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璞曰:言體合爲一也。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蓋謂此也。吳任臣云:獸經曰:文文善呼,雙雙善行。駢志云:雙雙合體,蛩蛩假足。麟書曰:雙雙俱來,孟極是覆。 又鳥名。【公羊傳宣五年】其諸爲其雙雙而俱至者與。【疏】舊說云:雙雙之鳥,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隨便而偶,常不離散,故以喩焉。○按公羊傳疏與山海經註異。 又【正字通】溫庭筠詩:招客先開四十雙。王弇州註云:雙,五畝也。四十雙,二百畝也。或曰唐書南詔傳:官給田,四雙爲二百畝。又雲南雜志:俗耕田,三人使二牛,前牽,中壓,後驅,犂一曰爲一雙。又陶九成輟耕錄,謂一雙爲四畝,佛地以二畝爲一雙,蓋各從其方俗而名之,非有成數也。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孝子雙泰貞。 又【集韻】朔降切,音淙。偶也。 又叶所終反。【謝惠連七夕詩】弄杼不成藻,聳轡騖前蹤。昔離秋已兩,今聚夕無雙。

雚 【戌集中】【隹字部】 雚 【唐韻】工換切【集韻】【正韻】古玩切,□音灌。【說文】雚,小爵也。从萑吅聲。【玉篇】水鳥。【詩豳風】雚鳴于垤。【集韻】或作鸛。 又草名。【爾雅釋草】雚,芃蘭。【註】雚芃蔓生,斷之有白汁,可啖。【釋文】雚,音貫。 又【集韻】胡官切,音桓。與芃同。詳艸部芃字註。 又【集韻】古丸切,音官。水鳥也。或作鸛。

雛 【戌集中】【隹字部】 雛 【唐韻】仕于切【集韻】【韻會】崇芻切,□音。【說文】雞子也。从隹从芻。【爾雅釋鳥】生噣雛。【註】生能自食者。【釋文】雛,仕俱反。【禮月令】天子乃以雛嘗黍。【釋文】仕于反。【孟子】力不能勝一匹雛。 又【禮內則】不食雛□。【註】□伏乳者。 又【莊子秋水篇】南方有鳥,其名鵷雛。【司馬相如子虛賦】鵷雛孔鸞。【註】鵷雛,鳳屬也。【集韻】或作鶵。俗作□,非。 又【集韻】【類篇】□從遇切,音聚。【集韻】人名。仲尼弟子顏濁雛。

雜 【戌集中】【隹字部】 雜 【廣韻】徂合切【集韻】【韻會】昨合切,□音。【說文】五彩相合也。【玉篇】糅也。【易坤卦】夫□黃者,天地之雜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雜五色。 又【禮玉藻雜帶註】雜,猶飾也,卽上之韠也。 又【玉篇】同也。【廣韻】集也。【易繫辭】雜物撰德。【疏】言雜聚天下之物。 又【揚子方言】碎也。【易繫辭】其稱名也,雜而不越。【疏】辭理雜碎,各有倫序,而不相乖越。 又【玉篇】厠也。 又最也。 又【廣韻】帀也。 又穿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爰居,雜縣。【疏】爰居,海鳥也,一名雜縣。 又【集韻】七盍切【韻會】【正韻】七合切,□音囃。【公羊傳成十五年】諸大夫皆雜然曰:仲氏也,其然乎。【釋文】雜,七合反,又如字。

雝 【戌集中】【隹字部】 雝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容切,音邕。【說文】雝渠也。【爾雅釋鳥】鴒,雝渠。【註】雀屬。 又【詩邶風】雝雝鳴雁。【傳】雝雝,雁聲和也。又【大雅】雝雝喈喈。 又【詩召南】曷不肅雝。【傳】雝,和。又【周頌】有來雝雝。【箋】雝雝,和也。 又地名。【詩周頌】于彼西雝。【傳】雝,澤也。 又姓。【晉語】郉侯與雝子爭田。○按左傳作雍。 又【正韻】尹竦切,音勇。【詩小雅】無將大車,維塵雝兮。【箋】雝,蔽也。【釋文】於勇反。 又【正韻】於用切,音灉。【詩小雅塵雝釋文】又作壅。於用反。

雞 【戌集中】【隹字部】 雞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又【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又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又【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又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又【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又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 【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考證:〔【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健〕 謹照原文健改僆。〔【前漢地理志】欝林郡雍雞縣。〕 謹照原文欝改鬱。

【寅集中】【巾字部】 【集韻】【韻會】【正韻】□居拜切,音介。【玉篇】幘也。亦作□。通作介。

雠 【酉集上】【言字部】 讎 〔古文〕□□□【唐韻】市流切【集韻】【韻會】時流切【正韻】除留切,□音酬。【說文】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