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於兵謀,而習兵謀者,非君子所務。習之已成,必將用之,用兵之旨,明在下文。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注:戎狄來侵,故不得已。善勝不争,故恬淡為上。 疏:夫文德者,理伐之器,兵謀者,輔助之村也。故云文則經緯天地,武則剋定禍亂。雖天生五村,廢一不可,而武功之用,定節制宜,是知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在乎事不得已,然後應之。謂四夷來侵,王師薄伐,所當示之以恩惠,綏之以道德。既同蚊蚋之螫,故無憑怒之心。推此而言,是以恬淡為上。
義曰:聖人制法垂訓也,隨時降殺,與代污降。太上之君以道為化,其次以德,其次以仁。道德既衰,澆訛時扇,故文武之道用焉。文,訓之以禮樂仁義;武,訓之以奇正權謀。文經天地,而武定禍亂;文為本,而武為末;文為體,而武為用。夫子云:不教民戰,是謂棄民也。有文事,又有武備。所以夾谷之會,宣武備而斬徘優,齊侯畏之,歸龜陰之田,成禮而退,斯則武為文之輔,文為武之主也。經緯天地者,南北為經,東西為緯,窮鬼神之情狀,明造化之變通,九流以清,百度以貞,所謂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文王以為謚焉。
尅定禍亂者,謂凶暴及人曰禍,反德律逆曰亂,得傷曰克,所以黃帝誅蚩尤,舜誅三苗,湯克桀,周克紂,秦殄六國,漢定三秦,除暴害之政,剪亂逆之根,拯活生靈,非殺人以取勝也。故武王以為謚矣。此則明本末,審逆順,不得已而乃用之矣。四夷來侵者,周宣之時,犬戎數犯中國,出師禦之,故《詩》稱伐殺獫狁是也。天生五村,五者,謂金木水火土也。五行遞運,帝王執而用之,若用材器爾,故曰五材。言其所用互為終始,闕一不可也。師稟帝王之命者,謂之王師。
師,眾也。在《易》為師卦,坤上坎下。薄伐者,薄,辭也,言我伐於彼也。凡曰王師,有鍾鼓曰伐,無鍾鼓曰侵。王師所征,先示武威,取其畏伏,兼示恩信,使其懷來,非逞志於臬擒,非肆怒於剪撲。師出有名曰順,無名曰逆。觀夫四夷侵斥,類蚊蚋之噆膚,非為中國大患,固無傷於道德,所宜綏以恩惠,化以淳和。無憑怒之心,是恬澹為上也。所以宜僚弄丸而解難,叔敖安寢而投兵,不舉干戈,坐以制勝,此其上也。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疏:夫不能以德懷來,而用兵求戰勝,故雖尅勝,猶慚德薄,不以為美。夫勝必多殺,故以勝為美者,是樂殺人。義曰:聖人之柔服四夷,底平禍亂,以文德懷之,使其化善,不在用兵。今既德之不逮,方以兵威取勝,既勝於敵,樂而美之,無內慚之德,無惻隱之心,是樂殺人也。昔季札觀《大護》之舞曰:聖人之弘也,猶有慚德。聖人之難也。言湯之伐桀,始用干戈,故有慚德。《論語》曰: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言以征伐取天下,故曰未盡善也。
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注:制勝於敵,必喪其人,故不以為美也。夫勝必多殺,若以勝為美者,是樂多殺人也。樂多殺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難乎?疏:夫天地好生,物皆含養。仁人者當順天德,以全濟為務,焉可苟逞詐力,以快貪殘。貪殘之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難乎?故好樂殺人,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義曰:夫仁者之心,稱物平施,順陽和以愛育,得慈惠以撫安。其於物類也,尚懷憫護,不欲一物失所。《禮》云: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又弊蓋埋狗,弊帷埋馬,弊車瘞牛。陳安世暑月不行,畏踐蟲蟻,殺伐草木。若其時昆蟲未墊,不以火田。此皆仁憫之道也。順天養物,理在玆乎。安肯勦眾命而取功名,樂殺人而圖富貴哉?若以伐殺之多為美,譎詐之勝為能,恣毒貪殘,鈴為人之所畏,人畏則孰敢親附之矣。既無親附之眾,獨運暴橫之心,欲求得志於天下,信為難矣。東昏歸命,昌邑高洋,禍敗滅亡,足為鑒戒。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疏:左場而生則吉,故吉事尚左。右陰而殺則凶,故凶事尚右。《禮記□檀弓》曰:夫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夫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復尚左。義曰:左為陽,德主生,故居常則尚左。今人賓主之位及拱手之禮,皆左為上而尊也。右為陰主死。今人喪禮皆尚右,夫子有姊之喪,拱而尚右,弟子不知其故,因而傚之。夫子言其好學也,如此及知非吉,故復尚左。檀弓,《禮記》第四篇名也。顏回習夫子之道,首冠諸生,稱為亞聖。
嘗問於夫子,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