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当劳而反逸,我为主当逸而反劳。我若复用此计,彼劳我逸则取胜必矣。请于鄜延、环庆、泾原路各选将佐三五人、使臣一二十人、步兵二万、骑兵三千以为三军,以新定陈法训练岁余,候其精勇,然后观贼之隙,使三军互掠于横山,降者厚赏,各令安土,拒者并兵急击,必破其族。假若鄜延一军先出,贼必大举来应,我则退守边寨,或据险要,不与大战,不越旬日彼自困弊,势将溃归,则我环庆之师复出焉,彼若再图点集来拒王师,则又有泾原之师乘间而入,彼则奔命不暇,部落携怨,则我兵势自振,三五年间,山界可以尽取,此春秋时吴用三师破楚之策也。”
臣按:仲淹所议攻守之策虽以防当时之西夏,然以通论后世之边事,势不同而理同,择而行之,举而措之,未必不可用也。
张亢上仁宗论边机军政所疑十事,其三曰:“今鄜延副总管许怀德兼环庆军马,环庆副总管王仲宝复兼鄜延,其泾原、秦凤总管等亦兼邻路,虽令互相策应,然环州至延州十四五程,直路亦不下十驿,泾原至秦州又远于此,若一处有事,自此发兵赴援而山谷险恶、人马已困,欲责其功,何可得也?”
臣按:兵势贵乎相接,苟相去悬绝,则首尾不能相应,必致缓不及事之失。
亢又言曰:“四路军马各不下五六万,朝廷尽力供亿而边臣但言兵少,每路欲更增十万人,亦未见成功之效。且兵无节制,一弊也;无奇正,二弊也;无应援,三弊也;主将不一,四弊也;兵分势弱,五弊也。有此五弊,如驱市人而战,虽有百万,亦无益于事。”
臣按:张亢所言五弊,非但当时有之而今世亦然。
欧阳修上英宗曰:“御边之备,东起麟府,西尽秦陇,地长二千余里,分为路者五而分为州为军者二十有四,而军州分为寨、为堡、为城者又几二百,皆须列兵以守之,故吾兵虽众不得不分,所分既多不得不寡,而贼之出也常举其国众合聚为一而来,是吾兵虽多分之而寡,彼众虽寡聚之为多,以彼之多击吾之寡,不得不败也。此城寨之法既不足自守矣,而五路大将军所谓战兵者分在二十四州军,欲合而出则惧后空而无备,欲各留守备而合其余则数少不足以出攻,退不能自守,所以用兵累年,终不能一出者,以此也。”又曰:“夫兵分备寡,兵家之大害也,其害常在我;以逸待劳,兵家之大利也,其利常在彼。今诚能反其事而移我所害者予敌,夺敌所利者在我,如此,则动而有成功也。”
臣按:今日备边之地,东起辽东、西极陇蜀,非但若宋人之边地起麟府尽秦陇而已,洪武、永乐之盛,所守不过数处,然皆据其总会、扼其要害,人聚而力全,而彼之来有以待之,得以全力而制胜也。正统以后,分为堡寨日多,军卒之数不减前日而堡寨之设日益加多,诚有如欧阳修所谓吾兵虽多分之而寡,彼众虽寡聚而为多者也。今兵无可添而堡寨不可减,乞敕知边事大臣躬临边境,审视寨堡之设,若非要害或虽要害而兵力寡少不足以守之处,革其稍缓者而并归于最要害之地,如此,则城堡不虚设而将卒皆有用矣。
以上守边固圉之略(下)
卷一五二
▲列屯遣戍之製
《詩序》:《采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將帥遣戍役以守衛中國,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杕杜》以勤歸也。
程頤曰:“毒民而不由其上,則人懷敵愾之心矣。”又曰:“古者戍役,兩期而還。今年春暮行,明年夏代者至,複留備秋,至過十一月而歸。又明年中(仲同)春至,春暮遣次戍者。每秋與冬初,兩番戍者皆在疆圉,如今之防秋也。”
熊禾曰:“北部畏暑耐寒,又秋氣折膠則弓弩可用,故秋冬易為侵暴,每留屯以防。”
臣按:程頤前所言者,萬世為民用兵之大義;後所言者,萬世遣戍留屯之常製。
秦始皇既並天下,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十餘萬,驪山、阿房之役各七十餘萬,兵不足用而後發謫矣,其後裏門之左一切發之。
晁錯曰:“秦時北攻胡貉,築塞河上,南攻揚粵,置戍卒焉。夫胡貉之地積陰之處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食肉而飲酪,其人密理,鳥獸毳(細也)毛,其性能(耐同)寒;揚粵之地少陰多陽,其人疏理,鳥獸希毛,其性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於邊,輸者僨(疲也)於道,秦民見行如往棄市,因以謫發之名曰謫戍,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嚐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嚐有市籍者,後又閭取其左發之,不願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謂敗退)者,以計為之也,故戰勝守固則有拜爵之賞,攻城屠邑則得其財物以富家室,則能使其眾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今秦之發卒也,有萬死之害而亡銖兩之報,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複(複除也)。天下明知禍烈及己也,陳勝行戍至於大澤,為天下先倡,天下從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得之之弊也。”
易祓曰:“始皇既並天下,北築長城,南戍五嶺,又有驪山、阿房之役,兵不足用,乃至發謫,先發弛刑之類,次發賈人之類,次發治獄不直者之類,次隱宮刑徒者,次以嚐有市籍者,又其次則大父母、父母嚐有市籍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