憚之也。 又馬名。【詩魯頌】有駵有雒。【傳】黑身白□曰雒。【釋文】雒音洛,本作駱。 又水名。【周禮夏官職方氏】豫州,其川滎雒。 又國名。【左傳僖二十一年】伊雒之戎。【春秋文八年】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弘農郡上雒縣。○按左傳僖二十一年疏云:雒水,出上雒縣冢領山東北,經弘農至河南鞏縣,雒戎因此而名也。 又雒陽縣,屬河南郡。【前漢地理志註】師古曰:魚豢云:漢火行,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如魚氏說,則光武以後攺爲雒字也。【正字通】楊愼曰:春秋書雒戎,左傳凡洛皆作雒。非後漢始攺也。○按魚氏說必有所本,故師古从之。左傳今文洛皆作雒,安知古本左傳不書作洛乎。未可據今本左傳駁魚氏說也。 又雒縣,屬廣漢郡。【前漢地理志註】音山,雒水所出,南至新都谷入湔。 又姓。【後漢南蠻傳】徵側者,麊泠縣雒將之女。 又與絡通。【莊子馬蹄篇】刻之雒之。【註】雒同絡。 又與額同。【前漢韓嫣傳】子增封龍雒侯。【註】雒,或作額。

雓 【戌集中】【隹字部】 雓 【廣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音余。【玉篇】雞子也。【爾雅釋鳥】雞大者蜀,蜀子雓。

雔 【戌集中】【隹字部】 雔 【唐韻】市流切【集韻】時流切,□音酬。【說文】雙鳥也。从二隹。【爾雅釋蟲】雔由樗繭。【註】食樗葉。【釋文】音讎。

雕 【戌集中】【隹字部】 雕 【唐韻】都僚切【集韻】【韻會】【正韻】丁聊切,□音貂。【說文】鷻也。从隹周聲。【玉篇】鷲也。能食草。【禽經】雕以周之。【埤雅】雕,似鹰而大,黑色,俗呼皁雕。一名□,其飛丄薄雲漢。今大雕翱翔水上,扇魚令出,沸波攫而食之。一名沸河。【史記李廣傳】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 又【荀子議兵篇】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註】雕雕,章明之貌。 又【爾雅釋器】玉謂之雕。【又】雕謂之琢。【孟子】必使玉人雕琢之。【埤雅】雕之義,出於雕鶚之雕,雕性刻制故也。 又官名。【周禮冬官考工記】雕人。 又雕題,國名。【禮王制】雕題交阯。【註】雕文,謂刻其肌,以丹靑涅之也。 又人名。【前漢功臣表】常樂侯稠雕。 又姓。【前漢武帝功臣表】臧馬康侯雕延年。又複姓。【論語】子使漆雕開仕。 【集韻】或作鵰。

雖 【戌集中】【隹字部】 雖 〔古文〕□【唐韻】息遺切【集韻】【韻會】宣隹切,□音綏。【說文】似蜥蜴而大。从虫唯聲。 又【玉篇】詞兩設也。【廣韻】助語也。【集韻】不定也。况辭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註】詩曰:每有良朋,辭之雖也。【禮少儀】雖請退可也。【疏】雖,假令也。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 又【玉篇】推也。 又與唯通。《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註:唯當爲雖。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楊僦註:唯,讀爲雖。考證:〔【註】小雅棠棣曰,每有良朋〕 謹照原文小雅棠棣曰改詩曰。〔【吳語】吾雖之不能,去之不忍。〕 謹按原文作須不作雖。謹節去吳語以下十一字,而於上文少儀疏雖假令也下,照原文增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二句。〔又獸名。【于逖聞奇錄】傅宏業宰天台縣,有人獵得一獸,形如豕,仰鼻,長尾有岐,謂之怪。宏業識之曰,其名雖,非怪也。雨則縣于樹,以尾塞其鼻。驗之,果然。【註】雖,以醉反。〕 謹按仰鼻長尾乃爾雅所謂蜼非雖也。聞奇錄誤刻为雖不可從。今省此段謹改爲又與唯通。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註唯當爲雖。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楊僦註唯讀爲雖。

【寅集中】【山字部】 【集韻】同培。

□ 【未集上】【米字部】 □ 【海篇】音燦。明盛也。

雗 【戌集中】【隹字部】 雗 【唐韻】侯榦切【集韻】侯旰切,□音翰。【說文】雗,鸒也。从隹倝聲。【玉篇】白雗雉也。【廣韻】雉別名。【爾雅釋鳥】雗雉。【註】白□也。江東呼爲白雗,亦名白雉。又【集韻】何干切,音寒。義同。 【集韻】或作□。

雘 【戌集中】【隹字部】 雘 【唐韻】【正韻】烏郭切【集韻】【韻會】屋郭切,□音蠖。【說文】善丹也。从丹蒦聲。【書梓材】惟其塗丹雘。【釋文】烏郭反。【山海經】雞山,其下多丹雘。【註】郭璞曰:雘,赤色者。吳任臣曰:蓋赤石脂之類。 又【集韻】欝縛切,音嬳。義同。【書丹雘釋文】又枉略反。 又【集韻】王縛切,音籰。砮雘丹也。 又瑚故切,音護。【博雅】丹也。

雙 【戌集中】【隹字部】 雙 【唐韻】所江切【集韻】【韻會】疎江切,□音。【說文】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後漢王喬傳】有雙鳧,從東南飛來。 又【玉篇】兩也。【儀禮聘禮】凡獻執一雙。 又【玉篇】偶也。【詩齊風】冠綏雙止。【箋】五人爲奇,而襄公往從而雙之。 又獸名。【山海經】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東,有三靑獸相幷,名雙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