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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康熙字典-清-张玉书-第604页

室表】從義郞不訌。 又【韻會】通作虹。【詩大雅】實虹小子。【傳】虹,潰亂也。 又【集韻】沽紅切,音公。又【正韻】胡江切,音栙。又【集韻】胡貢切,洪去聲。義□同。
訍 【酉集上】【言字部】 訍 【集韻】楚嫁切,音汊。異言也。與□同。 又【集韻】初加切,汊平聲。訐也。 又【集韻】抽加切,侘平聲。【博雅】拏也。 又【廣韻】【集韻】□楚懈切,釵去聲。疑也。一曰訍持人短。
討 【酉集上】【言字部】 討 【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叨上聲。【說文】治也。从言从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 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 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 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討摘物情。【三國志袁紹與公孫瓚書】尋討禍源。 又雜也。【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討,雜也。畫雜羽之文于伐。 又官名。【舊唐書職官志】貞元末,置招討使。【金史百官志】招討司使招懷降附,征討攜離。 又叶他口切,偸上聲。【焦氏易林】三絲綰弩,無益于輔。城弱不守,郭君受討。
訏 【酉集上】【言字部】 訏 【唐韻】况于切【集韻】【韻會】匈于切,□音欨。【說文】詭譌也。一曰訏□。齊、楚謂信曰訏。鄭云:誇也。 又【爾雅釋詁】大也。【詩大雅】訏謨定命。【揚子方言】中齊、西楚之閒謂大曰訏。【註】訏亦作芋。【詩小雅】君子攸芋。【傳】大也。 又通作盱。詳目部盱字註。 又【集韻】荒胡切【韻會小補】荒烏切,□音呼。【博雅】大也。【玉篇】張口鳴也。【詩大雅】實覃實訏,厥聲載路。【箋】謂張口鳴呼。【正義】引儀禮云:訏音呼。謂張口鳴呼,聲音則已大矣。 又【集韻】【韻會】□火羽切,欨上聲。【類篇】訏訏,大也。【詩大雅】川澤訏訏。【傳】大也。朱傳叶音許。 【說文】本作訏。訏字从亏作。【說文】訏本字。訏字从亏作。
訐 【酉集上】【言字部】 訐 【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揭。【說文】面相斥罪,相告訐也。【玉篇】攻人之隂私也。【廣韻】面斥人以言也。【論語】惡訐以爲直者。【前漢外戚傳】訐揚幽昧之過。 又【禮內則孔疏】隱義云: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訐。 又【廣韻】居列切【集韻】【韻會】蹇列切【正韻】古屑切,□音孑。義同。 又【廣韻】【集韻】□居例切,音罽。持人短也。又相告斥也。 又【集韻】九刈切,音近罽。直言也。
訑 【酉集上】【言字部】 訑 【玉篇】弋支切【集韻】【類篇】余支切【正韻】延知切,□音移。訑訑,自得貌。又淺意也。【孟子】訑訑之聲音顏色,拒人於千里之外。【註】自足其智,不嗜善言之貌。【集韻】與詑同。或作□、□。 又【集韻】【類篇】□商支切,音施。與□同。多言也。 又獸名。【山海經】基山有獸,狀如羊,九尾四耳,目在背,名曰猼訑。【註】訑音□。一作陁。 又【集韻】【正韻】□湯何切,音拕。【說文】本作詑。欺也。【戰國策】寡人甚不喜訑者言也。【註】引方言,沇州謂欺曰訑。【楚辭九章】或訑謾而不疑。【註】詐欺也。 又【集韻】唐何切,音駝。又土和切,涶平聲。又【集韻】待可切,駝上聲。□與詑同。 又【集韻】【類篇】□他可切,拕上聲。言不正也。一曰欺罔自誇貌。 又【集韻】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憚。【類篇】慢訑,弛縱意。【增韻】放也。【莊子知北遊】天知予僻陋慢訑。【正韻】與誕同。 又【集韻】【類篇】□堂練切,音電。又【正韻】徒亶切,但上聲。義□同。
訒 【酉集上】【言字部】 訒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忍去聲。【說文】頓也。【徐曰】頓者,多頓躓也。【玉篇】鈍也。【博雅】難也。【六書故】言難出也。【論語】仁者,其言也訒。 又【司馬光潛虛】訒,仁也。 又【韻會】通作認。【荀子正名篇】外是者謂之認。【註】難也。 又【集韻】爾軫切,音忍。義同。 【六書正譌】借爲識訒字。別作認,非。
訓 【酉集上】【言字部】 訓 〔古文〕□馴【唐韻】【集韻】【韻會】許運切【正韻】吁運切,□薰去聲。【說文】說敎也。【徐曰】訓者,順其意以訓之也。【正韻】誨也。【字彙】導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傳】作訓以敎導太甲。【詩大雅】四方其訓之。【正義】訓是敎誨之別名。【禮曲禮】敎訓正俗。【疏】謂訓說義理。 又【正字通】古言可爲法也。【書說命】學于古訓。【詩大雅】古訓是式。【傳】古,故也。訓,道也。【傳】古訓,先王之遺典也。【左傳文六年】告之訓典。【註】訓典,先王之書。 又【玉篇】誡也。【魏書高允傳】臣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