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別有自然也,自然者,無有無名是也。
  右第二十一章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根,本也。躁,動也。君,主也。輕以重為本,動以靜為主也。
  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
  君子吉行乘乘車,師行乘兵車,皆輕車也。輕車後有輜車,載寢處服食所用之物,謂之重車,雖乘輕車而終善人謂善於其事之人。不善人謂不善於其事之人。師者,人所尊事以為法者。資者,如以財貨給人,俾人籍之賴之而得以有所成者。彼善而此不善,以彼之善與此之不善者相遼,而人灼見此之不及彼,則彼人之善可為此不善人之師矣。彼不善而此善,以彼之不善,與此之善者相形,而人遂見此之過於彼,則彼人之不善迺為此善人之資也。謂因彼之不善以成此之善名,故曰資。然善不善之名對立,豈有道之世哉。下文言有道者歡使世之人不以善名,亦不以不善名也。
  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知大迷,是謂要妙。
  愛猶云喜好也。要猶云至極也。妙者,玄不可測。使不善者之遇善人,雖可以為己之師,而不貴重之也,蓋不欲名斯人之為善也。使善者之遇不善人,雖得以為己之資,而不喜好之也,蓋不欲名斯人之為不善也。善不善之名俱泯,一概玄同,無可分別,雖有智者,亦大迷而不知其孰為善執為不善,斯迺妙不可測之至極,曰要妙。
  右第二十三章 前二節言聖人不可名之善,後二節言常人兩可名之善不善。其不彰不可名之名者,謂之襲明。其不分兩可名之名者,謂之要妙。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
  白謂光明,黑謂塵暗,無極謂無所窮盡。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雄謂剛強,雌謂柔弱,嬰兒謂無所識知。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迺足,復歸於樸。
  榮謂尊貴,辱謂卑賤,樸謂木質未斲為器。此章之意,欲自常德而反本復始,以歸于太初之道。常德者,冲虛不盈之德,故寧黑毋白,寧雌毋雄,寧辱毋榮。知其守其者,雖知彼之可尚,然寧守此而自處於下。乘車之式,流水之谿谷,皆謂自處於下也。如是則於常德不差忒,不相離而德足乎己矣。既全此冲虛之德,迺可復歸於太初之道,莊子所謂德至同於初也。曰無極,曰嬰兒,曰
  樸,皆以喻太初之道。
  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木樸之未徹也,抱其天質之全,及破碎其全,則散之而為所斲之器。聖人之未用也,蘊其內德之體,及發露其體,則用之而為各官之長。官天下之長者,天子也。官一國之長者,諸侯也。上三節皆欲自末而本,此二句則言自本而末者。然樸雖已散而猶欲復歸其全,則已散如未散。聖人雖已用而猶欲復歸其全,則已用如未用。蓋以不散為散,不用為用也。凡有所裁制者,必須以刀割裂其全,而大制則以不制為制,故不割裂也。大散不散,大用不用,亦如大制者不割也。
  右第二十四章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取天下謂使天下悅而歸己也。為謂作為。取天下者德盛,而人自歸之爾。苟若有所作為,則是欲用智力以強服天下,豈能得天下之歸己哉。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天下者至大之器,有神司之,不可以智力有為而得。敗謂不成也,彼以智力為之者,欲成其事而其事反不成,謂不能得天下之歸服也,故曰為者敗之。未得天下而取天下者固不可以有為而得,既得天下而守天下者亦不可以有心而留。譬如寶器,若常執之在手,不須臾舍,惟恐其或失者,反不能保其不隕隊而失也,故曰執者失之。
  凡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此承上文執者失之一句而言守天下之道。有天下者,豈能保天下之長為我有而不亡也哉。蓋得失存亡之相禪,如行隨呴吹強羸載隳八者之相反而相因,聖人知其勢之必至於此也,而處之有其道焉。凡過盛必衰,衰則亡之漸也,惟不使之過盛,則可以不衰,而又何有於亡。甚也,奢也,泰也,極盛之時也。去甚者,欲其常如微之時。去奢者,欲其常如儉之時。去泰者,欲其常如約之時。能不過盛,則可以保天下之不亡矣。邵子謂飲酒但令其微醉而不可成酩酊,看花但及其半開而不可至離披,蓋此意也。蘇氏曰:或行於前,或隨於後,或呴而暖,或吹而寒,或強而益,或羸而損,或載而成,或隳而毀,皆物之自然,勢之不免者也。愚人私己而務得,迺欲拒而違之,其禍不覆則折。惟聖人知其不可逆則順以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於過,而天下無患矣。董思靖曰:聖人知事勢之相因亦理之常,故任之自然而不使之盈且過也。
  右第二十五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王氏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強天下,况人主躬於道者乎?蘇氏曰:聖人用兵皆出不得已,非不得已而欲以強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