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曰不自見。寶神惜氣,固精志道,不輕此生,故云自愛。不自貴大以賤小,不尊行以忘於高下,故言不自貴。自知自愛者悟理,自見自貴者迷方。聖人說己化物,使物知皈,去彼自見自貴之忓物,取此自知自愛以全真。
七十三章
勇於敢則煞,勇於不敢則活。
不懼為勇,心果為敢。白刃交於前,視死若生者,列士之勇也。然智非計策,力異驍雄,貪利而前,必喪身命,故言則煞。義不争,必以慈,或以道德來人,或以智策伏物,於物無害,在我全身,故言則活。內明勇於聲色者煞身,不敢於倩塵者活己。
此兩者,或利或害。
謂煞活也。
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言天道好生惡煞#32,人多不能就利遣害,此乃不識天之意故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勝,
天道無心,與物不竟,自然尊貴,而居物先。
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
春生冬謝,寒往暑來,往者既非所遣,來者亦非命召。
坦然而善謀。
大道甚夷,故曰坦然。圖人之得失,嘗罰無差,鑒人之善惡,灾祥不爽,
故曰善謀。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羅之以太虛,網之於有象,既寬且大,故曰恢恢。罪有么私,僣之大小,微著皆盡,疏密無遺,故言不失。
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時逢有道,物皆愛生,代屬無為,人咸惜死。若不能綏之以至德,而制之以嚴刑,人不聊生,故言人不畏死。人不畏死,本由罰酷,宜須在宥用德忘刑。如何還以酷法理人,欲懼之於死,此嘆當時#33之失。
若使常不畏死而為奇,吾執得而煞之,孰敢?
奇者,詭異亂群也。若時王用道,人盡全生,名為畏死也。其有強梁之者,亂群之人為於罪業,彌更奇異,天不長惡,故執得煞之。懼死自無為過之人,修生孰敢為非之者也。
常有司煞者煞。
司,主也。賞罰之理是.常,生煞之官有主,不可以為非#34,犯法者合死,而欲擅代煞之。
夫代司煞者,是代大匠斲。代大匠斲,希不傷其手。
天道雖遠,玄鑒孔明,賞善罰惡,著在於冥司。春生夏長,鄣之於見代。時政不能任之以天理,而代之以人功,亦失之於道也。然則頑人少能從化,奸黠多有難防,隨時定宜,制之法令,自有司刑之職、主煞之官。若推之不以其司,煞之不由其主,而擅煞者猶拙夫之代巧匠,必有傷手之憂,少有不傷,所傷多矣也。
七十五章
人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
百姓飢窮,四民困乏,非他由也,稅重賊多。
人之難治,以其上有為,是以難治。
有為撓物,所以難理。無為正身,自然易化也。
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輕死。
重生之人,利浮情於正性,輕死之士,溺邪識於愛流。取彼有生命#35,以養虛假之生身,故言生生之厚。厚者積也,多也。事積則亂心,味多則爽口,不能重慎以保長生。縱欲喪身,輕死之地也。
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夫以生為有,而厚養過其分,遂致傷生,此未能重生也。達至道者,視身非有,悟理無生,不見虛假之形,自祛染愛之累,與虛净而合德,共至道而同根,雖不養生而生自養,此所謂能重生也。賢,能也。貴,重也。
七十六章
人之生柔弱,其死堅強。
天下柔弱莫過於氣,氣莫柔弱於道。是以人之受生,必資道氣,氣存則屈申由己,道在則動靜任神。順心無逆,從事靡違,故言柔弱。不能保氣,氣竭則身亡,未解怡神,神逝命殞。命殞身亡,不能轉動,故曰堅強也。
萬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無情之物,有氣故生,無氣故死,是知有識之類,得道於焉柔弱,失道所以堅強也。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結上有識無情,生死二理,各有徒類。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共。
不以德而固,乃恃兵為強。暴於天下好煞,物之所惡。聚寡為眾,扶弱為強#36,反共攻之,則有不勝。是以木之強也,枝葉共生其上;柱之強也,梁棟鎮之於下。以下以斯曉喻,欲令務脩德以柔弱,不飾兵以堅強。
故堅強居下,柔弱處上。
生者人之所欣,柔弱者生之徒,豈非上耶?死者物之所慼,堅強者死之徒,寧非下耶?
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
人事近而淺,面之而不測其情;天道遠而深,仰之豈觀其理。迷徒莫曉,正道難明,故借彼張弓以為之喻。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
用弓之道,高者恐過,故抑之令不高。下者不及,故舉之令不下。不高不下,中前期也。為國之者,損有餘之富,益不足之貧,貧被益而不貧,富經損而不富,不貧不富,中於為國之政也。太高恐於邈空,抑之令不空也。極下慮之滯有,舉之令不有也。不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