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常俗之夫違聖人之行,捨此三寶,肆其愚心,強勇而不顧其慈,奢侈而不崇其儉,力争求勝無讓於人,故皆喪身敗國之資,取怨傷生之本。謂之死矣,不亦然乎?夫行慈不已,則得勇於濟物之功;行儉不已,則得廣於利物之惠;行讓不已,則成厚德長民之美。苟或捨之,失道遠矣。所以成三果者,謂慈則濟物,成其功也;儉則利物,成其惠也;讓則先物,成其德也。詎可輕而捨之哉?
  夫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
  注:用慈以戰,利在全眾。用慈以守,利在安人。各保安全,故能勝固爾。
  疏:慈為三寶之首,故偏歎美也。夫用慈以拒戰,則能全眾;用慈以捍守,可以安人。皆不失慈,故能勝固也。
  義曰:戰者,主客交兵之謂也。陳兵於野,白刃争鋒,此為戰也。若勇於殺獲,不務哀傷,勝負之勢固未可保。若以慈為先,戰則勝矣。勝在慈勝,豈在於殺人乎?閉門堅拒曰守。夫守者,以慈為先,眾心固矣。若以溝隍為險,城雉為固,守之堅勝未可知也。故慈之所利,不亦廣乎?
  天將救之,以慈衛之。
  注:以慈戰守,豈但人和,天道孔明,亦將救衛。戰勝,天救也;守固,天衛也,是皆以慈,故云天將救之,以慈衛之也。
  疏:救,助也。衛,護也。天道福善,善人則吉,無不利,故以慈戰者,天將助之;以慈守者,天將護之。戰勝守固,始賴用慈之功,救之衛
  之,終獲孔明之助爾。
  義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善人謂行慈之人也。善以慈惠為本,慈以拯救為功。故行慈之人,物不能敵。以戰,則慈者勝;以守,則慈者固。上合天道,旁感物心,物不能傷,是為天所救衛矣。此以三寶垂訓,慈儉著救衛之功。前彰大道無方,後繼為士不武,不以強武之理,亦猶慈以捍敵,而能配天成功矣。
  古之善為士者章第六十八
  疏:前章明惟大不肖,示三寶以慈之行。此章明為士不武,標四善配天之極。首標四善之行。次歎是謂不争。結善可以配天,將明古之要道。○義曰:大聖之德,與道玄同,非言理可窮,非贊美所及,而演法救代,發昏擊蒙,廣示因修,旁明證報,所以叙三寶為可保之行,敷四善為積善之階。功可配天,何争之有。次明進寸退尺,不離謙戒之規也。
  古之善為士者不武,
  注:士,事也。善以道為理國之事者尚德,故云不武。
  疏:士,事也。武,威也。明德之君用道為理,行慈儉而育物,不威武以御人,所尚以慈,故云不武。
  義曰:有道之君,其理國也,先以道化之,次以德教之,復以文撫之,示以淳和,兼以仁育,和故不尚於威武也。所謂以武為備,蓋備豫不虞,非專用之事。故曰不武,言不用武也。《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善戰者不怒,
  注:事不得已,必須應敵,以慈為善,故不憑怒。
  疏:師出應敵,事在慈哀。蚊蚋致螫,驅除而已。是知善戰在乎止敵,不在乎憑怒。故云善戰不怒。
  義曰:哲后臨人,固無兵革。設有戈甲,必不得已而用之,所以高智善謀,有征無戰。苟在勝敵,非樂殺人,或以悲哀泣之喪禮處之,豈憑怒而求殺獲也。
  善勝敵者不争,
  注:師克在和,和則善勝。全勝之善,故不交争。
  疏:善勝在夫以慈不争,由乎尚德。若用力争勝,非善勝也。今柔遠能邇,盡暢慈和,不與敵争,敵人自伏。故云善勝不争。
  義曰:既不廣求殺獲,又不憑怒陵人,服之以慈,柔之以德,或射戟以和其敵,或倒戈自攻其徒,或解圍於吟嘯之間,或悛逆於干羽之際。斯謂善勝矣。
  善用人者為之下。
  注:悅以使人,人盡其力,必先下之,是謂善用。
  疏:夫善用其人,以言謙下,人必盡力,可以成功。故《易》曰:以貴下賤,大得人也。
  義曰:握髮禮賢,賢必致用。吮癕撫士,士必相驅。既感眾心,必能盡力。善用之道,其在玆乎。以貴下賤者,《易》屯卦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此謂處屯之初,動則難生,不可以進,故盤桓也。利建侯者,息亂以靜,守靜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謙。民思其主之時,初處其首、而又下之,陽貴而陰賤,以貴下賤,宜得其人。此喻人君以謙為本,以下為基,而得民心也。
  是謂不争之德,
  疏:此結上文善士者常柔而不武,善戰者常慈而不怒,善勝者常讓而不争,善用人者常謙而為下。如是者物竭其能,人盡其用,皆由謙下之所致。豈非不争之德乎?
  義曰:禮而下士,士得竭其能。悅以使人,人得宣其力。不憑怒以傷物,不矜武以伐功,以慈為先,以謙為本,不力争求勝,不尊己侮人。以此用材,人效其命,以守以戰,則固而且勝。理身理國,則壽而求寧,所向無前。是不争之德也。
  是謂用人之力,
  疏:夫玄默恭己,謙虛下人,人皆歡心,思竭其力,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是用人之力也。
  義曰:聖人所教,理國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