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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学衍义补-明-邱濬-第122页

,息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乎?是设陷阱而诱之入也。”
臣按:利之在天下固不可禁,亦不可不禁,汉文帝放铸而海内富庶,唐高宗私铸者抵死、邻保从坐,亦不闻其大治,何也?利之为利,处义之下、害之上,利以为人则上和于义而利在其中,利以为己则下流于害而未必得利,是故圣人之制事无往而不以义,惟义是主,择其有利于人者而定为中制,使天下之人皆蒙其利而不罹其害焉。天地间为利之途辙孔多,钱也者寓利之器,昔人所谓贫可使富、贱可使贵、死可使生之,具神通之物也。上之人苟以利天下为心,必操切之使不至于旁落,上焉者不至为刘濞以灭家,下焉者不至为邓通以亡身,则利权常在上,得其赢余以减田租、省力役,又由是以赈贫穷、惠鳏寡,使天下之人养生丧死皆无憾,是则人君操利之权资以行义,使天下之人不罹其害而获其利也。《易》曰“利者义之和”,岂不信然。所谓操之之权奈何?刘秩曰:“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繇乎是。”是也。
宪宗元和中,敕禁私贮,见钱不许过五千贯。
臣按:昔人有言买田者志于吞并,故必须上之人立法以限其顷亩,蓄钱者志于流通,初不烦上之人立法以教其懋迁也。宪宗徒以钱重物轻之故,立畜钱之限,不亦甚乎!
五代周世宗以久不铸钱,民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乃立监铸钱,凡民间铜器、佛像皆毁以铸钱。
世宗谓侍臣曰:“佛以善道化人,苟志于善斯奉佛矣,彼铜像者岂所谓佛乎?且吾闻佛志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
臣按:世宗毁佛像以铸钱,毅然不惑,可谓刚明之主。
宋初钱文曰“宋元通宝”,太平兴国后又铸“太平通宝”,自后改元必更铸,以年号为文。
臣按:铸钱以年号为文始于刘宋孝建,宋自开宝每更一号必铸一钱,故每帝皆有数种钱,最多者仁宗也,在位四十二年,九改年号而铸十种钱。呜呼,铸铜以为钱,国固享其利矣,然铜炭于何所出、工作以何人用,不免取之于民,民得无受其害乎?矧供给官吏,监督匠役,镕液耗损、造作违式、辇运致远,吏民因之而得罪破家者何所不有,繇是观之,则是以古人利民者害民,民未见其利而先受其害已。我圣祖未建极之前即创“大中通宝”,既登基之后又铸“洪武通宝”,暨太宗铸“永乐通宝”、宣宗铸“宣德通宝”,百年之间仅此四种钱,自时厥后未闻有所铸造,然未见民用之乏、国用之亏也。
宋自王安石为政,始罢铜禁,奸民日销钱为器,边关海舶不复讥钱之出,国用日耗。
胡寅曰:“铸钱为器,其利十倍,钱所以权百货、平低昂,其铸之也不计费、不谋息,今而销之,可不禁乎?虽然销而为器,钱虽毁而器存焉,若夫散而四出,舟迁车转,入于他国,归于蛮夷,关防不严,法制隳坏,真钱日少、伪钱日多,以不赀之价靡有限之财,虽万物为铜、阴阳为炭,亦且不给矣。”
臣按:刘秩有言:“铸钱之用不赡者在乎铜贵,铜贵之繇在于采用者众矣。”夫铜以为兵则不如铁,以为器则不如漆,禁之无害,官禁之则铜无所用,铜无所用则铜益贱,铜贱则钱之用给矣。夫铜不布下则盗铸者无因而铸,无因而铸则公钱不破,公钱不破则人不犯死刑,钱又日增,永为利矣,是一举而四美兼也。宋朝铸钱比前代为多,天下置监铸钱总二十六处,计其最多之年岁课至五百四十九万贯,韶州永通一监岁造八十万贯,他可知矣。大抵国计仰给于此,所以当时铜禁最严,销钱为器者有罪,漏钱出界者抵死,惟其禁铜之严,所以致铜之多,铜多则贱,贱则易致,鼓铸虽烦而民不致于甚困,王安石一变其法而国用日耗,为政者乌可轻变成法哉。(以上言钱)
《周礼》:小宰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四曰(八成中此其四也)听称责以傅别。
臣按:傅别谓券书也,称谓代之以物,责谓责其所偿。此乃后世契券文约之始,特民间私相以为符验耳,非以交易也,然用券书以通货物之有无,与后世交会、楮钞其用虽不同,而其以空文质实货,其原盖兆于是矣。
汉武帝元狩四年,有司言县官用度大空而富商大贾财或累万金,不佐国家之急,请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臣按:后世楮币肇端于此。然其用皮为币用之以荐璧以朝觐聘享尔,非以此为用也,其制虽与后世楮钞不同,然不用金银铜锡为币而以他物代之则权舆于此也。
唐宪宗时,令商贾至京师委钱诸路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臣按:此楮法所繇起也。然委钱而合券以取而钱,与券犹是二物,非若今之钞,即以钞为钱而用之也。
宋太祖时,许商人入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而商旅先经三司投牒乃输于库。所繇司计,一缗私刻钱二十。寻置便钱务。
臣按:此即唐人飞钱之法。此法今世亦可行之,但恐奉行者于民之给受有停滞之币、于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