶金丹亦藉砂和水銀為之,及火滅而復其本性,以見物之有本,而終始不能以自壞也。修煉之士,其可外坎離而別用其心也哉?
右第三十三章
世問多學士,高妙負良才。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貨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綠,度量失操持。檮冶羌石膽,蕾買母及譽磁。硫黃燒豫章,泥頓.相煉飛。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雜性不同類,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點反成癡。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智不足以明是理,切莫妄意以有為。妄意而為之,反為識者之見哂。
右第三十四章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文王帝之宗,結體#56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過時#57。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作事令可法,為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皓若寨帷帳#58,瞋目登高臺。
《易》書之作,乃成於三聖之手,豈易明哉?況金丹之旨,有體乎《易》,其微妙隱奧,尤過乎是。
右第三十五章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世人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竊為賢者談,曷敢輕為書。若遂結舌瘡#59,絕道獲罪誅。寫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猶豫增歎息,倪仰綴斯愚#60。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枝條見扶練。
六百篇者,蓋一年除二月、八月息火,而一月每用六十卦,十箇月總有六百卦也。幽明:幽謂天地之道,明謂人也。
右第三十六章
以金為隄防,水入乃優游。金計十有五#61、水數亦如之。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62遂不入,火二#63與之俱。三物相合受#64,變化狀若神。下有太陽氣,伏蒸#65須臾間。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舉焉。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形體為灰土,狀若明窗塵。
十五者,謂十分取其五也。乃自初一至十五日,則自上弦之日探金也,故下日水五分。水,乃玉池神水也,亦然。其三不入者,乃一日作四分分也。金水皆取一分,而餘二十三日不入也。火二者,陰陽二艮加喊-必么火也。金,即坎中之陽。水,即離中之陰,乃玉池清水也。歲月將欲,訖者在十二月,則坤卦之訖在亥月也。在一月,則訖于坤乙三十日也。在一日,則訖于亥時也。火之陽魂,皆於此而滅,故日毀性。一日奪一小年,一月奪一中年,十二月奪一大年,皆至於年終則傷其明也。惟其毀傷如是,則月之形體有類乎灰土,而狀亦何異於明窗塵哉?
右第三十七章
檮治並。之,持入#66赤色門。固塞其際會#67,務今致完堅。炎火張於下,晝夜#68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周旋十二節,節盡更須親#69。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魄魂。色轉更為紫,赫然成還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為神。
禱治并合之,言眾藥皆聚也。赤色門,謂鼎也。固塞完堅,勿令有漏,然後發火以煉之,始文終武,用審寒溫。如至火度一周,則氣索火絕,魂消魄復,而丹已成矣。非神而何?
右第三十八章
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繁。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明。日月相激薄;常在晦朔問。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月本無明,藉日以為明。惟月至晦,則變純坤體矣。而坎陽已孕于中,故常當晦朔之交,而月或侵陽,故有舉水激火之說。坎侵陽,離晝昏,乃月食日也。此亦交感自然之謂也。
右第三十九章
名者以定情,字者綠性言。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吾不敢虛說,倣傚聖人文。古記題龍虎,黃帝美金華。淮南煉秋石,王陽加.黃芽。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古今道猶.一,對談吐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探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名者,有實之可名也。字則表而出之,又涉於無名也。有者,魄也,其情也。無者,魂也,其性也。惟金丹至火滅,乃得復其性而成丹矣。雖然金丹之旨亦須留心精審,則厥旨自明,非有隱也。
周易參同契注卷上竟
#1因未得其他版本以參校,故暫以俞瑛《周易參同契發揮》四庫本(後文簡稱《發揮》本)校勘其經文。
#2『猶上御者,準繩墨,執銜轡』,《發揮》本作『猶御者之執銜轡,有準繩』。
#3『規』,原作『規』,據《發揮》本改。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4『晦爽』,《發揮》本作『昧爽』。
#5『為證』,《發揮》本作『為徵』。
#6『之際』,《發揮》本作『之時』。
#7『媾』,《發揮》本作『構』。
#8『化黃包』,《發揮》本作『統黃化』。
#9『混沌』,《發揮》本作『渾沌』。後文同。
#10『當』,《發揮》本作『稱』。
#12『冠婚』,原作『昏冠』,據《發揮》本改。
#13『咸』,原作『成』,據其文義改。
#14『恆』,原作『怕』,據其文義補正。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15『訕伸』,《發揮》本作『訕信』。
#16『萌』,《發揮》本作『初』。
#17『庚受』,《發揮》本作『受庚』。
#18『丁受』,《發揮》本作『受丁』。
#19『氣』,《發揮》本作『無』。
#20『東北喪其朋』,《發揮》本作『束方喪其明』。
#21『陽氣』,《發揮》本作『易象』。『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在此兩句之前,《發揮》本把《後序》中的『象彼仲冬節』一節調於此,其由詳見俞玫《周易參同契釋疑》。
#22『證』,《發揮》本作『徵』。後文有相同處不再注明。
#23『時令』,《發揮》本作『節令』。
#24『卦節』,《發揮》本作『卦變』。
#25『用』,《發揮》本作『周』。
#26『可得』,《發揮》本缺『得』字。
#27『魁柄』,《發揮》本作『魁杓』。
#28『俯仰』,《發揮》本作『仰俯』。
#29『合』,《發揮》本作『含』。
#30『譏刺』,《發揮》本作『刺譏』。
#31『受正』,《發揮》本作『處正』。
#32『之知』,《發揮》本作『知之』。
#33『金氣』,《發揮》本作『有無』。
#34『退而』,《發揮》本作『進退』。
#35『相拘』,《發揮》本作『相扶』。
#36『密固』,《發揮》本作『固密』。
#37『相通』,《發揮》本作『相連』。
#38『履行步斗宿』,《發揮》本作『履斗步呈宿』。
#39『以』,《發揮》本作『次』。
#40『未嘗休』,《發揮》本作『未常休』。
#41『意喜悅』,《發揮》本作『而意悅』。
#42『露腐』,《發揮》本作『腐露』。
#43『萬緒』,《發揮》本作『萬餘』。
#44『移名』,《發揮》本作『移居』。
#45『參』,原脫,據其文義補。
#46『法』,《發揮》本作『作』。
#47『月』,《發揮》本作『日』。
#48『相包』,《發揮》本作『相抱』。
#49『諧和』,《發揮》本作『和諧』。
#50『貪欲』,《發揮》本作『貪育』。
#51『佇思』,《發揮》本作『佇息』。
#52『鎮』,《發揮》本作『填』。
#53『其子』,《發揮》本作『其卵』。
#54『泥頑』,《發揮》本作『泥汞』。
#55畫『鼓下』,《發揮》本作『鼓鑄』。
#56『結體』,《發揮》本作『循而』。
#57『過時』,《發揮》本作『御時』。
#58『寨帷帳』,《發揮》本作『搴幃帳』。
#59『若遂結舌瘠』,《發揮》本作『結舌欲不語』。
#60『倪仰綴斯愚』,《發揮》本作『俯仰輒思慮』。
#61『十有五』,《發揮》本作『有十五』。
#62『其三』,《發揮》本『三』字作『土』。
#63『火二』,《發揮》本作『二者』。
#64『合受』,《發揮》本『合』字作『含』。
#65『伏蒸』,《發揮》本『蒸」字作『黑』。
#66『持入』,《發揮》本『持』字作『馳』。
#67『際會』,《發揮》本『際』字作『濟』。
#68『晝夜』,《發揮》本作『龍虎』。
#69『須親』,《發揮》本作『親觀』。
#70『激薄』,《發揮》本作『薄蝕』。
#71『加』,《發揮》本作『嘉』。
#72『猶』,《發揮》本作『由』。
周易參同契註
經名:周易參同契註。原題無名氏註。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所載俞玫《周易參同契發揮》(簡稱《發揮》本)。
周易參同契註卷中_無名氏注
乾剛坤柔,配合相包。陽稟陰受,雄雌相須。須#1以造化,精氣乃舒。坎離冠首,光耀垂敷。玄冥難測,不可畫圖。聖人揆度,參序元基。四者混沌,徑#2入虛無。六十卦周#3張布為輿。龍馬就駕,明君御時。和則隨從,路平不邪。邪道險阻,傾危國家。
自初一至十五日,乃乾包坤。自十六至三十日,乃坤包乾。月之為物,其初徒有其質,而受陽光然後明焉。元基者,坎離也。四者,添乾、坤也。入虛,謂不用。輿者,載六十卦而行也。君即心也。
右第四十一章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謂萬乘之主,處九重之室,發號出令#4,順陰陽節。藏器俟時#5,勿違卦月#6。《屯》以子申,《蒙》用寅戌。餘六十卦#7各自有日。
發號出令,順陰陽節,言探取丹藥并火候也。自六十卦而言之,一日當用兩卦。自發火而言之,一日即朝暮用兩時也。故但以《屯》、《蒙》言之,乃《乾》、《坤》後之初卦也,但行之自有進退耳。故用時前後不同也。且如半夜子時一陽之生也。當體一陽而用火;丑時二陽生,則體二陽而用火;以至巳時,則當用六數火也。一數,即三氣象一陽爻也。二數,即三度行二氣,象二陽爻也。以至六數,則三度行六數,象六陽全也。乃有八變而成卦之道也,反陰符一生於午,則退一數而行五數火;退至于亥,則六陰全而無火矣。其日《屯》甩子申者,乃指《屯》卦而言之也,蓋上坎下震為《屯》卦。震卦則初起庚子,坎卦則次起戊申也。又日《蒙》用寅戌者,亦指《蒙》卦言之也,蓋上艮下坎為《蒙》卦,坎初起戊寅,而艮次起丙戌是也。以是見一卦之各有朝暮也。直日卦而言之,則六十卦記於十二時之中,其用則各有先後。但一日無出兩時而行火,故總以《屯》《蒙》言之。
右第四十二章
聊陳兩象,未能究悉。立義#8設刑,當仁施德。逆之者凶,順之者吉#9。按歷法令,至誠專密。謹候日辰,審察消息。纖芥不正,悔吝為賊。
自初一至十五日,施明於月,故日當仁自十六至三十日,月魄漸以掩明,故日設刑。
右第四十三章
二至改度,乖錯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10。二分縱橫,不應漏刻。風雨不節,水旱相伐。蝗蟲湧沸,草異旁出。天見其怪,山崩地裂#11。孝子用心,感動皇極。近出己口,遠流殊域。或以招禍,或以致福。或興太平,或造兵革。四者之來,由乎胸臆。
冬至象子時,夏至象午時,春分卯時,秋分酉時。冬至一陽生,則行一數火,至六陽極,則行六數火。夏至一陰生,則喊一數火,只行五數;至六陰極,則火數喊滅。且以冬至之月論之,一月只行一數火,皆於子時行之。十二月皆然。如月火自初一至初三早,皆以子時行之;自初三晚至初五,皆以丑、亥時行之;自初六至初八早,皆以寅、戌時行之;自初八晚至初十,皆以卯、酉時行之;自十一至十三早,皆以辰、申時行之;自十三晚至十五,皆以巳、未時行之;自十六至十八早,皆以午時行之;自十八晚至二十,皆以巳、未時行之;自二十一至二十三早,皆以辰、申時行之;自二十三晚至二十五,皆以卯、酉時行之;自二十六至二十八早,皆以寅、戌時行之;自二十八至三十日,皆以丑、亥時行之,此第五篇日用之有早晚是也。至於十二月二陽生,所行二數火亦然。由是而觀,則自一陽至六陽,可默而知矣。
右第四十四章
動靜有常,奉其繩墨。四時順宜,與氣相得。剛柔斷矣,不相涉入。五行守界,不妄盈縮。《易》行周流,屈伸反復#12。
與氣相得者,如子時一陽生,即可行一數火也。雖月、時、日三者相併,亦可徐徐而行之,不可連發也。如欲遽行丑時、寅時之火,適所以為害也。何者?蓋二時無二陽、三陽以相應故也。此所以貴乎與氣相得。
右第四十五章
晦朔之問,合符行中。混沌鴻濛,牝牡相從。滋液潤澤,施化流通。天地神明#13,不可度量。利用安身,隱形而藏。始於束北,箕斗之鄉。旋而右轉,嘔輪吐萌。潛潭見蒙#14發散精光。
自朔至晦,火數皆當合符,不可有過不及之息。惟於上弦以至下弦,皆混沌之際,牝牡於此而相從,坎離之滋液於此而流通,宜於丑、寅之時,乃箕、斗之度也。宜探取以應之。右轉者,逆行也。嘔輪,月華也。吐萌,日華也。潛潭,坎離之官也。
右第四十六章
品畢之上,震出為徵。陽氣造端,初九潛龍。陽以三立,陰以八通。故三日震動,八日兌行。九二見龍,和平有明。三五德就,乾體乃成。九三夕惕,虧折神符。盛衰漸革,終還其初。巽繼其統,固濟操持。九四或躍,進退道危。艮主止進#15不得逾#16時。二十三日,典守弦期。九五飛龍,天位加喜。六五坤承,結括終始。輥養眾子,世為類母。上九亢龍,戰德于野。用九翩翩,為道規矩。陽數已訖,訖則復起。推情合性,轉而相與。
勗畢之上,庚方也。一陽始生,於卦為震,於爻為初九。三日哉,生明。初八為上弦,二陽已盛,於卦為兌,於爻為九二。十五日,三陽滿,於卦為乾,,於爻為九三。十六後,一陰生,於卦為巽,以純乾言之,則於爻為九四。下弦為艮卦,謂之不得逾時者,言探取銖兩不可過也。以純乾言之,則為九五。自二十三至三十日,坤卦也。故以坤承言之。然以六五言者,蓋陰符皆以坤為主,故以六五言之。在純乾為上九,陽消已盡,陰極復生,故以用九終之。
右第四十七章
循據璿璣#17,升降上下。周流六爻,難可#18察睹。故無常位,為《易》宗祖。
璿機,正天文之器也。陽氣生則自下而上,陰氣降則自上而下,周流六爻,互消長於六爻之內,以成六十卦,不可為典要。此剛柔二者,所以為《易》之宗祖也。
右第四十八章
朔旦為《復》,陽氣始通。出入無疾,立表微剛。黃鍾建子,兆乃滋彰。播施柔暖,黎需得常。
右第四十九章
《臨》爐施條,開路正光#19。光耀漸進,日以益長。丑之大呂,結正低昂。
右第五十章
仰以成《泰》,剛柔並隆。陰陽交接,小往大來。輻輳於寅,運而趁時。
右第五十一章
漸歷《大壯》,俠列卯門。榆莢墮落,還歸本根。刑德相負,晝夜始分。
右第五十二章
《央》陰已#20退,陽升而前。洗濯羽翮,振索宿塵。
右第五十三章
《乾》健盛明,廣被四鄰。陽終於巳,中而相干。
右第五十四章
《娠》始紀序#21,履霜最先。井底寒泉,午為蘿賓。賓服於陰,陰為主人。
右第五十五章
《遲》去世#22位,收斂其精。懷德俟時,柄遲昧冥。
右第五十六章
《否》塞不通,萌者不生。陰伸陽屈,沒陽#23姓名。
右第五十七章
《觀》其權量,察仲秋情。任畜#24微稚,老枯復榮。薺麥牙蘗;因冒以生。
右第五十八章
《剝》爛肢體,消滅其形。化氣既竭,亡失至神
右第五十九章
道窮則反,歸乎《坤》元。《恆》順地理,承天布宣。
此言十二月火,乃年火也。惟卯、酉、亥三月不用火者,乃火敗在卯,死在酉,絕在亥故也,五行中之生金怕死火是也。故息火以應之。
右第六十章玄幽遠渺#26,隔闔相連。應度育種,陰陽之元#27。寥廓恍惚,莫知其端。先迷朱軌,後為主君。無平不陂,道之自然。變易更盛,消息相因。終《坤》始《復》,如循連環。帝王承御,千載#28畫常存。
玄幽遠渺,隔閡相連,指坎、離幽遠,雖不相通,而實有相通之道。應度,謂上弦、下弦之內也。育種者,即陰陽之元也。陰之元始於離,陽之元存於坎。先迷者,言離之陰不為先倡,故上弦先育陽之元,陰之育則在下弦焉。為主君者,亦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也。
右第六十一章
將欲養性,延命卻期。審思後末,當慮其先。人所稟軀,體本一無。元精雲布#29因氣托初。
後末者,即延命卻期之事也。先此謂人之受胎之始,始於無物也。及自元精一布,而因氣托初,則百骸、九竅無不備焉。還丹之法,正體乎是。
右第六十二章
陰陽為度,魂魄所居。陽神日魂,陰神月魄。魂之與魄,互為室宅。性主處內,立置鄞鄂。鄞鄂,形貌也。情主營外,築垣#30城郭。城郭完全,人物乃安。于斯之時,情合乾坤。乾動而直,氣布精流。坤靜而翕,為道舍廬。剛施而退,柔化以滋。九還七返,八歸六居。男白女赤,金火相拘。則水定火,五行之初#31。上善若水,清而無瑕。道之#32形象,真一難圖。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魂之與魄,互為室宅。以火候言之,則日魂交月魄,而有進退之義。以坎離言之,則坎男之精氣不得乎離女之胎以養,則不能成金丹。以一身言之,則百骸、九竅、六腑、五藏,非得乎五金之氣以為之根本,亦不能以長存。是知火氣神所以為魂,而實質所係皆魄也。故魂無魄則無所寓,魄無魂則為棄物矣。故營於外者,為情魄之用也;處於內者,為性魂之用也。乾動而直,氣布精流,類男子之交合也。坤靜而翕,為道舍廬,類女子之胞胎也。故剛施而退,則柔化而愈滋。在修煉之士,九還七返,八歸六居,其道亦然也。九還者,乃三千行滿,為九年之數,以象懷胎九月餘也。七返者,乃鉛、汞、龍、虎、血、氣、神也。皆欲返於三田。八歸者,乃八百功成。謂一月八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