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才,不胜其德。然于圣人之学,则概乎其未有闻也。”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易,去声。处贫难,处富易,人之常情。然人当勉其难,而不可忽其易也。
子曰:“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公绰,鲁大夫。赵魏,晋卿之家。老,家臣之长。大家势重,而无诸侯之事;家老望尊,而无官守之责。优,有余也。滕薛,二国名。大夫,任国政者。滕薛国小政繁,大夫位高责重。然则公绰盖廉静寡欲,而短于才者也。胡氏①曰:“知之弗豫,枉其才而用之,则为弃人矣。此君子所以患不知人也。言此,则孔子之用人可知矣。”
①“胡氏”,清仿宋大字本作“杨氏”。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知,去声。成人,犹言全人。武仲,鲁大夫,名纥。庄子,鲁卞邑大夫。言兼此四子之长,则知足以穷理,廉足以养心,勇足以力行,艺足以泛应,而又节之以礼,和之以乐,使德成于内,而文见乎外。则材全德备,浑然不见一善成名之迹;中正和乐,粹然无复偏倚驳杂之蔽,而其为人也亦成矣。然亦之为言,非其至者,盖就子路之所可及而语之也。若论其至,则非圣人之尽人道,不足以语此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复加“曰”字者,既答而复言也。授命,言不爱其生,持以与人也。久要,旧约也。平生,平日也。有是忠信之实,则虽其才知礼乐有所未备,亦可以为成人之次也。程子曰:“知之明,信之笃,行之果,天下之达德也。若孔子所谓成人,亦不出此三者。武仲,知也;公绰,仁也;卞庄子,勇也;冉求,艺也。须是合此四人之能,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然而论其大成,则不止于此。若今之成人,有忠信而不及于礼乐,则又其次者也。”又曰:“臧武仲之知,非正也。若文之以礼乐,则无不正矣。”又曰:“语成人之名,非圣人孰能之?孟子曰:‘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如此方可以称成人之名。”胡氏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盖不复闻斯行之之勇,而有终身诵之之固矣。未详是否?”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叔文子,卫大夫公孙拔也。公明姓,贾名,亦卫人。文子为人,其详不可知,然必廉静之士,故当时以三者称之。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厌者,苦其多而恶之之辞。事适其可,则人不厌,而不觉其有是矣。是以称之或过,而以为不言、不笑、不取也。然此言也,非礼义充溢于中,得时措之宜者不能。文子虽贤,疑未及此,但君子与人为善,不欲正言其非也。故曰“其然岂其然乎”,盖疑之也。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要,平声。防,地名,武仲所封邑也。要,有挟而求也。武仲得罪奔邾,自邾如防,使请立后而避邑。以示若不得请,则将据邑以叛,是要君也。范氏曰:“要君者无上,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于君。得罪出奔,则立后在君,非己所得专也。而据邑以请,由其好知而不好学也。”杨氏曰:“武仲卑辞请后,其迹非要君者,而意实要之。夫子之言,亦春秋诛意之法也。”
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谲,古穴反。晋文公,名重耳。齐桓公,名小白。谲,诡也。二公皆诸侯盟主,攘夷狄以尊周室者也。虽其以力假仁,心皆不正,然桓公伐楚,仗义执言,不由诡道,犹为彼善于此。文公则伐卫以致楚,而阴谋以取胜,其谲甚矣。二君他事亦多类此,故夫子言此以发其隐。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纠,居黝反。召,音邵。按春秋传,齐襄公无道,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无知弒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奔鲁。鲁人纳之,未克,而小白入,是为桓公。使鲁杀子纠而请管召,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牙言于桓公以为相。子路疑管仲忘君事雠,忍心害理,不得为仁也。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九,春秋传作“纠”,督也,古字通用。不以兵车,言不假威力也。如其仁,言谁如其仁者,又再言以深许之。盖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其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矣。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与,平声。相,去声。○子贡意不死犹可,相之则已甚矣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被,皮寄反。衽,而审反。霸,与伯同,长也。匡,正也。尊周室,攘夷狄,皆所以正天下也。微,无也。衽,衣衿也。被发左衽,夷狄之俗也。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谅,小信也。经,缢也。莫之知,人不知也。后汉书引此文,莫字上有人字。程子曰:“桓公,兄也。子纠,弟也。仲私于所事,辅之以争国,非义也。桓公杀之虽过,而纠之死实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