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2-儒藏 -07-四书

4-四书章句集注-宋-朱熹-第53页

仲始与之同谋,遂与之同死,可也;知辅之争为不义,将自免以图后功亦可也。故圣人不责其死而称其功。若使桓弟而纠兄,管仲所辅者正,桓夺其国而杀之,则管仲之与桓,不可同世之雠也。若计其后功而与其事桓,圣人之言,无乃害义之甚,启万世反复不忠之乱乎?如唐之王圭魏征,不死建成之难,而从太宗,可谓害于义矣。后虽有功,何足赎哉?”愚谓管仲有功而无罪,故圣人独称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则不以相掩可也。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僎,士免反。臣,家臣。公,公朝。谓荐之与己同进为公朝之臣也。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文者,顺理而成章之谓。谥法亦有所谓锡民爵位曰文者。○洪氏曰:“家臣之贱而引之使与己并,有三善焉:知人,一也;忘己,二也;事君,三也。”
  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丧?”夫,音扶。丧,去声。丧,失位也。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仲叔圉,即孔文子也。三人皆卫臣,虽未必贤,而其才可用。灵公用之,又各当其才。尹氏曰“卫灵公之无道宜丧也,而能用此三人,犹足以保其国,而况有道之君,能用天下之贤才者乎?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子曰:“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大言不惭,则无必为之志,而不自度其能否矣。欲践其言,岂不难哉?
  陈成子弒简公。成子,齐大夫,名恒。简公,齐君,名壬。事在春秋哀公十四年。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弒其君,请讨之。”朝,音潮。是时孔子致仕居鲁,沐浴齐戒以告君,重其事而不敢忽也。臣弒其君,人伦之大变,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诛之,况邻国乎?故夫子虽已告老,而犹请哀公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夫,音扶,下“告夫”同。三子,三家也。时政在三家,哀公不得自专,故使孔子告之。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孔子出而自言如此。意谓弒君之贼,法所必讨。大夫谋国,义所当告。君乃不能自命三子,而使我告之邪?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以君命往告,而三子鲁之强臣,素有无君之心,实与陈氏声势相倚,故沮其谋。而夫子复以此应之,其所以警之者深矣。程子曰:“左氏记孔子之言曰:‘陈恒弒其君,民之不予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此非孔子之言。诚若此言,是以力不以义也。若孔子之志,必将正名其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而率与国以讨之。至于所以胜齐者,孔子之余事也,岂计鲁人之众寡哉?当是时,天下之乱极矣,因是足以正之,周室其复兴乎?鲁之君臣,终不从之,可胜惜哉!”胡氏曰“春秋之法,弒君之贼,人得而讨之。仲尼此举,先发后闻可也。”
  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犯,谓犯颜谏争。范氏曰:“犯非子路之所难也,而以不欺为难。故夫子教以先勿欺而后犯也。”
  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君子循天理,故日进乎高明;小人殉人欲,故日究乎污下。
  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去声。程子曰:“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程子曰:“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愚按:圣贤论学者用心得失之际,其说多矣,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于此明辨而日省之,则庶乎其不昧于所从矣。
  蘧伯玉使人于孔子。使,去声,下同。蘧伯玉,卫大夫,名瑗。孔子居卫,尝主于其家。既而反鲁,故伯玉使人来也。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与之坐,敬其主以及其使也。夫子,指伯玉也。言其但欲寡过而犹未能,则其省身克己,常若不及之意可见矣。使者之言愈自卑约,而其主之贤益彰,亦可谓深知君子之心,而善于辞令者矣。故夫子再言使乎以重美之。按庄周称“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又曰:“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盖其进德之功,老而不倦。是以践履笃实,光辉宣着。不惟使者知之,而夫子亦信之也。
  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重出。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此艮卦之象辞也。曾子盖尝称之,记者因上章之语而类记之也。范氏曰:“物各止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故君子所思不出其位,而君臣、上下、大小,皆得其职也。”
  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行,去声。耻者,不敢尽之意。过者,欲有余之辞。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知,去声。自责以勉人也。子贡曰:“夫子自道也。”道,言也。自道,犹云谦辞。尹氏曰:“成德以仁为先,进学以知为先。故夫子之言,其序有不同者以此。”
  子贡方人。子曰:“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夫,音扶。方,比也。乎哉,疑辞。比方人物而较其短长,虽亦穷理之事。然专务为此,则心驰于外,而所以自治者疏矣。故褒之而疑其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