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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导航地图-第99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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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曰:前经坊民以为孝之道,此经教民以为敬行义之事。
  ○“故君子不以菲废礼”者,菲,薄也。言君子不以贫窭菲薄,废礼不行。
  ○“不以美没礼”,没,过也。不可以财物丰多,华美其事,没过於礼也。
  ○“《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寔受其福”者,东邻谓纣,西邻谓文王也。纣之国中奢而慢礼,虽杀牛以祭,不如西邻文王国中以为禴祭,但杀豕而已。以其祭俭而恭敬故也。
  ○“寔受其福”,寔,实也,言寔为神所加福祐。
  ○“《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者,此《大雅 既醉》之篇,言成王祭祀,合於礼仪。既,尽也,言君臣上下尽醉以酒,至於祭之末,观十伦之义,尽饱以德。
  ○注“东邻”至“信矣”。
  ○正义曰:东邻谓纣国中也,既云东邻西邻,总据一国之辞,非唯纣、文王一身而已,故云“国中”,言一国皆然也。云“此辞在《既济》”者,是《既济》九五爻辞也。郑注《易》九五曰:“互体为坎也,又互体为离。离为日,坎为月。日出东方,东邻象也。月出西方,西邻象也。”此注坎为豕,西邻禴祭则用豕,与此文异。又注云“离为牛”是东邻之祭杀牛也。则郑之《易》注九五一爻,有坎有离。
此注总论《既济》之卦,下体为离,上体为坎,与《易》注不同者,但《易》含万象,俱得明义也。此据一国风俗奢俭,故举豕、牛以言之。不得以天子诸侯俱用大牢为妨。
  子云:“七日戒,三日齐,承一人焉以为尸,过之者趋走,以教敬也。戒,谓散齐也。承犹事也。
  ○齐,侧皆反,注同。散,悉但反。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不淫也。淫犹贪也。澄酒,清酒也。三酒尚质不尚味。
  ○醍音体。尸饮三,众宾饮一,示民有上下也。“上下”犹尊卑也。主人主妇上宾献尸,乃后主人降,洗爵献宾。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言祭有酒肉,群昭群穆皆至而献酬之,咸有荐俎。
  ○昭,常遥反。故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谓祭时肃敬之威仪也。《诗》云:‘礼仪卒度,笑语卒获。’”卒,尽也。获,得也。言在庙中者,不失其礼仪,皆欢喜得其节也。
  ○度,如字,法度也,徐涂洛反。
  [疏]“子云”至“卒获”。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祀恭敬之义,使礼仪各得其所。
  ○“七日戒”者,谓散齐也。
  ○“三日斋者,谓致齐也。
  ○“承一人焉以为尸”者,谓承奉一人焉,尊之为尸也。
  ○“示民不淫也”者,淫犹贪也。然醴齐、醍齐、澄酒,味薄者在上,味厚者在下,贵薄贱厚,示民不贪淫於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