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物各歸根抱一,而無飾於外,斯聖王所以生成也。凡天神至聖四名,一人耳,所自言之異。七義禮樂,又四名之粗邊,賢人、君子之所服膺也。其名法操稽之數,民理既然,聖賢不逆。古之人,即向之四名。本數明,故末不離。無乎不在,所以為備。數度可明者,雖多,已疏外也。能明其述耳,豈所以迎哉?《六經》散於天下,皆道聖賢之逵,尚復不能常稱。用其進而無統,天下不免於亂,故明聖賢之逵,又未易也。百家穿鑿,各信偏見,而不能都舉。聖人統百姓之大情,因為之制;百姓寄情於所統,而忘其好惡;故與一世而得淡漠焉。亂則反之,人恣其近好,家用典法,國異政-,家殊俗。所長不同,不得常用。未足備任,各用其一曲,故析判萬物之理,闇鬱聖王之道,全人難遇故也。古人之大體,各歸根抱一,則天地之純也。道術流弊,各奮其方,或以主物,則物離性以從其上,而性命之情喪矣。
  呂註:天下百家之學,莫不自以所治方術施之有為,為不可加。方術各不同,則古之道術果何在?曰無乎不在,但不得其全耳。既不得其全,則神明何由降出?神降則聖之所生,明出則王之所成。一者,神明之主。所謂天人、神人、至人、聖人、君子,其體大同,所從言之異耳。語道先明天,天者所宗也,故不離於宗,謂之天人。精所以入神,不真則不至,聖人則全天體神之至者,故統道德而兆變化,此即神降而為聖也。及其見於仁義、禮,樂,薰然慈仁,謂之君子,則明出而為王也。由聖人而上與天同,由聖人而下與人同者也。以法為分,而不可犯;以名為表,而不可亂;以操為驗,而不可欺;以稽為次,而不可惑;此皆有數存焉,數多者位高而用大,數少者居下而治小。百官相齒,以此而已。上則聖之所生,下則王之所成,無不備者,故能配神明、醇天地、育萬物、和天下。明本數而不疑,係末度而不失,其道不為六合所拘,其運無乎不在,古之道術其大體如此;而所謂神者,數不能計,度不能度,不可以書言傳也。明在數度者,有司出其法,國史記其逃。其在《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多能明之。冶《詩》以一道志至《春秋》以導名分,皆古之道術明而在數度者,先王以其數施於有政,散於天下,枚百家時稱道之,亦不出於古道術之外。天下有道,聖贊明而道德一,學者得見其全,不為奇方異術所蔽;及其亂也,天下多得其一端,察焉以自好,雖各有所長,而不該不遍,一曲之士而已。天地有大美而判之,萬物有成理而析之,以古人之全而察之,彼百家者寡能備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是故聖王之道,閤而不明,人各為其所欲為,道術為天下裂矣。
  疑獨註:道術無乎不在,方術則有在矣。言道之體無不在,道之用未嘗無在。或謂之神謂之明,或謂之聖謂之王,或降或出,或生或成,是果有在乎?夫神者,明之藏;明者神之顯;聖、者,王之貽;王者,聖之變;游一,圓融和會,使之無間,猶一四時之取不同,所以成歲功測一。曰天曰神曰座曰聖君子,百官,其本末精粗雖不同,皆不離乎一而已。出而有刷者,宗生而不粗者,精。真者,精誠之至,合天德而通乎道。謂之聖人四者,非同非異,出人殊透,聖人出而為君子,則道德散而為化義;禮樂又散而為法名操稽,以備百官之用,又君子之緒餘也。聖人散道以歡用,故有法;散同以立異,故有分。百官迷法而不及道,言分而不,及用。名者,實之賓;表者,裹之外。百官充名而不盡實,充表而不及裹,所操者行而有驗乎外,所稽者智而決出乎果。其數一二三四,即名法守具也。器有小大,識有遠近,故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常,以衣食為主,所以養民也。化之而蕃息,居之而富藏,老弱孤寡有以給,神明天地有以配;然後育萬物,使之順性,和天下,使之時應而其澤流於百姓也。本數言其精,末度言其粗,明而有係此道所以備而無乎不在也。其微而在性命者,可傳以心法;所不能傳,可有諸己。史所不能有,明而有數度中《詩》、《書》者,法史,搢紳能明之。《六經》各有所道,同歸于治而已。夫老、莊之槌提仁義,欲矯枉以歸直也。矯之太過,又歸於枉,至此獨以聖人《六經》為言,所以矯向之過枉者耳。《六經》判而百家各是其所是,道術所以不明,時稱道於。,不能以心體之,致聖賢閣而不明。道德,二而不一,各為其所欲為,私察以為知,私好以為仁,所以寡能備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其於內聖外王之道,必不合矣。
  碧虛註:天下方術,各成一家,以求有用於世,道惡乎在哉?言醇英已去,糟粕徒存也。然神降明出,由於有道;聖生王成,非有二途。以窈冥為宗,天人也;精粹而無雜,神人也;守真而不偽,至人也;若乃宗自然之理,本不德之功,行虛通之途,逃神妙之機,斯乃治世聖人居域中之大,統上三名者也。次論君子百官以仁義禮樂治天下,熏然慈和,惠及萬物,立法以定職分,授名以表性行,觀操以驗才能,稽老以次黜陸,皆有術數存焉。道不足則用法,法不足則用術,術不足則用權,權不足則有勢,勢不足則反權,權反術,術反法,法反道,道則無為而自化也。術者人君之密用,群下不可妄窺;勢者制物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