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足以撓之者。極者,道之至中,而衆之所會也。篤者,道之動行,而力之所至也。以一政虛,而至於極致之至也,以一守靜,而至於篤守之至也。致之未至,則實或妨道。守之未至,則動或違性。
萬物并作,吾以觀其復。
御注曰:萬物之變,在道之末,體道者,寓乎萬物之上焉。物之生有所乎萌也,終有所乎歸。方其并作而趨乎動出之塗,吾觀其動者之必靜,及出者之必復,而因以見天地之心,則交物而不與物俱化,此之謂觀其復。臣義曰:萬物賦形於天地之間,陰陽以氣師而出入,勞於天機,役於神化,趣嚮乎有生之塗,并作而不能自已者也。即動以觀靜,緣出以觀復,體道者能之。故要觀復於萬物并作之際,天地之心,且得見矣,况萬物乎。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御注曰:芸芸者,動出之象。萬物出乎震,相見乎離,則芸芸并作,英華發外。說乎兌,勞乎坎,則去華就實,歸其性宅。命者,性之本,而性其根也。精者,神之母,而神其子也。精全則神王,盡性則至於命。 臣義曰:芸芸者,物之所生。根本者,物之所復。發為英華,緣根而生,歸於性宅,復歸其根。本大則末茂,故根者物之命也。芸芸歸根,所以復命也。 歸根日靜,靜日復命。
御注曰:流動而生物,物生成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謂之命。命亙古今而常存,性更萬形而不易,全其形生之人去智與?故歸於寂定,則知命之在我,如彼春夏復為秋冬。體性抱神,中以自考,此之謂復命。
臣義曰:芸芸者,動之華,形之所分也。歸根者,靜之至,命之所復也。萬物受命於無,而成形於有,故有命 然後有生,有生斯有性,有性斯有情。情響於動,則流於物,流於物則徇末而傷本,逐物而失性,而命以故滅矣。夫惟形忘而不知其所生,心忘而不知其所起,觀復於并作之時,而理以窮矣。芸芸而各歸其根,而性已盡矣,理窮性盡,而返乎靜一,復乎至無,故曰復命。
復命曰常,
御注曰:常者,對變之辭,復命則萬變不能遷,無間無歇,與道為一,以契天地,以襲氣母。 臣義曰:常者不見親,故無有終始,不麗於形,不墮於數,與道為一,而不遷於變,道之真常也,非復命不足以與此。 知常曰明。
御注曰:知道之常,不為物遷,故六徹相因,足以鑒天地,足以照萬物。 臣義曰:知不以心,而得道之常,是真知也。視不以目,而見於無形,性覺自見者也,故曰明。真知則不為物遷,明故能鎰照天地萬物。 不知常,妄作凶。
御注曰:聖人知道之· 常,故作則契理,每與吉會。不知常者,隨物轉徙,觸涂自患,故妄見美惡,以與道違,妄生是非,以與道異,且不足以固其命,故凶。《易》曰:復則不妄, 迷而不知復,玆妄也已。
臣義曰:知命之復,則知常矣,不知命之復,而馳騁於外,接構於物,忘其性命道德之本,汨於美惡是非之末,拾彼真實,流於妄假,喪精失靈,曾不知返,迷不知復,孰免凶患。 知常容,
御注曰:知常,則不藏是非美惡,故無所不容。 臣義曰:知常則復乎至無,與道同體,容之至也。 容乃公,
御注曰:無容心焉,則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何私之有? 臣義曰:無所不容,冥與道契,物我不立,何復有私。 公乃王,
御注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故天下樂推而不厭。 臣義曰:與道為公,則天下之所歸往也,故樂推不厭。 王乃天,天乃道,
御注曰:通天地人而位乎天地之中者,王也。一而大在上而無不覆者,天也。天地人莫不由之者,道也。盡人則同乎天,體天則同乎道。 臣義曰:天下之所歸往,而不知其所歸往,付之自然。大無不覆,而同乎天,忘其所以然而然,而復歸於無,此盡人體天,而同乎道者此也。 道乃久,沒身不殆。
御注曰:道者萬世無弊,庶物得之者昌,關百聖而不窮,蔽天地而不息,故沒身不殆。殆近凶,幾近吉,不殆則無妄作之凶,非知常者無與。臣義曰:惟道故能久,久者道之常也。道藏於無,故能久,身墮於形,故有沒。雖沒而不殆者,雖死而未嘗死,况有妄作之凶乎。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
御注曰:在宥天下,與一世而得快恰焉。無欣欣之樂馴而親譽不及。無悴悴之苦,而畏侮不至。莫才為而常自然,故下知有之而已。 臣義曰:至治之世,上無為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