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坚拔敌,如彼之难也。既服之后,慰荐抚循,交接赂遗,威仪俯仰,如此之备也。——「如彼」「如此」后缀以「之」字,皆以「难」「备」两静各为单字故也。
[8]汉书刑法志云: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缪论如此甚也。
[9]史记淮阴侯列传云:其不知厌足如是甚也。
[10]论语子路云: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
[11]汉书刑法志云:有君若上其贤也。③——所引四句,与前同一句法,而「如此甚也」「如是甚也」两句,不加「之」字;「若是其几也」「如是其贤也」两句,易以「其」字。是则「之」「其」两字之加否,与文义无涉也。
[12]又贾谊传云: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此」指示代字也,后加「之」字,不为义,犹曰「此政」「此令」云尔。然且加「之」者,所以四之耳。此种句法罕见。
至其篇末有云‘此之不为’者,「之」为代字,非此例也。
○1杨云:「名字」当作「静字」。下文云‘「难」「备」两静各为单字’,足证马氏本谓代静之间也。此盖刻本之误。又案:马下引贾谊传以「此之政」「此之令」连读,又似谓代名之间,殊觉可疑。
○2「斯」为指示代字,不应连「若」字在内。
○3【2.3.1.3】节引此例([二?341]),说「其」是接读代字,作读的主次,与此说异。
【7.1.4】四,以介于名字、动字之间者,又别三式:
【7.1.4.1】其一,散动字用于偏次,而名字在正次者,率间「之」字以明之。
[13]汉贾谊传:及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则有记过之史,彻膳之宰,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敢谏之鼓。——「记过」者,动字及其止词也,「宰」,名字也,中间「之」字,以明偏、正之次。下句同解。
[14]又赵后传:乃反复校省,内暴露私燕,诬污先帝倾惑之过,成结宠妾妒媚之诛,甚失贤圣远见之明,逆负先帝忧国之意。
[15]又:不然,空使谤议,上及山陵,下流后世,远闻百蛮,近布海内,甚非先帝托后之意也。盖孝子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事,①惟陛下省察!——引内诸句,以「过」「诛」「明」「意」「志」「事」六字为煞字者,皆此例也。诸句动字用如名字,而正次名字又皆双字,故以「以」字四之也。此例已详于散动之为偏次节矣。②
○1「述父之志」与「成人之事」,非散动字用于偏次之例。「父之志」为「述」的止词,「人之事」为「成」的止词。
○2此指【5.14.4】节。
【7.1.4.2】其二,凡读于起词、坐动之间,间以「之」字,一若缓其辞气者然。又凡读为起词,为止词,皆可间以「之」字。读无起词而欲间以「之」字者,必有字以先其坐动,所以为「之」字可间之地也。读有「所」字先乎坐动者,如间「之」字,则不先坐动而先「所」字焉。要之,读无「之」字者其常,而有「之」字者,必读也,非句也。
读非起词、止词。
[16]孟梁上: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大旱之望云霓」,所以比之读也。「大旱」起词也,「望」坐动也,中间「之」字,缓辞也。比读概以「也」字助之。
[17]又离上: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三读三「之」字各以参于起词、坐动之间,凡所为比者与所以比者皆读,表词也。「犹」「若」诸字,用若断词,所以决其可比之理。
[18]史平原君列传: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两比读皆间「之」字。
[19]孟告上: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为」言故之连辞也,故「为」后之读间以「之」字。
[20]左宣十二:以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敢献诸从者。——两读言请献之故,间以「之」字,辞气一宕。
[21]史卫将军传: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
[22]吴语:为使者之无远也,孤用亲听于藩篱之外。——两读亦言故也。
[23]汉匈奴传:汉骠骑将军之出代二千余里,与左贤王接战,汉兵得胡首虏凡七万余级。
[24]庄养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两引皆记时之读也。
至[25]左传宣公十二年云:楚之无恶,除备而盟,何损于好?若以恶来,有备不败。
[26]又成公二年云: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
[27]又僖公二十三年云: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经生家皆谓所引传语各节,首句皆间「之」字,而下以「若」字对之,故「之」与「若」互文耳。不知凡起词、坐动有「之」字为间者,皆读也。而凡读挺接上文者,时有假设之意,不必以「之」字泥解为「若」字也。非然者:
[28]书盘庚上云:邦之臧,惟女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
[29]又金滕云: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