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仲舆曰:「大夫次于公馆,丧除后归,士小祥练祭则归。大夫练犹次公馆,士未练之先亦次公馆。时大夫犹在倚庐,大夫初丧居倚庐,士初丧居垩室。」又曰:「大夫居庐时,士居垩室。大夫未出庐,士已次公馆。大夫次公馆,士已归。」按:此解颇曲折费辞,然亦不然。既云「大夫居庐,士居垩室」,焉得又是「大夫居庐,士次公馆」乎?郑谓居庐,居垩室,是「未练时」,是也。练后大夫次公馆,士即归,不复次公馆矣。
如郝说,居庐居垩室为初丧时,不知士于何时出垩室,次公馆?大夫又于何时出庐,次公馆耶?大夫士居庐与居垩室异,次公馆与归异可也,若出庐与出垩室之时又异,便不可通矣。此文或误或衍未可知,不必为之强解也。(卷七一,页八—九)
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
孔子曰:「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中庸曰:「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孟子曰:「三年之丧,齐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达乎庶人,三代共之。」此皆言三年之丧,天子与庶人一也。中庸曰「期之丧,达乎大夫」,此言期之丧,大夫与庶人一也。大夫降旁期,正期不降也。则三年与期丧,时日既一,其服亦一,自古经传皆无异说也,而记者之为此说者何?
盖春秋时周衰礼废,多行短丧,即以圣门高弟亦靡然从风,况其时骄恣诸侯大夫乎?夫丧且可短,又何有于服之精麤轻重哉?疏引王肃曰:「春秋之时尊者尚轻简,丧服礼制遂坏。」张融曰:「士与大夫异者,皆是乱世尚轻简,非王者之达礼。」所以当时吴子矫而行之,而家臣反以为非也。即晏子唯卿为大夫之对,亦祗据当时之礼答之,而非贵贱皆一之礼也。缘其时去周初已远,典籍无存,春秋又自有春秋之礼,故此文乃春秋以后人所记。
彼见其时大夫与士异服,后且有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服,此指庶子。皆如大夫服者,故申之曰「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服」、「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服」,皆当如士服。此在记者犹谓「是正其礼、俾勿僭踰也」,不知正类紾兄之臂,而谓之姑徐徐之见尔,乃后人取此以入礼记,而鄙儒注礼并不考当时情事,直以为周之制礼如此,则更可骇焉。
郑氏曰:「大夫丧礼逸,与士异者,未得备闻。」若然,是周公果有其「大夫丧礼」与士异者矣,是郑为之实其事也而可乎?不特此也,复引丧服传斩衰、疏衰缕升不同之数,附会晏子之事,以配合于大夫士,其说为尤转。春秋战国固多毁坏礼制,自是而后,仲尼七十子之徒撰述礼文,以行于世,圣人之道渐明。由汉以来,无不遵圣人之礼者,而丧制且井井矣,丧服传所述斩疏诸服之制,曾有一语分别大夫士者乎?奈何附会以为说也。
据其为说,谓斩衰三升枕块,而士麤斩麤即疏,谓疏衰,盖四升也。枕草,「为母四升,而士五升;为兄弟五升,而士六升」,是士比大夫皆降一等,大夫固不变,仍从其重服之麤,而士则变而从其轻服之精;大夫自期以下降士一等,而士则自期以上降大夫一等,然则此何礼耶?以大夫之贵止得降其期以下,而士之贱反得降其期以上,无论士降其期以上万万不可,即使然,亦俾大夫贵而适得其贱,士贱而反得其贵也。
如曰「以降为贱」,则大夫不当降矣。如曰「以降为贵」,则士不当降矣。乃于大夫之降固曰「大夫贵也」,于士之降则又曰「大夫以上乃能备仪尽饰也」,天下宁有两可之理,而游移迁夺若此者乎?且推其说,诸侯天子之斩衰又当不止于三升,而庶人之斩衰且当降而为五升之期矣。夫所谓无贵贱一者,恐贵之或踰乎贱耳。今贱踰于贵,又贱不敢自踰而上使之踰,何以解也?无已乃为之说曰:「亦以勉人为高行。」呜呼!
谓子弟为其父母兄弟服,乃是勉其父母兄弟,其亦言之不择矣。又曰:「大功以下,大夫士服同。」此以记文不言大功以下,故云然。然则大夫与士又不异矣,而独使士忍于其伦之最大者,何哉?疏曰:「重服情深,故使士有屈抑。」夫士也,独非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又曰「轻服情杀,上下俱申」。
然则大夫期以下降士庶一等,又何以下申上不申也,郑氏在东汉,其时遵行圣教已久,借谓春秋有此礼,亦自春秋之礼,而非周初之礼,直当置之而弗道,乃反举其事以证为周之礼制,且凿凿言之,其惑乱天下后世,不亦甚乎?又后章云「端衰丧车无等」,可见记者本杂取礼文,故篇名杂记。注者乃如是以释之,则是记者之过小,而注者之过大也。(卷七一,页一一—一四)
大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与未为大夫者齿。
上言大夫庶子为士,不得为父母服大夫服,此申言大夫庶子为大夫,得为父母服大夫服,而又以大夫适子服大夫服为之起也。
大夫之适子服大夫之服,此亦记者指春秋时之大夫,其适子世为大夫者言,盖大夫之适子未有不为大夫者,故不云为士为大夫也。郑氏有「仕至大夫」之语,而孔氏谓「指适子之父」,皇氏谓「指大夫之子」,纷纷之争可以息矣。(卷七一,页一九—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