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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第99页

也如疑。”郑注云“疑者不知神之来否”,与此相兼乃足。
  ○“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
  ○子贡之意,葬既已竟,神灵须安,岂如速反虞祭安神乎?但哀亲在彼,是痛切之本情,反而安神,是祭祀之末礼,故下文夫子不许。
  颜渊之丧,馈祥肉,馈,遗也。
  ○馈,其位反。遗,于季反。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弹琴以散哀也。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傚孔子也。
  ○拱,恭勇反。傚,本又作效,胡教反,下同。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嗜,贪。
  ○嗜,市志反,注同。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复正也。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
  [疏]“孔子”至“尚左”。
  ○正义曰:此一节论拱手之礼。
  ○注“丧尚”至“阳也”。
  ○正义曰:此既凶事尚右,吉事尚左,案《特牲》、《少牢》吉祭皆载右胖,《士虞礼》是凶事载左胖者,取义不同。吉祭载右胖者,从地道尊右。《士虞礼》凶祭载左胖者,取其反吉,故《士虞礼》“设洗于西阶西南”,郑注“反吉”是也。
  孔子蚤作,作,起。
  ○蚤音早。负手曳杖,消摇於门,欲人之怪己。
  ○抴,羊世反,亦作曳。消摇,本又作逍遥。歌曰:“泰山其颓乎?泰山,众山所仰。
  ○颓,徒回反。梁木其坏乎?梁木,众木所放。
  ○放,方两反。哲人其萎乎?”哲人亦众人所仰放也。以上二句喻之。萎,病也。《诗》云:“无木不萎。”
  ○委,本又作萎,同,纡危反,注同。既歌而入,当户而坐。蚤坐,急见人也。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觉孔子歌意。殆,几也。
  ○几音祈,又音机。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坐则望之。夏后氏殡於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以茸荃之礼占已梦。
  ○阼,才故反。楹音盈。夹,本又作侠,古洽反,下注同。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於两楹之间。是梦坐两楹之间而见馈食也。言奠者,以为凶象。畴,发声也。昔犹前也。
  ○食如字,又音嗣。畴,直留反。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孰,谁也。宗,尊也。两楹之间,南面乡明,人君听治正坐之处。今无明王,谁能尊我以为人君乎?是我殷家奠殡之象,以此自知将死。
  ○乡,本又作乡,同,许亮反。治,直吏反。坐,才卧反,又如字。处,昌虑反。盖寝疾七日而没,明圣人知命。
  [疏]“孔子”至“而没”。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自说死之意状,各依文解之。
  ○注“欲人之怪己”。
  ○正义曰:杖以扶身,恒在前面用,今乃反手卻后,以曳其杖,示不复杖也。又夫子礼度自守,貌恒矜庄,今乃消摇放荡,以自宽纵,皆是特异寻常。陵且如此,故云“欲人之怪己”。杖曳於后,示不复用。消摇宽纵,示不能以礼自持,并将死之意状。
  ○注“梁木,众木所放”。
  ○正义曰:众木,榱桷之属,依放横梁乃存,立放则依也。故《论语》云:“放於利而行。”孔曰:“放,依也。”
  ○注“以上”至“不萎”。
  ○正义曰:“泰山”、“梁木”,并指他物,“哲人其萎”,指夫子之身,以二物比己,故云“以上二句喻之”。云“《诗》云:“无木不萎”者,此《小雅 谷风》剌幽王之诗,言天下俗薄,朋友道绝。其《诗》云:“无草不死,无木不萎。”证“萎,病”。
  ○注“蚤坐,急见人也”。
  ○正义曰:君子寻常不自当户,已歌而入,即当户而坐,故云“蚤坐”,坐不在隐处,是急欲见人。
  ○“泰山”至“安放”者,上既云“泰山”、“梁木”、“哲人”三句,今子贡所云“泰山其颓”,云“吾将安仰”,“梁木”“哲人”总云“言将安放”者,以泰山、梁木共喻哲人,子贡意在忽遽,不暇句句别言,故直引梁木、哲人相喻,而足总云“吾将安放”。
  ○“夏后”至“之也”者,“夏后氏殡於东阶,则犹在阼”,“周人殡於西阶,则犹宾之”,夏与周并言“犹”者,以其既死,无所知识,孝子不忍,以生礼待之,犹尚阼阶以为主,犹尚西阶以为宾客,故言“犹”也。“殷人殡於两楹之间”,不云“犹”者,庾蔚云:“东阶西阶,平生宾主所行礼之处,故云犹。两楹之间,生无此礼,故不云犹。”然礼:宾主敌者,授受於两楹之间,又是南面听朝之处,庾云“生无此礼”,於义疑也。盖以夫子梦在两楹而见馈食,知是凶象,无听朝之事,不得云“则犹尊之”,以有宾主二事,故云“与”也。郑注《考工记》,宗庙路寝,制如明堂。周之明堂,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则五室,每室二筵,则五室之外,堂上窄狭,得容殡者。以路寝广大,故得容之。其上圆下方,五室之属如明堂。日至、明堂